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对未按规定安装车载终端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客运车辆,将暂停其资格审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我省要求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7月,威海一长途卧铺客车在河南境内发生燃烧事故,之后我省对长途客运卧铺车辆进行停运整顿。11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的意见》。《意见》指出,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把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关。今后,我省将把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同时实施道路客运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对其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记分考核。此外,新增客运班线要实行集约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即日起,我省新增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营运卧铺客车必须安装具有拍照回传功能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尽快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行联网联控,并向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免费开放,为政府有关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动态监控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公安部门将强化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相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办理注册登记。同时,严格营运客车检验,在省际、市际、县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点),落实营运客车检查登记措施。公安部门还将进一步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定期将超员20%以上的营运客车情况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发现的营运客车不进站、站外揽客以及非法组织客源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认真查处,并及时通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
据悉,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将进一步健全道路客运交通安全信息通报机制,逐步实现全省营运客车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交通事故、违法信息、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违法违章处罚等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同时,各级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健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联动机制。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将健全道路客运应急保障机制,及时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的道路客运安全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快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实行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对监督举报信息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此外,《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把道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道路客运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协调解决道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