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夯实“基层之治” 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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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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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霞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德州市宁津县政法系统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向基层下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津、法治宁津。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强化党建引领网格治理,以基层组织力提升为抓手,完善网格治理体系,着力构建起“镇街党(工)委+片(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三级组织架构,形成纵横到边、上下贯通的全域覆盖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入点,选优配强镇街政法委员,高效整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治保员、民辅警等基层力量,建立健全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基层政法工作体系,聚力形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治理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综合治理“五联”格局。
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统筹推进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照重点风险领域和具体风险点,深入开展排查,精准管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准把握季节性犯罪规律特点,扎实推进禁种铲毒、食药环森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健全完善“135”快速反应机制,实行网格化、全方位、全时空武装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网络黑恶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突出前端预防,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预防在前,通过抓前端、治未病,使矛盾问题止于未发、消于萌芽。建强综治中心,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统筹整合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建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动“一站式”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无缝衔接,真正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深化群众自治,坚持多方参与、协商共治,积极开展“马扎议事”“柳下夜话”等自治模式,大力推行开展微谈话、组建微队伍、收集微心愿、实施微调解、举办微活动的“五微工作法”,依靠群众将矛盾风险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依法而治,推进基层治理有力有序。依法治理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必然要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建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为主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精准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格“四进”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法治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德州市宁津县政法系统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向基层下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津、法治宁津。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强化党建引领网格治理,以基层组织力提升为抓手,完善网格治理体系,着力构建起“镇街党(工)委+片(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三级组织架构,形成纵横到边、上下贯通的全域覆盖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入点,选优配强镇街政法委员,高效整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治保员、民辅警等基层力量,建立健全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基层政法工作体系,聚力形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治理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综合治理“五联”格局。
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统筹推进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照重点风险领域和具体风险点,深入开展排查,精准管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准把握季节性犯罪规律特点,扎实推进禁种铲毒、食药环森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健全完善“135”快速反应机制,实行网格化、全方位、全时空武装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网络黑恶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突出前端预防,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预防在前,通过抓前端、治未病,使矛盾问题止于未发、消于萌芽。建强综治中心,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统筹整合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建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动“一站式”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无缝衔接,真正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深化群众自治,坚持多方参与、协商共治,积极开展“马扎议事”“柳下夜话”等自治模式,大力推行开展微谈话、组建微队伍、收集微心愿、实施微调解、举办微活动的“五微工作法”,依靠群众将矛盾风险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依法而治,推进基层治理有力有序。依法治理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必然要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建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为主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精准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格“四进”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法治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