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432”原则提高绩效运行监控质量
2022-10-2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近年来,菏泽市财政局为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制定下发了《菏泽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菏泽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围绕规范监控流程,强化过程管控,创新监控方式,发挥监控效能,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项目落地”和“提质增效”相结合。
围绕“四个重点” 明确监控范围
市财政局坚持一般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部门监控与财政监控相结合,从年初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入手,除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监控外,还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实行重点监控,一是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涉及的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二是上级巡视、同级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政策和项目;三是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管理薄弱的项目;四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和项目。如针对2022年菏泽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项民生实事”,市财政局将学校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列为今年的监控重点。
突出“三个环节” 实施全程跟踪
突出抓好项目入库前、实施前、实施期各环节的监控,确保项目全流程不失控、不失管。项目入库前,强化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责任,确保绩效目标准确、完整反映项目预期效果,为后期实施监控打下基础。项目实施前,强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等环节的管控,为后期项目实施明确方向。项目实施期,采取市直部门日常监控与财政部门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如在长江路快速通道项目建设中,市财政局提前介入,和项目单位一起,全程参与,既提高项目进度,又确保项目建设科学、合理、高效开展。
用好“两个调节器” 强化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市财政局督促各预算部门重点在整改提高和预算调整“两个方面”进行结果应用。在整改提高方面,对监控中发现的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执行缓慢的情况,都及时进行了整改提高。在预算调整方面,对发现的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及时收回财政资金,调剂统筹用于急需项目及其他民生项目;对明显偏离绩效目标,或部分内容调整,绩效目标发生变化的项目,及时调整修正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逐个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1年,累计调减预算指标377.75万元。
(翟新聚 左晓菲)
围绕“四个重点” 明确监控范围
市财政局坚持一般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部门监控与财政监控相结合,从年初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入手,除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监控外,还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实行重点监控,一是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涉及的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二是上级巡视、同级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政策和项目;三是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管理薄弱的项目;四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和项目。如针对2022年菏泽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项民生实事”,市财政局将学校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列为今年的监控重点。
突出“三个环节” 实施全程跟踪
突出抓好项目入库前、实施前、实施期各环节的监控,确保项目全流程不失控、不失管。项目入库前,强化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责任,确保绩效目标准确、完整反映项目预期效果,为后期实施监控打下基础。项目实施前,强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等环节的管控,为后期项目实施明确方向。项目实施期,采取市直部门日常监控与财政部门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如在长江路快速通道项目建设中,市财政局提前介入,和项目单位一起,全程参与,既提高项目进度,又确保项目建设科学、合理、高效开展。
用好“两个调节器” 强化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市财政局督促各预算部门重点在整改提高和预算调整“两个方面”进行结果应用。在整改提高方面,对监控中发现的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执行缓慢的情况,都及时进行了整改提高。在预算调整方面,对发现的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及时收回财政资金,调剂统筹用于急需项目及其他民生项目;对明显偏离绩效目标,或部分内容调整,绩效目标发生变化的项目,及时调整修正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逐个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1年,累计调减预算指标377.75万元。
(翟新聚 左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