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刻石之辨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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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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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凤皇画像刻石拓片-局部(上下两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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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昱 胡后彬
2012年出版的《沂南县志》中,有一篇标题为“三山沟西汉元凤凤凰石刻”的文章,其中称“该石刻刻于西汉元凤年间,是中国现存的纪年最早的汉画像石刻。此石刻在汉画及书法界影响甚大,鲁迅、梁启超、郭沫若等都曾收藏过此拓片。”
“三山沟西汉元凤凤凰石刻”在近代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鲍宅山凤凰画像,其自被发现伊始,便引发诸多争议。作为最早一批鉴定、传播该拓片的金石学家,清末日照籍国学大师许瀚在研究过程中的严谨、审慎,值得今人借鉴。
发现
凤凰画像原石静卧在沂南县铜井镇三山沟村东南的小山坡上。在一处房屋里,凤凰石刻得以妥善保护。推开房屋门,便可看到一组向阳面仰倾的粗粝裸岩,只见其中两块石头上,以线条阴刻方式分别刻有一大一小两只凤凰。
较大一石,高约150厘米,宽约140厘米,刻一鸟形图像,图像仅宽12厘米,左侧分别刻“三月七日凤”“东安王钦元”及“元□”等字样。
较小一石高约55厘米,宽约50厘米,亦刻画一鸟形图像,图像宽24厘米,高30厘米,高冠、大尾、长腿,两翅呈展开状,图像左上角刻“凤皇”二字。雕刻技法是在原生粗糙石面上施阴线刻,构图简单疏朗。
这块沉睡在蒙山沂水之间的碑刻,是如何被发现的?近代碑帖研究专家张彦生在所著《善本碑帖录》中,曾如是交代相关线索:“汉东安王钦元刻石题字(又名凤凰刻石),隶书,分三纸拓。一粗刻凤凰画,左上刻‘凤皇’两字,一刻二小凤凰,左上刻三月七日成,又大字东安王钦元,另附近有一元字,下似康字之上首。道光廿四年袁冶池于沂水南七十里鲍宅山访得,按元康年号汉、晋均有。由题字看,应为晋元康。”
袁炼,字冶池,清代沂水县袁家城子(今沂水县许家湖镇袁家城子)人。东安古城遗址在许家湖镇袁家城子一带,袁家是沂水县“高刘袁黄”四大望族之一,袁炼与其长子袁振瀛分别考取嘉庆辛未(1811年)和道光己丑(1829年)进士。袁家庄与鲍宅山凤凰刻石处直线距离不足18公里。查阅当地县志等历史资料,并未记载“鲍宅山”这一地名,或与碑刻发现地有邻村名曰“薄家宅子”有关,以讹传讹,便有了“鲍宅”之地名。
许瀚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九月中顺天举人第五十六名,当时袁炼为典试官,许瀚称之为师。在袁炼访得鲍宅山凤凰画像同年,在琅琊书院担任山长的许瀚也得到该石刻的拓片。他在六月十四的日记中写道:“颜先生自沂来,捎刘宋凤凰及东安王钦元题字,乃沂水山上拓下者,上有‘三日壬申’,以上断去,不可知其年号,为可惜也。”
此处颜先生,即颜怀燮,以经营、研究古物为生。他为许瀚觅到集柳旧拓,更为许氏寻访并拓过许多碑,如《宋张孝女碑》、费县八埠顶汉阙等。两人亦师亦友,在兰山周边寻访旧碑。
