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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调解化干戈 邻里纠纷终和解

    “妹子,尝尝咱自家种的,比镇上卖的新鲜。”近日,高青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凯到花沟镇某村开展调解回访评估工作时,遇到了村民刘素云,刘素云正将一篮新摘的小葱热情地塞到张桂兰手中。这对曾因土地纠纷对簿公堂的老邻居,如今正坐在街头唠家常。

    这温馨一幕的背后,是高青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构建民间纠纷联动调解体系,历时数月、经过6轮调解,成功化解的两起跨年度关联故意伤害案。

    积怨初起:土地纠纷引发邻里矛盾

    2022年6月,同村的刘素云与张桂兰因为土地问题发生激烈争吵,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刘素云用木棍将张桂兰左前臂打伤造成骨折,张桂兰将刘素云左胳膊、左膝盖打伤。经鉴定,张桂兰损伤程度系轻伤一级。同年10月,公安机关以刘素云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2023年6月,该案移送至高青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双方均为中老年村民且系邻居,随即决定联合乡镇综治中心、村委会成立专项调解小组。首次入户调解时,刘素云情绪抵触:“她占我地还有理了?”张桂兰则坚持“必须让她受罚”,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面对僵局,该院启动“背对背”沟通机制,积极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邀请经验丰富的村居调解员等,每日轮流入户,通过拉家常、谈农事的方式,倾听双方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和情感诉求,逐步缓解对立情绪。

    矛盾升级:后辈卷入产生二次冲突

    然而,就在双方态度初见缓和,调解工作即将进入关键阶段时, 2024年2月,一场风波发生了。张桂兰的丈夫张广增与儿子张成在家门口闲聊时抱怨“村里占别人地的人没素质”,被路过的刘素云女婿陈志强听见,认为是影射自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演变为肢体冲突。混乱中,陈志强头部遭到张成的殴打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再次立案后,承办检察官陈凯敏锐发现:此次案件与之前的案件为关联案件,两起案件虽时隔近两年,但核心矛盾均围绕土地纠纷衍生,且涉案人员均为同村近邻,存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现实关联。

    “若简单依法起诉,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两家世代结怨,影响乡村和谐。”陈凯说。面对两起案件交织且涉及两代人的复杂局面,该院决定升级调解策略,启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乡镇综治中心、村委会、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团”。

    多轮调解:同堂解开“连环心结”

    在村委会召开的调解会上,陈凯释法说理,切断“以怨报怨”链条。针对张广增“吵架没指名道姓不算骂人”的认知误区,陈凯耐心解释:“言语冲突虽未明确指向,但足以引发他人误解,进而激化矛盾,同样是纠纷的诱因。”同时对张成则强调:“老一辈的问题,晚辈更应冷静处理,以暴制暴只会让两家越闹越僵。”

    经过多轮调解,张广增、张成父子当场向陈志强道歉:“话没说清楚,对不起,我们愿意承担医药费。”陈志强也表示:“对不起,我不该冲动。”在村委会负责人见证下,张成主动赔偿陈志强医疗费、误工费共计8万元。

    在检察机关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互相出具谅解书,并在《村规民约遵守承诺书》上按手印,同时担任“邻里纠纷义务调解员”,用亲身经历劝解其他村民。

    不起诉决定:“事心双解”传递司法温度

    2024年4月,高青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评议。最终,该院依法对刘素云、张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累计开展6轮正式调解、12次入户走访,联动5个部门单位参与,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实践,探索出矛盾化解新路径。案件办结后,该院将矛盾化解的“后半篇文章”抓在手上,定期开展调解回访评估工作,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双方关系修复状态,评估矛盾是否真正化解、有无反弹风险,真正实现“事心双解”。

    “农村邻里纠纷往往掺杂土地、面子等多重因素,司法不能只‘断案’,更要‘解结’。”陈凯说。

    该院检察长苏政介绍,该院成立“一站式办案中心”,综合运用不起诉、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与全县乡镇综治中心建立民间纠纷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大数据筛查—分级介入—回访评估”全链条工作模式参与调解。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于每月15日前后不定期开展“检察调解开放日”,邀请村民参与模拟调解,从源头预防“小事拖大”,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检察机关把调解室搬到了田间地头,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家长里短,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体现了‘小案不小办’的司法担当,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法理情融合’的解纷样本。”人民监督员李小勇评价道。袁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