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租汽车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2023-04-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公布《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济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相关条件,包括本市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符合营运车辆环保、安全技术标准,有关参数、性能、要求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且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不超过3年;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非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车辆购置价格(不含购置税)不低于10.5万元。网约车平台公司每批次申请的车辆中,纯电动车辆的比例应当不低于80%。
《济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巡游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运营。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特需服务的巡游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特需服务的巡游车只允许以电召的形式提供服务,提前告知乘客收费标准,由乘客自主选择,车辆不得喷涂巡游车专用颜色,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枢纽站点巡游车专用通道内候客。
本报济南讯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公布《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济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相关条件,包括本市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符合营运车辆环保、安全技术标准,有关参数、性能、要求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且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不超过3年;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非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车辆购置价格(不含购置税)不低于10.5万元。网约车平台公司每批次申请的车辆中,纯电动车辆的比例应当不低于80%。
《济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巡游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运营。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特需服务的巡游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特需服务的巡游车只允许以电召的形式提供服务,提前告知乘客收费标准,由乘客自主选择,车辆不得喷涂巡游车专用颜色,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枢纽站点巡游车专用通道内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