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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峄城

“检察蓝”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食药安全不止“3·15”,近年来,枣庄市峄城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治理饮用水机把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关”

    近期,峄城区检察院依托与区政协的协作配合机制,从政协委员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的提案中敏锐捕捉到案件线索。检察官们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多个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大量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存在未备案、未公示卫生许可证、缺乏维护记录等问题,严重威胁到居民的饮水安全。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供水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即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现制现售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改复查、水质抽检、完善管理台账等措施,实现了城区和乡镇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全覆盖”。如今,这些饮水机上都贴上了卫生证,滤芯更换也更加及时了,居民们终于喝上了放心水。

    亮剑毒害食品打赢食品安全“保卫战”

    2020年10月以来,张某某、刘某某等人明知所销售的“减肥糖果”含有违禁成分,仍非法销售3000余盒,非法获利4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经过深入调查,依法向峄城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人承担违法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近日,该案已宣判,张某某、刘某某等人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还需连带承担高达400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警示了潜在的违法者,为食品安全“保卫战”再添一胜。

    整治生鲜照明守护榴乡群众“真食材”

    肉类、海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色觉感观,易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肉类等产品,导致食品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暴露出的该类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和实现全域治理、源头治理。

    春节期间,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普法宣传时,了解到部分鲜肉店等店铺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选购不新鲜的食材。随后,检察官迅速行动,现场调查取证后,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全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检查各类主体并发放宣传材料,对违规主体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行动有效整治了“生鲜灯”违规行为,保障了老百姓的“肉案子”“菜篮子”安全。

    规范外卖“两证”扣紧外卖餐食“安全锁”

    随着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外卖餐食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结合浏览外卖平台,发现了20余家外卖餐饮经营商家存在证照公示不规范、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院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严格执法,通过发放宣传页、约谈外卖平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和商户帮扶。同时,对违法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并逐步规范了餐饮业监管程序。如今,老百姓在享受外卖便利的同时,食品安全也得到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峄城区检察院将持续锚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形成食品安全公益保护合力;继续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通过高质量检察履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持续回应群众的食品安全新期待,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高颖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