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亏了检察官,我们三方的债务才得以厘清,公司终于能恢复生产经营了。这些年一直压在我们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近日,在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映山红”工作室,三方当事人薛某某、徐某某、张某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支付案款、握手言和,两起长达20年的债务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合伙工程引发纠纷 企业发展受阻碍
2005年,薛某某与徐某某因合伙承包工程产生经济纠纷,后薛某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徐某某支付薛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该判决因徐某某名下无个人资产一直未执行。2024年10月,二人在黄岛区法院执行局争执不下后发生推搡,薛某某倒地并报警,双方积怨进一步加深。
2024年12月,薛某某向黄岛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随后,“映山红”工作室的检察官迅速展开核实。经调查发现,法院此前已依法对徐某某采取财产查控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不存在怠于执行等行为。
同时,检察官还了解到,薛某某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持有多项专利,前期研发投入较大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急需回笼资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新质生产力;徐某某作为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也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程序虽结讼争未解 深挖细节寻转机
程序虽已结,讼争却未解。当事人之间长达20年的积怨如何得到化解?两家民营企业怎样才能重焕生机?检察官经反复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薛某某与徐某某曾是朋友,且徐某某子女的经济状况较为殷实,有帮其还债的意愿和能力。检察官抓住这一线索,寻找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通过与双方多次商谈、耐心释法说理,二人达成口头协议。可在今年春节前夕,双方突然反悔,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对此,检察官没有放弃,继续抽丝剥茧,深挖案件细节,终于从薛某某另一件久拖未决的民事纠纷中找到了突破口。
原来,2005年,薛某某、徐某某与案外人张某某合伙从事工程施工,因工程款给付产生经济纠纷,张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薛某某、徐某某二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薛某某已履行2.3万元,仍有13.3万元未履行。能否以此为切入点,化解三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纠纷?检察官立即联系到张某某,张某某态度诚恳,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只要能收回剩余本金,利息可以不再追究。
加强沟通深度对接“一揽子”解纠纷
“我们不仅要为当事人减少讼累,切实解决实际诉求,还要从根源上化解他们的‘心结’,最好能将这两起长期困扰当事人的纠纷一次性解决。”经过多轮深入探讨,检察官最终确定“一揽子”和解的基本思路。
随后,检察官分别与三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对接,全方位了解其心理预期,针对各自情况进行精准释法说理,并制定具体和解方案:由徐某某支付张某某的剩余本金,同时向薛某某支付其本金,合计37.4万元,将两起20年未执行完毕的民事纠纷以及连带赔偿背后的再次追偿纠纷等一次性解决。该方案得到三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三方当事人在“映山红”工作室达成书面协议,徐某某子女代替徐某某当场支付37.4万元,薛某某提交书面撤回监督申请。横亘在三方当事人之间长达20年的债务“死结”被解开,三方当事人均对检察官的高效履职、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近年来,该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对待群众诉求,建强用好“映山红”工作室,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揽子协调、一条龙督办”工作模式,收到的900余件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不断深化“领导包案、简易听证、联动调处”多元解纷机制,首办环节化解率达90% ,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始终坚持高质效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牢固树立‘如我来访解心结、如我在诉解法结、如我有难解困结’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映山红’工作室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实质性化解,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黄岛检察实践。”该院检察长张连杰说道。
付立娟 石艺
合伙工程引发纠纷 企业发展受阻碍
2005年,薛某某与徐某某因合伙承包工程产生经济纠纷,后薛某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徐某某支付薛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该判决因徐某某名下无个人资产一直未执行。2024年10月,二人在黄岛区法院执行局争执不下后发生推搡,薛某某倒地并报警,双方积怨进一步加深。
2024年12月,薛某某向黄岛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随后,“映山红”工作室的检察官迅速展开核实。经调查发现,法院此前已依法对徐某某采取财产查控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不存在怠于执行等行为。
同时,检察官还了解到,薛某某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持有多项专利,前期研发投入较大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急需回笼资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新质生产力;徐某某作为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也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程序虽结讼争未解 深挖细节寻转机
程序虽已结,讼争却未解。当事人之间长达20年的积怨如何得到化解?两家民营企业怎样才能重焕生机?检察官经反复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薛某某与徐某某曾是朋友,且徐某某子女的经济状况较为殷实,有帮其还债的意愿和能力。检察官抓住这一线索,寻找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通过与双方多次商谈、耐心释法说理,二人达成口头协议。可在今年春节前夕,双方突然反悔,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对此,检察官没有放弃,继续抽丝剥茧,深挖案件细节,终于从薛某某另一件久拖未决的民事纠纷中找到了突破口。
原来,2005年,薛某某、徐某某与案外人张某某合伙从事工程施工,因工程款给付产生经济纠纷,张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薛某某、徐某某二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薛某某已履行2.3万元,仍有13.3万元未履行。能否以此为切入点,化解三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纠纷?检察官立即联系到张某某,张某某态度诚恳,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只要能收回剩余本金,利息可以不再追究。
加强沟通深度对接“一揽子”解纠纷
“我们不仅要为当事人减少讼累,切实解决实际诉求,还要从根源上化解他们的‘心结’,最好能将这两起长期困扰当事人的纠纷一次性解决。”经过多轮深入探讨,检察官最终确定“一揽子”和解的基本思路。
随后,检察官分别与三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对接,全方位了解其心理预期,针对各自情况进行精准释法说理,并制定具体和解方案:由徐某某支付张某某的剩余本金,同时向薛某某支付其本金,合计37.4万元,将两起20年未执行完毕的民事纠纷以及连带赔偿背后的再次追偿纠纷等一次性解决。该方案得到三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三方当事人在“映山红”工作室达成书面协议,徐某某子女代替徐某某当场支付37.4万元,薛某某提交书面撤回监督申请。横亘在三方当事人之间长达20年的债务“死结”被解开,三方当事人均对检察官的高效履职、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近年来,该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对待群众诉求,建强用好“映山红”工作室,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揽子协调、一条龙督办”工作模式,收到的900余件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不断深化“领导包案、简易听证、联动调处”多元解纷机制,首办环节化解率达90% ,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始终坚持高质效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牢固树立‘如我来访解心结、如我在诉解法结、如我有难解困结’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映山红’工作室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实质性化解,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黄岛检察实践。”该院检察长张连杰说道。
付立娟 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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