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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绩主义下的家校合作如何纠偏

2025-09-2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迟 鸥

  近年来,教育惩戒相关新闻时常引发争议,家校冲突不时登上热搜。
  除去极端个案,作为以育人为共同目标的合作主体,家校间本不该如此。但当下的现实是,教育相关热点事件通常以各方立场不变、情绪暂消的方式隐退,然后在下一次类似事件发生时情绪再次复燃。所以,针对常见的家校冲突事件,在追问事件真相之外,不妨思考两个问题:一是惩戒怎么就失当变成了体罚?二是家校合作有没有失焦?
  对于教育惩戒,社会本有比较一致的认知基础,就是学校教育过程中针对违纪的未成年人进行纠错。适当惩戒,是教育应有之义;支持惩戒的大众,同时反对体罚,这也并不矛盾。而在惩戒失当变成体罚的诸多事件中,大家往往归咎于对学生施加体罚的教师个体,却忽略了惩戒失当变成体罚背后,不只是教师师德有亏和对惩戒尺度把握失当,还有一个往往被忽略的因素:体罚背后往往有延续下来的施教传统。
  因为社会及历史原因,硬件实现现代化的学校,教育教学理念的现代化相对滞后,升学主导的优绩主义长期存在于基础教育学校。在一些地区及部分学校中,教育方式更接近传统的教育观念。
  从社会层面,在一些城乡街道宣传栏里,“埋儿奉母”等传统“二十四孝”的传统美德宣传,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并存。在学校层面,往往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进行扩大阐释,对学生管理加码,比如对学生发型的超限规定,对学生进行过度的感恩教育等。一些学校的施教理念往往取决于教育者自觉正当,而不怎么考虑现代社会背景下受教育者的接受程度。换句话说,一些学校在用传统农耕文明背景下的理念教育人工智能时代面向未来的孩子。
  而在当下依然存在的以升学为主要目标的教育优绩主义风潮下,家长与学校达成了应试教育需要严管的默契。但这种严管,早已剔除掉了传统教育里再正常不过的“体罚”许可。面对身体处于发育期、思维活跃的少年儿童,若不能以高水平的教育激发其学习内驱力,简单粗暴的严管就会成为日常。而这种严管更容易成为一个学校的集体共识,进而固化为一种学校文化,且应试成绩越好,学校文化的固化程度就越高。在优绩主义下,家校合作便极容易表现为以成绩与升学为中心,而非现代教育理念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此时,家校合作已然偏离了方向。
  表面达成一致的家校合作,实则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家长要求成绩,但不等于学校为了成绩而采取的学生管理措施都有了合理性,实际不被接受的侵权,在关键时候才暴露出来。不只体罚之类的事件,以往手机管理等,也常引发家校冲突。值得深思的是,在冲突事件发生后,非冲突当事方的家长群体为老师辩护的发声,也常常围绕其所带班级成绩有多好。而受这种教育文化影响,在具体实施教育的教师那里,就很难把握惩戒尺度,在冲突发生后,也往往觉得冤屈,难以认识到问题所在。
  没有恶意基础、又有目标共识的家校冲突,实则是优绩主义下各方“努力”所导致的扭曲和冲突。在教育部去年印发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十二条负面清单”里,“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与“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是并列的条文。把这两条联系起来理解并遵行,冲突发生的概率或许就能减少了。
  每一个冲突事件背后的教育分歧,都是教育文化冲突的一次体现,也应该成为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式的一次提醒。未成年人日常在学校所犯的错误多属于事实判断范畴,要十分谨慎地对其进行价值判断,惩戒要慎用。
  同样,家校双方都应该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宽松的氛围。诚然,教育并非世外桃源,本身也是功利化氛围的一部分,但家校仍然要尽己所能给孩子留下喘息空间。这中间,也包括家校之间要有更宽松的关系,否则越拉越紧,最后仍然会形成氛围笼罩在所有孩子身上。
  对面向未成年人的家校双方来说,教育所含的爱是接受者感受到的体验。任何时候,不要忘记这份爱,时常记起对方的体验,或是当下教育困局的解药。
  □ 迟 鸥

