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数字+执法的“滨州实践”
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参照
2024-06-2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程芃芃
本报通讯员 柴保路 常咪兰
近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立即到现场核查,发现无证自制西药胶囊若干、中医药配方80余张以及大量中药材。
因当事人刘某无法提供相关信息,给案件性质的落实增加了难度。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扣押刘某手机,运用取证综合平台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发现刘某经营自制药品用于治疗高血压、胃病等,但并未取得相关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资质,近5年其通过微信红包转账、银行卡转账等方式违法交易金额超5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刘某所生产的药品进行查封、扣押,将该案件移交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引领的新科技全面介入社会生活。数字技术在便利大众生活的同时,也在悄然改变着传统违法行为形态,电子数据证据在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软硬件配置,加大培训力度,越来越多的执法人员掌握并在办案中使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有效应对违法行为线上化、网络化。但是,当前在案件办理中,电子数据收集流程尚未构建,程序和证据的合规有效性屡遭当事人质疑,引发了一系列执法风险点。如何有效规范电子数据取证应用,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探索的时代课题和现实难题。
“破题”,探索“数字+执法”模式。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突出采用案例教学、经验交流、比武竞赛、实践运用等方式培养人才,先后在滨州举办全省电子数据取证专题培训班2次、全市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1次,组织执法人员赴厦门、杭州等地开展专题培训班4次,培训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全市60余人取得人社部颁发的“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证,打造了一支既懂法律又熟悉掌握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扩建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200余平方米,满足对电子设备快速勘查的需求,实现因人为删除、文件损坏等情况下的数据恢复。推动建立市场执法办案调度平台,协调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单位资源,实现了执法影像资料的实时传输、后台存储监管的完整执法记录,实时掌握现场执法工作进展,调度指挥现场执法工作,处置紧急情况。适应计算机办公和数字化办案双重需求,建成电子数据档案库,适配标准化、规范化的检索工具,做到电子案卷存储、整合、开放利用的安全有效。
将基层实践经验提炼为规范工作体系、总结为全国系统行业标准,推动实现市场监管全领域执法办案改革升级。建立配套制度,构建集现场勘查取证、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和审核判定等为一体的连贯式运行、分区域管控的执法体系,实现电子数据取证流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通过“数字+执法”模式,实现了网络领域重大案件精准侦破、隐蔽案情深挖细筛、减少行政相对人(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等成效。
“滨州实践”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参照。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研制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已于4月7日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发布实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电子数据取证领域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托滨州市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子取证人才培训基地。在全省首届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中,滨州获得“个人+团体”双第一的好成绩。
本报通讯员 柴保路 常咪兰
近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立即到现场核查,发现无证自制西药胶囊若干、中医药配方80余张以及大量中药材。
因当事人刘某无法提供相关信息,给案件性质的落实增加了难度。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扣押刘某手机,运用取证综合平台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发现刘某经营自制药品用于治疗高血压、胃病等,但并未取得相关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资质,近5年其通过微信红包转账、银行卡转账等方式违法交易金额超5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刘某所生产的药品进行查封、扣押,将该案件移交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引领的新科技全面介入社会生活。数字技术在便利大众生活的同时,也在悄然改变着传统违法行为形态,电子数据证据在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软硬件配置,加大培训力度,越来越多的执法人员掌握并在办案中使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有效应对违法行为线上化、网络化。但是,当前在案件办理中,电子数据收集流程尚未构建,程序和证据的合规有效性屡遭当事人质疑,引发了一系列执法风险点。如何有效规范电子数据取证应用,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探索的时代课题和现实难题。
“破题”,探索“数字+执法”模式。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突出采用案例教学、经验交流、比武竞赛、实践运用等方式培养人才,先后在滨州举办全省电子数据取证专题培训班2次、全市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1次,组织执法人员赴厦门、杭州等地开展专题培训班4次,培训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全市60余人取得人社部颁发的“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证,打造了一支既懂法律又熟悉掌握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扩建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200余平方米,满足对电子设备快速勘查的需求,实现因人为删除、文件损坏等情况下的数据恢复。推动建立市场执法办案调度平台,协调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单位资源,实现了执法影像资料的实时传输、后台存储监管的完整执法记录,实时掌握现场执法工作进展,调度指挥现场执法工作,处置紧急情况。适应计算机办公和数字化办案双重需求,建成电子数据档案库,适配标准化、规范化的检索工具,做到电子案卷存储、整合、开放利用的安全有效。
将基层实践经验提炼为规范工作体系、总结为全国系统行业标准,推动实现市场监管全领域执法办案改革升级。建立配套制度,构建集现场勘查取证、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和审核判定等为一体的连贯式运行、分区域管控的执法体系,实现电子数据取证流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通过“数字+执法”模式,实现了网络领域重大案件精准侦破、隐蔽案情深挖细筛、减少行政相对人(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等成效。
“滨州实践”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参照。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研制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已于4月7日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发布实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电子数据取证领域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托滨州市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子取证人才培训基地。在全省首届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中,滨州获得“个人+团体”双第一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