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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精准开发“公益岗”托起就业“大民生”

2023-10-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吕德山
  
  近年来,围绕让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增加稳定收入,庆云县坚持把困难群众就业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立足群众需求,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开发公益“小岗位”,兜底保障就业“大民生”,推动形成以岗位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以增收促共同富裕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县已开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5大类43种城乡公益性岗位,为2521名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坚持高位推进、协同联动,扎实开展扩容提质行动。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管理暂行办法,成立联审委员会,对各用人岗位开发情况进行审核。建立部门间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和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聘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整体联动、配合高效,切实保障开发工作快速推进。2022年以来,已安置3535名就业困难人员。
  坚持立足实际、整合资源,科学设置开发公益岗位。推行岗位试点和乡镇试点“双试点”工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循序渐进,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目前,已探索出“候岗库、岗位库、人员库”三合一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动员国企、民营经济主体、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加入到公益性岗位事业中来,做大公益性岗位资金盘子,切实解决资金难题。“十四五”期间,县财政坚持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统筹考虑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员、享受农村低收入政策人员、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与政策的衔接,对已有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和新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展新老统筹、融合管理,实行统一纳入、并轨管理。
  坚持全程管理、人岗相适,精准对接群众就业需求。县级层面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增设专职城镇公益岗,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公益岗具体负责人,负责信息录入、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通过走访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督促履行岗位职责,健全聘用人员动态退出和补充机制,建立跟踪检查长效机制。用人单位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劳务人员分别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建立用工档案,并备案。《岗位申请报名表》《投票确认表》《公示无异议确认单》等档案资料全部分乡镇、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存档,公益岗影像资料彩印、装订并存档,有效发挥档案资源作用,更好地为整项工作服务。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上,各乡镇(街道)结合地方特色和工作需求,按照“因事设岗、按需定员”的原则,以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等4大类岗位类型为基础,创新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岗、文明“赶大集”助贸岗、提供红白理事会服务助家岗、传递爱心博爱岗和新时代文明专员岗等15种岗位,精准对接入库群众就业需求。
  坚持结果导向、加强督考,充分发挥岗位实际成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考核管理,利用村两委考核、群众评价的模式,将工作成效突出的公益岗人员优先列为评先树优对象,推动形成公益岗人员“付出、积累、回报”良性循环。建立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调整薪酬拨付,杜绝因故扣罚公益岗人员工资情况,避免空岗、顶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同时,支持有条件单位根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合理设置绩效工资,更好激发公益岗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七大类”群体就业失业实施动态监控,特别是在公共就业系统中登记的失业人员,通过信访、热线等渠道反映的,经调查核实确应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员以及其他应纳入未纳入的人员,不按要求办理的乡镇(街道)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给予扣分。同时,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真正让公益性岗位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吕德山
  
  近年来,围绕让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增加稳定收入,庆云县坚持把困难群众就业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立足群众需求,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开发公益“小岗位”,兜底保障就业“大民生”,推动形成以岗位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以增收促共同富裕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县已开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5大类43种城乡公益性岗位,为2521名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坚持高位推进、协同联动,扎实开展扩容提质行动。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管理暂行办法,成立联审委员会,对各用人岗位开发情况进行审核。建立部门间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和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聘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整体联动、配合高效,切实保障开发工作快速推进。2022年以来,已安置3535名就业困难人员。
  坚持立足实际、整合资源,科学设置开发公益岗位。推行岗位试点和乡镇试点“双试点”工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循序渐进,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目前,已探索出“候岗库、岗位库、人员库”三合一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动员国企、民营经济主体、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加入到公益性岗位事业中来,做大公益性岗位资金盘子,切实解决资金难题。“十四五”期间,县财政坚持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统筹考虑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员、享受农村低收入政策人员、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与政策的衔接,对已有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和新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展新老统筹、融合管理,实行统一纳入、并轨管理。
  坚持全程管理、人岗相适,精准对接群众就业需求。县级层面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增设专职城镇公益岗,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公益岗具体负责人,负责信息录入、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通过走访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督促履行岗位职责,健全聘用人员动态退出和补充机制,建立跟踪检查长效机制。用人单位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劳务人员分别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建立用工档案,并备案。《岗位申请报名表》《投票确认表》《公示无异议确认单》等档案资料全部分乡镇、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存档,公益岗影像资料彩印、装订并存档,有效发挥档案资源作用,更好地为整项工作服务。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上,各乡镇(街道)结合地方特色和工作需求,按照“因事设岗、按需定员”的原则,以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等4大类岗位类型为基础,创新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岗、文明“赶大集”助贸岗、提供红白理事会服务助家岗、传递爱心博爱岗和新时代文明专员岗等15种岗位,精准对接入库群众就业需求。
  坚持结果导向、加强督考,充分发挥岗位实际成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考核管理,利用村两委考核、群众评价的模式,将工作成效突出的公益岗人员优先列为评先树优对象,推动形成公益岗人员“付出、积累、回报”良性循环。建立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调整薪酬拨付,杜绝因故扣罚公益岗人员工资情况,避免空岗、顶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同时,支持有条件单位根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合理设置绩效工资,更好激发公益岗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七大类”群体就业失业实施动态监控,特别是在公共就业系统中登记的失业人员,通过信访、热线等渠道反映的,经调查核实确应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员以及其他应纳入未纳入的人员,不按要求办理的乡镇(街道)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给予扣分。同时,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真正让公益性岗位惠及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