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
■实行计分制,满分为20分,每12个月为1个周期
□记 者 赵 璞
通讯员 隋中田 韩 鹏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素质,进一步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供安全优质服务,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情况、遵守法规情况、诚实守信和服务质量情况。其中,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实行计分制,满分为20分,自从业资格证件初次领取时间开始计算,每12个月为1个周期。1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1个考核周期。根据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1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5种。同时,《办法》还建立健全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职责分工体系,确立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中的职责。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执法检查、记录分数、签注等级等诚信考核的一系列程序,建立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奖惩制度。对被评定为高等级的驾驶员作出了奖励规定,并分别从教育管理、岗位安排、撤销从业资格等方面对被评定为低等级的驾驶员规定了惩罚措施。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驾驶员,承担具有重大政治和国防战备意义、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高的道路运输生产任务;不得安排其承担“黄金周”和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任务;不得安排其承担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包车客运或者旅游客运任务。道路运输经营者连续两个年度,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所属驾驶员均累计有20%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应当向社会公告,且1年内不得批准其新增运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