颜怀燮“捎”回凤凰画像拓片,是否遵袁炼所嘱,暂难考证。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七月初四,许瀚收到袁炼来信并及时回信。十月二十五,许瀚给袁炼写信并寄去六种拓本。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二十四,许瀚寄《集古录》《金石录》及《山左金石志》给袁炼。三月十五,许瀚收到袁练来信并获赠古拓鼎、鬲、矛拓本。关于二人的记载极为少见,考《攀古小庐杂著》中有《哭冶池师联》,即许瀚为袁炼所作吊唁之联,“犹父恩深,缅善诱传经,频闻传礼过庭训;哲人望断,恨迟来负疚,不及消摇曳杖歌”,表达出对袁炼深厚恩情、谆谆教诲的追思。
考证
围绕拓片中出现的“元”字之后如何识读,有“元凤”“元康”两种说法。“元凤”是汉昭帝刘弗陵的第二个年号;“元康”则有两种,一是汉宣帝刘询的第三个年号,再就是西晋惠帝的年号。
许瀚拿到鲍宅山凤凰画像拓片后,没有妄下定论,而是对其进行仔细辨析、研究。从现存资料看,他主要从两个维度出发,指向同一个目标——断定凤凰画像刻勒之年代。
一是收录《攀古小庐杂著》中“晋元康凤皇画象题字东安备考”一文,在文中许瀚引《地理韵编》《郡国图志》《方舆纪要》等资料之记载,厘清“东安”的行政区划变迁。东安县自西汉初年设立,其故城遗址在今沂水县城南15公里,沂河西岸2公里,许家湖镇前城子、后城子和黄崖头三村之间,建于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残址尚存,城址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700米,文化层1~2米,城墙大都坍平成耕地。
“东安”一词作为地名,在朝代更迭中偶有迁移,其中与盖县(在今沂源县境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许瀚引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盖城,县西北七十里,齐邑也。汉置盖县,属泰山郡,景帝封后兄王信为侯邑。后汉亦曰‘盖县’。晋改属东莞郡,惠帝时析置东安郡治此,刘宋及后魏因之。后齐改东莞郡曰‘东安’,而故东安郡及盖县俱废。隋开皇十六年复置东安县于此,仍属莒州,大业末废。”
其中,“惠帝时析置东安郡治此”作为关键信息,对应的是晋元康七年(公元297年),分东莞郡部分区域析置东安郡,郡治便在盖城。对此,许瀚的按语如是写道:“是县西北七十里自晋置东安,宋同。后隋之东安又在东莞,亦县西,比至开皇十六年又是县西北七十里为东安。”即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东安县为沂水县,别置东安县于古盖县。隋末,废东安县并入沂水县,沂水县名沿用至今。此后,“东安”一词在县级及以上地名册中不复出现。
为何要抓住“东安”一词不放,这与凤凰刻石的断代息息相关。许瀚通过分析鲍宅山所处的地理位置——东安县境内,并结合“元康”年号及“东安”一词的历史变迁,在按语中分析:“今所出凤皇画象题‘东安王钦元’,在县西南六十余里鲍家宅山,此两汉晋初之东安。”为何能厘清年代呢,因为“元康以下东安已移县西北七十里之盖城,此不为东安矣!”
当然,许瀚依照“东安”之名的推理结论,存在逻辑上的漏洞。即晋元康以下,来自东安郡盖城的王钦元在沂水流域游山玩水时,在这块儿石头旁驻足,并一时兴起留下“东安王钦元”之名,亦存在此种可能。
进阶
许瀚通过第二种学术辨别渠道,对该结论加以进阶印证。即在《攀古小庐金石跋》一文中,他有“凤凰刻石并凤凰二字”“东安王钦元题名”“晋元康摩崖画像题字三段”的分析。
其中“凤凰刻石并凤凰二字”“东安王钦元题名”两段录自傅斯年图书馆藏《攀古小庐遗集》英册《沂水碑》。《沂水碑》为咸丰六年时任临沂县令吴筱亭所辑,许瀚钞录并作跋十余篇。此碑原跋:“石在袁家城,‘凤凰’二字似汉隶。又有‘元康’字,距此石刻甚远,字体不类。‘康’字已泐,疑后人所加。”对此,许瀚批注道:“此二段说说未见闻,在袁城西三十里山中,地名鲍家宅。”
在“东安王钦元题名”处,有原跋:与前石刻同在一石,摩崖刻,字体与“凤凰”二字迥异,又不似隋唐人书,疑六朝时人题名也。旁有“日月”等五字漫漶,不可识。许瀚批注道:“‘日月’等字又似与王钦元题名非出一手。”