  近年来,教育惩戒相关新闻时常引发争议,家校冲突不时登上热搜。
  除去极端个案,作为以育人为共同目标的合作主体,家校间本不该如此。但当下的现实是,教育相关热点事件通常以各方立场不变、情绪暂消的方式隐退,然后在下一次类似事件发生时情绪再次复燃。所以,针对常见的家校冲突事件,在追问事件真相之外,不妨思考两个问题:一是惩戒怎么就失当变成了体罚?二是家校合作有没有失焦?
  对于教育惩戒,社会本有比较一致的认知基础,就是学校教育过程中针对违纪的未成年人进行纠错。适当惩戒,是教育应有之义;支持惩戒的大众,同时反对体罚,这也并不矛盾。而在惩戒失当变成体罚的诸多事件中,大家往往归咎于对学生施加体罚的教师个体,却忽略了惩戒失当变成体罚背后,不只是教师师德有亏和对惩戒尺度把握失当,还有一个往往被忽略的因素:体罚背后往往有延续下来的施教传统。
  因为社会及历史原因,硬件实现现代化的学校,教育教学理念的现代化相对滞后,升学主导的优绩主义长期存在于基础教育学校。在一些地区及部分学校中,教育方式更接近传统的教育观念。
  从社会层面,在一些城乡街道宣传栏里,“埋儿奉母”等传统“二十四孝”的传统美德宣传,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并存。在学校层面,往往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进行扩大阐释,对学生管理加码,比如对学生发型的超限规定,对学生进行过度的感恩教育等。一些学校的施教理念往往取决于教育者自觉正当,而不怎么考虑现代社会背景下受教育者的接受程度。换句话说,一些学校在用传统农耕文明背景下的理念教育人工智能时代面向未来的孩子。
  而在当下依然存在的以升学为主要目标的教育优绩主义风潮下,家长与学校达成了应试教育需要严管的默契。但这种严管,早已剔除掉了传统教育里再正常不过的“体罚”许可。面对身体处于发育期、思维活跃的少年儿童,若不能以高水平的教育激发其学习内驱力,简单粗暴的严管就会成为日常。而这种严管更容易成为一个学校的集体共识,进而固化为一种学校文化,且应试成绩越好,学校文化的固化程度就越高。在优绩主义下,家校合作便极容易表现为以成绩与升学为中心,而非现代教育理念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此时,家校合作已然偏离了方向。
  表面达成一致的家校合作,实则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家长要求成绩,但不等于学校为了成绩而采取的学生管理措施都有了合理性,实际不被接受的侵权,在关键时候才暴露出来。不只体罚之类的事件,以往手机管理等,也常引发家校冲突。值得深思的是,在冲突事件发生后,非冲突当事方的家长群体为老师辩护的发声,也常常围绕其所带班级成绩有多好。而受这种教育文化影响,在具体实施教育的教师那里,就很难把握惩戒尺度,在冲突发生后,也往往觉得冤屈,难以认识到问题所在。
  没有恶意基础、又有目标共识的家校冲突,实则是优绩主义下各方“努力”所导致的扭曲和冲突。在教育部去年印发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十二条负面清单”里,“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与“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是并列的条文。把这两条联系起来理解并遵行,冲突发生的概率或许就能减少了。
  每一个冲突事件背后的教育分歧,都是教育文化冲突的一次体现,也应该成为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式的一次提醒。未成年人日常在学校所犯的错误多属于事实判断范畴,要十分谨慎地对其进行价值判断,惩戒要慎用。
  同样,家校双方都应该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宽松的氛围。诚然,教育并非世外桃源,本身也是功利化氛围的一部分,但家校仍然要尽己所能给孩子留下喘息空间。这中间,也包括家校之间要有更宽松的关系,否则越拉越紧,最后仍然会形成氛围笼罩在所有孩子身上。
  对面向未成年人的家校双方来说,教育所含的爱是接受者感受到的体验。任何时候,不要忘记这份爱,时常记起对方的体验,或是当下教育困局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