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化解19起劳动争议案
“示范+”模式助力类案速裁
2023-10-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杨淑栋
通讯员 白丽娜 焦宇轩 报道
本报淄博讯 “感谢法院帮我们追回了工资。”近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化解一批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公司现场过付,为19名劳动者集中发放了工资及相关补偿,当事人向法院表示感谢。
据了解,这19名劳动者自2020年起陆续到被告公司工作,负责该公司所承包生活小区的绿化及环卫清洁等,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800元,但自2021年8月起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劳动者工资。19名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委以部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未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19名劳动者不服,向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该院按照“统一受理,集中调解”模式,将19起劳动争议案件分配至4个速裁团队,通过各团队联动,合力推进诉前调解。立案庭组织速裁团队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讨论案情,快速定位争议焦点,制订调解方案。
“我们多次与被告公司联系,释明利害关系,经过反复沟通、协商,被告公司表示同意调解并现场支付工资及相关补偿。”调解员刘美云说。然而,被告公司却多次爽约,始终未在承诺的时间到法院履行支付义务。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尽快实现,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对该19起案件启动审理程序,由白丽娜速裁团队运用“示范调解、示范庭审、示范诉讼”模式,先审理其中一起案件,形成“示范判决”,以“示范判决”为例对其他案件进行调解协商,推进化解类案纠纷。
“示范调解、示范庭审、示范诉讼”是指法院在处理涉众型案件过程中,选取能够涵盖系列类案诉讼请求范围、共同的事实和法律争点等情况的代表性案件予以先期调解、审理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例的引领作用,快速高效处理系列类案的民事诉讼形式。
“劳动争议案件所涉标的额虽小,但该类案件表现出企业经营困难与劳动者维权困难的双难局面。对待此类,法院不能仅仅抱有案结事了的态度,更要深入了解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实际情况,了解双方诉求,为劳动者争取应得利益的最大化,也为企业纾难解困提供司法帮助。”法官白丽娜说,“这种‘示范+’模式利于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强化诉源治理,让类案速裁进入快车道。”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优化完善“示范+”模式,扩大适用范围,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通讯员 白丽娜 焦宇轩 报道
本报淄博讯 “感谢法院帮我们追回了工资。”近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化解一批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公司现场过付,为19名劳动者集中发放了工资及相关补偿,当事人向法院表示感谢。
据了解,这19名劳动者自2020年起陆续到被告公司工作,负责该公司所承包生活小区的绿化及环卫清洁等,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800元,但自2021年8月起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劳动者工资。19名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委以部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未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19名劳动者不服,向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该院按照“统一受理,集中调解”模式,将19起劳动争议案件分配至4个速裁团队,通过各团队联动,合力推进诉前调解。立案庭组织速裁团队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讨论案情,快速定位争议焦点,制订调解方案。
“我们多次与被告公司联系,释明利害关系,经过反复沟通、协商,被告公司表示同意调解并现场支付工资及相关补偿。”调解员刘美云说。然而,被告公司却多次爽约,始终未在承诺的时间到法院履行支付义务。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尽快实现,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对该19起案件启动审理程序,由白丽娜速裁团队运用“示范调解、示范庭审、示范诉讼”模式,先审理其中一起案件,形成“示范判决”,以“示范判决”为例对其他案件进行调解协商,推进化解类案纠纷。
“示范调解、示范庭审、示范诉讼”是指法院在处理涉众型案件过程中,选取能够涵盖系列类案诉讼请求范围、共同的事实和法律争点等情况的代表性案件予以先期调解、审理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例的引领作用,快速高效处理系列类案的民事诉讼形式。
“劳动争议案件所涉标的额虽小,但该类案件表现出企业经营困难与劳动者维权困难的双难局面。对待此类,法院不能仅仅抱有案结事了的态度,更要深入了解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实际情况,了解双方诉求,为劳动者争取应得利益的最大化,也为企业纾难解困提供司法帮助。”法官白丽娜说,“这种‘示范+’模式利于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强化诉源治理,让类案速裁进入快车道。”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优化完善“示范+”模式,扩大适用范围,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