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情形不予容错4种情形不予追责8个环节闭环管理

容错纠错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2022-12-09 作者: 王凯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赵伟伟 张俊国 报道
  本报滨州讯 “新的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让我们吃了定心丸,为敢于担当的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近日,滨州市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发党员干部热议。
  今年以来,滨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深入实施容错纠错,积极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诬告者的良好政治生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滨州市通过出台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责任,从源头上解决“不会容”“不敢容”等问题,不断提升容错纠错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并向全市市管干部发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情形告知卡》,广泛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知容错、能容错、会容错。
  列出12方面情形,进一步明确容错界限和实施标准,着力破解容错纠错工作中,因具体情形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容错事项不够具体、适用性不强等问题导致的不好界定、不敢认定等问题。党员干部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加压奋进、积极作为,出现失误错误;在贯彻落实市委“1+11868”工作体系,推动“七大变化”、提升“八大品质”,持续深化“双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积极主动、争先进位,出现失误错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共同富裕等工作中,大胆履职、攻坚克难,出现失误错误等全部应容尽容。同时,明确党员干部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出现失误错误后不积极整改纠错等6种情形不予容错;对党员干部具有容错情形,同时存在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积极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等4种情形,不予追究责任。
  针对具体工作中容错纠错程序不规范、路径不明确等“不会容”问题,滨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对容错纠错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完善,细化为“启动程序—调查核实—分析研判—会商研究—作出决定—告知反馈—纠错整改—结果运用”等8个环节,推动形成容错纠错工作闭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要求责任追究机关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精准认定容错事项,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精准认定实施容错纠错。
  同时,注重对容错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界限,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对秉承干事创业初心的干部给予最大宽容,做到大胆容错、应容尽容。
  滨州市纪委监委制作《容错纠错工作流程图》,细化梳理程序环节,做到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执行便捷,可操作性强,确保容错纠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问题较为复杂、政策性强的问责事项,探索实施重大事项问责会商机制,由相关部门会商决定,确保科学精准问责。创新实施问责提级审核机制,拟采取“第二种形态”及以上措施问责的,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实施,避免问责泛化。
  滨州市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大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力度,通过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信函回访等多种方式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思想转化、放下包袱、担当作为,营造严管厚爱氛围。今年以来,该市共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300余人次。
  “刚受到处分时,自己思想包袱很重,直到组织回访谈话,让俺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温暖,心里也豁然开朗……”此前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滨州市滨城区某街道干部激动地说。
  部门联动,构建容错纠错良好生态。滨州市纪委监委及时加强与组织、人大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互通容错纠错工作情况,确保受到容错免责的党员干部在考核考评、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不受影响,容错减责的影响期满后受到合理使用,充分释放鼓励干部干事担当、创新作为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我们将深入开展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工作,为改革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进一步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激励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滨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截至目前,滨州市共开展容错纠错48起,涉及56名党员干部和3个党组织。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赵伟伟 张俊国 报道
  本报滨州讯 “新的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让我们吃了定心丸,为敢于担当的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近日,滨州市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发党员干部热议。
  今年以来,滨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深入实施容错纠错,积极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诬告者的良好政治生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滨州市通过出台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责任,从源头上解决“不会容”“不敢容”等问题,不断提升容错纠错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并向全市市管干部发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情形告知卡》,广泛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知容错、能容错、会容错。
  列出12方面情形,进一步明确容错界限和实施标准,着力破解容错纠错工作中,因具体情形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容错事项不够具体、适用性不强等问题导致的不好界定、不敢认定等问题。党员干部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加压奋进、积极作为,出现失误错误;在贯彻落实市委“1+11868”工作体系,推动“七大变化”、提升“八大品质”,持续深化“双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积极主动、争先进位,出现失误错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共同富裕等工作中,大胆履职、攻坚克难,出现失误错误等全部应容尽容。同时,明确党员干部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出现失误错误后不积极整改纠错等6种情形不予容错;对党员干部具有容错情形,同时存在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积极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等4种情形,不予追究责任。
  针对具体工作中容错纠错程序不规范、路径不明确等“不会容”问题,滨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对容错纠错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完善,细化为“启动程序—调查核实—分析研判—会商研究—作出决定—告知反馈—纠错整改—结果运用”等8个环节,推动形成容错纠错工作闭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要求责任追究机关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精准认定容错事项,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精准认定实施容错纠错。
  同时,注重对容错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界限,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对秉承干事创业初心的干部给予最大宽容,做到大胆容错、应容尽容。
  滨州市纪委监委制作《容错纠错工作流程图》,细化梳理程序环节,做到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执行便捷,可操作性强,确保容错纠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问题较为复杂、政策性强的问责事项,探索实施重大事项问责会商机制,由相关部门会商决定,确保科学精准问责。创新实施问责提级审核机制,拟采取“第二种形态”及以上措施问责的,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实施,避免问责泛化。
  滨州市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大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力度,通过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信函回访等多种方式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思想转化、放下包袱、担当作为,营造严管厚爱氛围。今年以来,该市共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300余人次。
  “刚受到处分时,自己思想包袱很重,直到组织回访谈话,让俺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温暖,心里也豁然开朗……”此前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滨州市滨城区某街道干部激动地说。
  部门联动,构建容错纠错良好生态。滨州市纪委监委及时加强与组织、人大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互通容错纠错工作情况,确保受到容错免责的党员干部在考核考评、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不受影响,容错减责的影响期满后受到合理使用,充分释放鼓励干部干事担当、创新作为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我们将深入开展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工作,为改革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进一步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激励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滨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截至目前,滨州市共开展容错纠错48起,涉及56名党员干部和3个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