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达到100%——

枣庄探索黄河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新路径

2023-10-20 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枣庄属南四湖水系,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进入山东的第一站。近年来,枣庄市财政局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探索出“政治引领,强化统筹;财政引导,上下贯通;政策引擎,产业支撑”的黄河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新路径。自2019年以来,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达到100%。
强化各方统筹
构筑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机制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黄河流域污染协同治理作为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落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枣庄市财政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明确督办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责任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流域污染协同治理进展情况,夯实工作基础,构筑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机制保障。
  强化资金统筹。大力统筹预算内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各类自有财力,优先保障战略任务的实施,科学规范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将省减税降费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优先用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衔接乡村振兴。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强化引导撬动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构建上下协同的政策体系。近年来,枣庄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发挥财政支持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全市实际,出台了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将考核奖励机制延伸到区(市)、乡镇(街道),实现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构建了“市、区、镇街”三级财政同频共振、上下贯通的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政策体系。
  实施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有效激励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双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正向激励,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地区少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另一方面实行反向约束,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多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调动各区(市)推进黄流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2019年-2023年,拨付生态补偿资金1.9亿元,收取生态赔偿资金3.6亿元,返还生态奖励资金2.8亿元,带动区(市)政府和社会资本生态环保投入超过5亿元。
  实施流域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进行县际间生态“对赌”,出境横断面水质不低于入境水质的,获得下游生态补偿资金。全市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16份,其中签订跨市协议(与济宁市微山县签订)8份,兑付2021年度和2022年度市内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共计3417万元,获得跨市补偿金306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最终发挥了补偿生态的作用,生态环境成为最后赢家,流域上下游群众都从中受益。同时,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向镇街纵向延伸,滕州市与鲍沟镇、木石镇、大坞镇分别签订补偿协议书,构建起以政府主导、排污单位参与、市场化运作“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运行模式。2022年市财政对各区(市)下达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1399万元,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推动生态产业化
实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

  推动政策叠加效应。紧密结合市情实际,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度融合、协同推进,重点在契合点上发力,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通过将有关重点政策和支出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穿针引线”,进而带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提升。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BOT、专项债、国企融资等多种模式保障资金需要,同时累计申报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1.2亿元,完成172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枣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模式被作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典型案例推广。
  推动生态产业化。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山亭区成功申报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区,在全省率先成立山东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该平台将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生态产品、社会资金转化,打通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之路。目前,平台已整合生态资产价值共计35亿元,累计实现交易业务11000余宗。
  推动工业低碳化。发挥财政奖补、技改贴息等撬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改造,实施碳减排工程,2022年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4952吨、氨氮减排264吨。
  □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枣庄属南四湖水系,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进入山东的第一站。近年来,枣庄市财政局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探索出“政治引领,强化统筹;财政引导,上下贯通;政策引擎,产业支撑”的黄河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新路径。自2019年以来,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达到100%。
强化各方统筹
构筑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机制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黄河流域污染协同治理作为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落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枣庄市财政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明确督办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责任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流域污染协同治理进展情况,夯实工作基础,构筑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机制保障。
  强化资金统筹。大力统筹预算内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各类自有财力,优先保障战略任务的实施,科学规范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将省减税降费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优先用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衔接乡村振兴。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强化引导撬动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构建上下协同的政策体系。近年来,枣庄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发挥财政支持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全市实际,出台了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将考核奖励机制延伸到区(市)、乡镇(街道),实现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构建了“市、区、镇街”三级财政同频共振、上下贯通的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政策体系。
  实施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有效激励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双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正向激励,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地区少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另一方面实行反向约束,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多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调动各区(市)推进黄流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2019年-2023年,拨付生态补偿资金1.9亿元,收取生态赔偿资金3.6亿元,返还生态奖励资金2.8亿元,带动区(市)政府和社会资本生态环保投入超过5亿元。
  实施流域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进行县际间生态“对赌”,出境横断面水质不低于入境水质的,获得下游生态补偿资金。全市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16份,其中签订跨市协议(与济宁市微山县签订)8份,兑付2021年度和2022年度市内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共计3417万元,获得跨市补偿金306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最终发挥了补偿生态的作用,生态环境成为最后赢家,流域上下游群众都从中受益。同时,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向镇街纵向延伸,滕州市与鲍沟镇、木石镇、大坞镇分别签订补偿协议书,构建起以政府主导、排污单位参与、市场化运作“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运行模式。2022年市财政对各区(市)下达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1399万元,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推动生态产业化
实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

  推动政策叠加效应。紧密结合市情实际,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度融合、协同推进,重点在契合点上发力,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通过将有关重点政策和支出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穿针引线”,进而带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提升。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BOT、专项债、国企融资等多种模式保障资金需要,同时累计申报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1.2亿元,完成172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枣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模式被作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典型案例推广。
  推动生态产业化。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山亭区成功申报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区,在全省率先成立山东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该平台将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生态产品、社会资金转化,打通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之路。目前,平台已整合生态资产价值共计35亿元,累计实现交易业务11000余宗。
  推动工业低碳化。发挥财政奖补、技改贴息等撬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改造,实施碳减排工程,2022年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4952吨、氨氮减排26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