在苏贻正收藏许瀚寄赠吴式芬册页中,还有一篇篇幅更长的分析:“在沂水鲍家宅山中,一画凤皇,题云‘白雀’,或云‘凤雏’,疑‘凤雏’是也……又五字曰‘东安王钦元’。又一段题‘元□’二字,下字或云嘉。以《宋书·符瑞志》元嘉中有白雀见于东安事,故疑其为嘉字耳。细审拓本殊不似,而似康字,因定为元康时刻。翟文泉先生亦云是‘康’字,字杂篆隶。而‘钦元’二字又近于正书,恐西汉元康时尚无此体,故定为晋元康。惟博雅君子辨之。”
“字杂篆隶”这一关键结论,让凤凰石刻的断代,有了更为清晰的方向。许瀚不仅从纪年款、书体规律推断,还与道光二年莱州籍进士、古文字学家、书法家崔云升(号文泉)探讨,排除了凤凰画像为西汉元康年间所刻的推断,得出其为晋元康时所刻的结论。
许瀚在沂州,对凤凰画像的传播有天时、地利之便。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八月初四,他写京信给陈介祺、张穆、丁守存、何绍基、王筠等好友,并分送石刻拓片。其中对王筠、张穆等赠送了凤凰刻石的拓片。
许瀚将“东安王钦元”的书刻年代推断为西晋时,尚未对凤凰画像进行深一步分析。以当下考古研究成果考量,在自然岩石上的所谓凤凰画像,既不是任何墓葬或祭祀建筑物的画像雕刻,也不含有任何一种汉代石刻的文化背景和意义,它不属于汉画像石的范畴。
从石刻中凤凰鸟的雕刻技法和造型来看,不具备汉代石刻画像的风格。山东早期的汉画像石是阴线刻,线条较直而匀称规整,刻画的形象也较准确。而凤凰鸟画像雕刻的线条极粗,显得和画像不成比例,造型更与汉代石刻画像相差甚远。汉画像石中那些大鸟或凤鸟的画像不可胜数,都是高冠翘尾、振翅欲飞的形象。此凤凰鸟与之相比,有很大差别。
从凤凰画像和“东安王钦元”等保存状况来看,石头虽在野外风吹日晒,刻画线条、字迹仍都清楚,没有古老石刻剥蚀的迹象,也有专家推测凤凰画像的时代在宋、元以后,有可能是明、清时期。结合这幅画像拓片的传出时间,晚清至民国年间,是碑帖商作伪最泛滥的时期,石刻上诸多字迹为好事者凿刻,也未可知。
当然,石刻上的文字和图像是否为同时所刻?“元”字之后为何没有更多信息,是否是时人嫌雕刻费力而放弃?这些未解之谜,有待更多考古学材料的问世,以及科学技术的运用来解答。
2012年出版的《沂南县志》中,有一篇标题为“三山沟西汉元凤凤凰石刻”的文章,其中称“该石刻刻于西汉元凤年间,是中国现存的纪年最早的汉画像石刻。此石刻在汉画及书法界影响甚大,鲁迅、梁启超、郭沫若等都曾收藏过此拓片。”
“三山沟西汉元凤凤凰石刻”在近代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鲍宅山凤凰画像,其自被发现伊始,便引发诸多争议。作为最早一批鉴定、传播该拓片的金石学家,清末日照籍国学大师许瀚在研究过程中的严谨、审慎,值得今人借鉴。
发现
凤凰画像原石静卧在沂南县铜井镇三山沟村东南的小山坡上。在一处房屋里,凤凰石刻得以妥善保护。推开房屋门,便可看到一组向阳面仰倾的粗粝裸岩,只见其中两块石头上,以线条阴刻方式分别刻有一大一小两只凤凰。
较大一石,高约150厘米,宽约140厘米,刻一鸟形图像,图像仅宽12厘米,左侧分别刻“三月七日凤”“东安王钦元”及“元□”等字样。
较小一石高约55厘米,宽约50厘米,亦刻画一鸟形图像,图像宽24厘米,高30厘米,高冠、大尾、长腿,两翅呈展开状,图像左上角刻“凤皇”二字。雕刻技法是在原生粗糙石面上施阴线刻,构图简单疏朗。
这块沉睡在蒙山沂水之间的碑刻,是如何被发现的?近代碑帖研究专家张彦生在所著《善本碑帖录》中,曾如是交代相关线索:“汉东安王钦元刻石题字(又名凤凰刻石),隶书,分三纸拓。一粗刻凤凰画,左上刻‘凤皇’两字,一刻二小凤凰,左上刻三月七日成,又大字东安王钦元,另附近有一元字,下似康字之上首。道光廿四年袁冶池于沂水南七十里鲍宅山访得,按元康年号汉、晋均有。由题字看,应为晋元康。”
袁炼,字冶池,清代沂水县袁家城子(今沂水县许家湖镇袁家城子)人。东安古城遗址在许家湖镇袁家城子一带,袁家是沂水县“高刘袁黄”四大望族之一,袁炼与其长子袁振瀛分别考取嘉庆辛未(1811年)和道光己丑(1829年)进士。袁家庄与鲍宅山凤凰刻石处直线距离不足18公里。查阅当地县志等历史资料,并未记载“鲍宅山”这一地名,或与碑刻发现地有邻村名曰“薄家宅子”有关,以讹传讹,便有了“鲍宅”之地名。
