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封过户”灵活处置查封房产
2025-06-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张斌 秦剑波
记者 吴荣欣 孟令洋 报道
本报枣庄讯 在司法实践中,被查封房产因程序限制难以直接交易,传统拍卖流程冗长且易流拍,如何高效处置财产、兑现胜诉权益?近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与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协同机制,创新推出“带封过户”执行模式,实现被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过户的突破,为破解“执行难”开辟了新路径。
在执行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中,涉案房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却因市场因素流拍。为更好实现当事人权益,快速处置涉案房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中“要探索建立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的规定,执行法官经审慎核查被执行人涉案情况,并征得申请人书面同意后,向被执行人送达《自行处置财产通知书》,限定两个月处置期限并明确70万元最低成交价,以司法公信力为自行交易“背书”。
针对买受人华某对产权登记与交易风险的顾虑,滕州法院创新“法院监管+部门联动”双保险机制: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突破常规流程,在查封状态下为房产办理确权登记,通过系统锁定房产状态,杜绝一房多卖风险;创新“先过户、后解封”操作规程,买受人将价款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后,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中心协助办理过户,确保资金与产权“零风险”交接;执行法官全程参与价款监管等环节,以法律文书固化交易流程,让当事人、买受人吃下“定心丸”。目前该房产已完成过户并及时解除了查封。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滕州法院创新“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既解决了拍卖周期长、程序繁、易流拍、腾退难等诸多问题,实现了流拍房产的价值最大化,又平衡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买受人各方权益,更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供了鲜活样本。
记者 吴荣欣 孟令洋 报道
本报枣庄讯 在司法实践中,被查封房产因程序限制难以直接交易,传统拍卖流程冗长且易流拍,如何高效处置财产、兑现胜诉权益?近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与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协同机制,创新推出“带封过户”执行模式,实现被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过户的突破,为破解“执行难”开辟了新路径。
在执行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中,涉案房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却因市场因素流拍。为更好实现当事人权益,快速处置涉案房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中“要探索建立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的规定,执行法官经审慎核查被执行人涉案情况,并征得申请人书面同意后,向被执行人送达《自行处置财产通知书》,限定两个月处置期限并明确70万元最低成交价,以司法公信力为自行交易“背书”。
针对买受人华某对产权登记与交易风险的顾虑,滕州法院创新“法院监管+部门联动”双保险机制: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突破常规流程,在查封状态下为房产办理确权登记,通过系统锁定房产状态,杜绝一房多卖风险;创新“先过户、后解封”操作规程,买受人将价款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后,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中心协助办理过户,确保资金与产权“零风险”交接;执行法官全程参与价款监管等环节,以法律文书固化交易流程,让当事人、买受人吃下“定心丸”。目前该房产已完成过户并及时解除了查封。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滕州法院创新“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既解决了拍卖周期长、程序繁、易流拍、腾退难等诸多问题,实现了流拍房产的价值最大化,又平衡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买受人各方权益,更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供了鲜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