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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放和充电如何治理?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调查

2024-03-2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由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案例并不少见。记者近期在多地走访发现,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屡禁不绝,隐患重重。
  隐患重重:如同“不定时炸弹”
  2021年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多地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现象比比皆是,带来多重安全隐患。
  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为停放在门厅、过道等部位。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副处长耿军龙说,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起火后燃烧迅速、难以扑救。一旦发生在室内,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电动自行车部件起火也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窒息死亡。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池,都不可进楼入户。
  在多地小区,将家用插座与便携式充电器用电缆连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飞线”现象也屡禁不绝。“飞线”充电潜藏电线老化、摩擦、短路失火等风险。“私拉电线到楼道是极大的隐患。”杭州市北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葛正清说,一旦着火,楼道有烟囱效应,火和毒烟会迅速向上蹿。
  治理堵点:管理“跟不上”执法“难落地”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而现实中,部分物业公司并未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或未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协助处理;一些社区和消防人员也面临“举证难、罚不动”的窘境。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物业公司更多只是张贴告示,或在业主群内发布警示消息,并不派人真管。有物业人员表示,如果严格管理,派人盯守楼门口,恐怕天天都会有“骂战”,人员和工资支出也要增加。“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迫在眉睫。”葛正清说,对于乱停乱放、私拉电线等情况,一是难以寻找车主;二是居民如果不承认,举证或“抓现行”难度较大。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获悉,从行政处罚看,根据相关规定,对居民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行为,最多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难以有效发挥规范约束作用。
  现实问题:停放难、充电难、充电贵
  不少物业人员坦言,如果不能更方便地停放和充电,被搬走的电动自行车,就随时可能回来。
  在海口,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地方建充电车棚;新建小区如要占用绿化用地建停车棚,需业主投票同意,往往不了了之。长春市一名基层社区干部介绍,辖区内共有电动自行车100多辆,可没有充电设施,居民只能靠“飞线”或入户充电。
  最高法相关部门调研发现,关于增设集中充电设施,尚无法律效力层级较高的规范办法,缺乏强制性的充电技术标准和规划审批机制,实践中有的在架空层等区域设置,滋生新的安全隐患;有的充电设施安全性缺乏保障,充电效果不佳。
  一些居民不愿使用充电桩,还有电价方面的因素。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阎晓栋曾撰文提出,一般充电桩电费按商业用电标准计费,当地商业用电电费为每度0.6715元;而居民用电实施两段制分时电价,谷段位(21点至次日8点)低至每度0.3583元,夜间“飞线”充电费用约为充电桩的一半。
堵疏结合:防患于未“燃”
  最高法相关部门开展的一项调研建议,探索建立物业引导、业委会约束、职能部门执法的综合管理模式,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不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不少地方正以“智慧化治理”手段完善监管。通过安装智慧电梯、智能充电桩、预警平台等“人防+技防”举措,持续推进管理。在治理过程中,更多基层工作人员感受到,“堵”是权宜之计,“疏”才是根本之策。海口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刘亮武认为,应将集中充换电设施纳入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不少受访者也提出,建设更多智能化、消防措施更完备的充换电设施。
  为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阎晓栋建议,以社区为主体向供电公司申请供电,电费可按居民用电收取。
  “是时候吸取教训、解决顽疾了。毕竟,谁也承担不起悲剧的重演。”北京市一名小区居民说。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舒静 赵叶苹 李平 罗沙 赵丹丹 吴文诩)
  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由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案例并不少见。记者近期在多地走访发现,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屡禁不绝,隐患重重。
  隐患重重:如同“不定时炸弹”
  2021年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多地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现象比比皆是,带来多重安全隐患。
  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为停放在门厅、过道等部位。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副处长耿军龙说,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起火后燃烧迅速、难以扑救。一旦发生在室内,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电动自行车部件起火也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窒息死亡。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池,都不可进楼入户。
  在多地小区,将家用插座与便携式充电器用电缆连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飞线”现象也屡禁不绝。“飞线”充电潜藏电线老化、摩擦、短路失火等风险。“私拉电线到楼道是极大的隐患。”杭州市北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葛正清说,一旦着火,楼道有烟囱效应,火和毒烟会迅速向上蹿。
  治理堵点:管理“跟不上”执法“难落地”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而现实中,部分物业公司并未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或未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协助处理;一些社区和消防人员也面临“举证难、罚不动”的窘境。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物业公司更多只是张贴告示,或在业主群内发布警示消息,并不派人真管。有物业人员表示,如果严格管理,派人盯守楼门口,恐怕天天都会有“骂战”,人员和工资支出也要增加。“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迫在眉睫。”葛正清说,对于乱停乱放、私拉电线等情况,一是难以寻找车主;二是居民如果不承认,举证或“抓现行”难度较大。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获悉,从行政处罚看,根据相关规定,对居民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行为,最多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难以有效发挥规范约束作用。
  现实问题:停放难、充电难、充电贵
  不少物业人员坦言,如果不能更方便地停放和充电,被搬走的电动自行车,就随时可能回来。
  在海口,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地方建充电车棚;新建小区如要占用绿化用地建停车棚,需业主投票同意,往往不了了之。长春市一名基层社区干部介绍,辖区内共有电动自行车100多辆,可没有充电设施,居民只能靠“飞线”或入户充电。
  最高法相关部门调研发现,关于增设集中充电设施,尚无法律效力层级较高的规范办法,缺乏强制性的充电技术标准和规划审批机制,实践中有的在架空层等区域设置,滋生新的安全隐患;有的充电设施安全性缺乏保障,充电效果不佳。
  一些居民不愿使用充电桩,还有电价方面的因素。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阎晓栋曾撰文提出,一般充电桩电费按商业用电标准计费,当地商业用电电费为每度0.6715元;而居民用电实施两段制分时电价,谷段位(21点至次日8点)低至每度0.3583元,夜间“飞线”充电费用约为充电桩的一半。
堵疏结合:防患于未“燃”
  最高法相关部门开展的一项调研建议,探索建立物业引导、业委会约束、职能部门执法的综合管理模式,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不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不少地方正以“智慧化治理”手段完善监管。通过安装智慧电梯、智能充电桩、预警平台等“人防+技防”举措,持续推进管理。在治理过程中,更多基层工作人员感受到,“堵”是权宜之计,“疏”才是根本之策。海口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刘亮武认为,应将集中充换电设施纳入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不少受访者也提出,建设更多智能化、消防措施更完备的充换电设施。
  为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阎晓栋建议,以社区为主体向供电公司申请供电,电费可按居民用电收取。
  “是时候吸取教训、解决顽疾了。毕竟,谁也承担不起悲剧的重演。”北京市一名小区居民说。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舒静 赵叶苹 李平 罗沙 赵丹丹 吴文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