许瀚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九月中顺天举人第五十六名,当时袁炼为典试官,许瀚称之为师。在袁炼访得鲍宅山凤凰画像同年,在琅琊书院担任山长的许瀚也得到该石刻的拓片。他在六月十四的日记中写道:“颜先生自沂来,捎刘宋凤凰及东安王钦元题字,乃沂水山上拓下者,上有‘三日壬申’,以上断去,不可知其年号,为可惜也。”
此处颜先生,即颜怀燮,以经营、研究古物为生。他为许瀚觅到集柳旧拓,更为许氏寻访并拓过许多碑,如《宋张孝女碑》、费县八埠顶汉阙等。两人亦师亦友,在兰山周边寻访旧碑。
颜怀燮“捎”回凤凰画像拓片,是否遵袁炼所嘱,暂难考证。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七月初四,许瀚收到袁炼来信并及时回信。十月二十五,许瀚给袁炼写信并寄去六种拓本。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二十四,许瀚寄《集古录》《金石录》及《山左金石志》给袁炼。三月十五,许瀚收到袁练来信并获赠古拓鼎、鬲、矛拓本。关于二人的记载极为少见,考《攀古小庐杂著》中有《哭冶池师联》,即许瀚为袁炼所作吊唁之联,“犹父恩深,缅善诱传经,频闻传礼过庭训;哲人望断,恨迟来负疚,不及消摇曳杖歌”,表达出对袁炼深厚恩情、谆谆教诲的追思。
考证
围绕拓片中出现的“元”字之后如何识读,有“元凤”“元康”两种说法。“元凤”是汉昭帝刘弗陵的第二个年号;“元康”则有两种,一是汉宣帝刘询的第三个年号,再就是西晋惠帝的年号。
许瀚拿到鲍宅山凤凰画像拓片后,没有妄下定论,而是对其进行仔细辨析、研究。从现存资料看,他主要从两个维度出发,指向同一个目标——断定凤凰画像刻勒之年代。
一是收录《攀古小庐杂著》中“晋元康凤皇画象题字东安备考”一文,在文中许瀚引《地理韵编》《郡国图志》《方舆纪要》等资料之记载,厘清“东安”的行政区划变迁。东安县自西汉初年设立,其故城遗址在今沂水县城南15公里,沂河西岸2公里,许家湖镇前城子、后城子和黄崖头三村之间,建于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残址尚存,城址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700米,文化层1~2米,城墙大都坍平成耕地。
“东安”一词作为地名,在朝代更迭中偶有迁移,其中与盖县(在今沂源县境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许瀚引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盖城,县西北七十里,齐邑也。汉置盖县,属泰山郡,景帝封后兄王信为侯邑。后汉亦曰‘盖县’。晋改属东莞郡,惠帝时析置东安郡治此,刘宋及后魏因之。后齐改东莞郡曰‘东安’,而故东安郡及盖县俱废。隋开皇十六年复置东安县于此,仍属莒州,大业末废。”
其中,“惠帝时析置东安郡治此”作为关键信息,对应的是晋元康七年(公元297年),分东莞郡部分区域析置东安郡,郡治便在盖城。对此,许瀚的按语如是写道:“是县西北七十里自晋置东安,宋同。后隋之东安又在东莞,亦县西,比至开皇十六年又是县西北七十里为东安。”即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东安县为沂水县,别置东安县于古盖县。隋末,废东安县并入沂水县,沂水县名沿用至今。此后,“东安”一词在县级及以上地名册中不复出现。
为何要抓住“东安”一词不放,这与凤凰刻石的断代息息相关。许瀚通过分析鲍宅山所处的地理位置——东安县境内,并结合“元康”年号及“东安”一词的历史变迁,在按语中分析:“今所出凤皇画象题‘东安王钦元’,在县西南六十余里鲍家宅山,此两汉晋初之东安。”为何能厘清年代呢,因为“元康以下东安已移县西北七十里之盖城,此不为东安矣!”
当然,许瀚依照“东安”之名的推理结论,存在逻辑上的漏洞。即晋元康以下,来自东安郡盖城的王钦元在沂水流域游山玩水时,在这块儿石头旁驻足,并一时兴起留下“东安王钦元”之名,亦存在此种可能。
进阶
许瀚通过第二种学术辨别渠道,对该结论加以进阶印证。即在《攀古小庐金石跋》一文中,他有“凤凰刻石并凤凰二字”“东安王钦元题名”“晋元康摩崖画像题字三段”的分析。
其中“凤凰刻石并凤凰二字”“东安王钦元题名”两段录自傅斯年图书馆藏《攀古小庐遗集》英册《沂水碑》。《沂水碑》为咸丰六年时任临沂县令吴筱亭所辑,许瀚钞录并作跋十余篇。此碑原跋:“石在袁家城,‘凤凰’二字似汉隶。又有‘元康’字,距此石刻甚远,字体不类。‘康’字已泐,疑后人所加。”对此,许瀚批注道:“此二段说说未见闻,在袁城西三十里山中,地名鲍家宅。”
在“东安王钦元题名”处,有原跋:与前石刻同在一石,摩崖刻,字体与“凤凰”二字迥异,又不似隋唐人书,疑六朝时人题名也。旁有“日月”等五字漫漶,不可识。许瀚批注道:“‘日月’等字又似与王钦元题名非出一手。”
在苏贻正收藏许瀚寄赠吴式芬册页中,还有一篇篇幅更长的分析:“在沂水鲍家宅山中,一画凤皇,题云‘白雀’,或云‘凤雏’,疑‘凤雏’是也……又五字曰‘东安王钦元’。又一段题‘元□’二字,下字或云嘉。以《宋书·符瑞志》元嘉中有白雀见于东安事,故疑其为嘉字耳。细审拓本殊不似,而似康字,因定为元康时刻。翟文泉先生亦云是‘康’字,字杂篆隶。而‘钦元’二字又近于正书,恐西汉元康时尚无此体,故定为晋元康。惟博雅君子辨之。”
“字杂篆隶”这一关键结论,让凤凰石刻的断代,有了更为清晰的方向。许瀚不仅从纪年款、书体规律推断,还与道光二年莱州籍进士、古文字学家、书法家崔云升(号文泉)探讨,排除了凤凰画像为西汉元康年间所刻的推断,得出其为晋元康时所刻的结论。
许瀚在沂州,对凤凰画像的传播有天时、地利之便。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八月初四,他写京信给陈介祺、张穆、丁守存、何绍基、王筠等好友,并分送石刻拓片。其中对王筠、张穆等赠送了凤凰刻石的拓片。
许瀚将“东安王钦元”的书刻年代推断为西晋时,尚未对凤凰画像进行深一步分析。以当下考古研究成果考量,在自然岩石上的所谓凤凰画像,既不是任何墓葬或祭祀建筑物的画像雕刻,也不含有任何一种汉代石刻的文化背景和意义,它不属于汉画像石的范畴。
从石刻中凤凰鸟的雕刻技法和造型来看,不具备汉代石刻画像的风格。山东早期的汉画像石是阴线刻,线条较直而匀称规整,刻画的形象也较准确。而凤凰鸟画像雕刻的线条极粗,显得和画像不成比例,造型更与汉代石刻画像相差甚远。汉画像石中那些大鸟或凤鸟的画像不可胜数,都是高冠翘尾、振翅欲飞的形象。此凤凰鸟与之相比,有很大差别。
从凤凰画像和“东安王钦元”等保存状况来看,石头虽在野外风吹日晒,刻画线条、字迹仍都清楚,没有古老石刻剥蚀的迹象,也有专家推测凤凰画像的时代在宋、元以后,有可能是明、清时期。结合这幅画像拓片的传出时间,晚清至民国年间,是碑帖商作伪最泛滥的时期,石刻上诸多字迹为好事者凿刻,也未可知。
当然,石刻上的文字和图像是否为同时所刻?“元”字之后为何没有更多信息,是否是时人嫌雕刻费力而放弃?这些未解之谜,有待更多考古学材料的问世,以及科学技术的运用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