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心理服务工作,日前,省公安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公安机关心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有效提升队伍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
《规范》指出,心理服务工作是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立足公安实际、突出职业特色,健全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建强专业队伍。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心理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心理服务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由政工部门牵头、各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统筹协调的省、市、县、基层所队四级心理服务工作体系。
《规范》要求,省、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制定公安心理服务工作制度、规划,指导开展本地区心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测评、心理行为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活动。建设培养心理服务教官队伍,组织评聘和日常管理,开展理论研究、课程研发。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行为训练、心理健康动态信息收集和日常心理疏导。基层所队负责动态关注队伍心理健康状况,定期报告民辅警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需求。
《规范》要求,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省、市级公安机关每年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掌握民辅警心理变化和心理问题并及时跟进相关服务,推动心理服务由事后帮扶向事前预防转移。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将科学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纳入民辅警教育培训体系,省、市级公安机关每年举办覆盖全警的心理辅导或讲座,并将心理课程作为3天以上培训班的必训内容。依托各类宣传平台,传播维护心理健康知识技能,传授自我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方法,引导民辅警积极自助。组织团体心理行为训练,根据队伍心理需求设计心理训练方案并组织实施,引导民辅警在训练中理解心理知识、体验心理现状、觉察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强化公安业务工作心理支撑,推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在110接处警、侦查破案、窗口服务、社区警务等公安业务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心理服务外延,支撑公安实战提质增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为民辅警提供个体化、针对性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依托省、市两级心理服务教官团队和社会专业力量,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规范》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要明确人员负责心理服务工作,基层所队分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心理工作职责。建立心理服务教官库,按照心理服务教官人数不少于当地民辅警总数的 0.25% 配备,县级公安局不少于2人。加强与高等院校、专业医疗单位及社会机构的合作,建立外聘专家库,为人才培养、服务活动、危机干预等提供技术支持。省、市级公安机关每年开展心理服务教官培训,县级公安机关适时组织短平快“小班化”培训,突出实战能力培养,积极为教官成长搭建实战锻炼平台,提升专业素养。鼓励和支持开展公安心理实战理论研究,为公安心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刘贵增 史天舒
《规范》指出,心理服务工作是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立足公安实际、突出职业特色,健全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建强专业队伍。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心理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心理服务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由政工部门牵头、各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统筹协调的省、市、县、基层所队四级心理服务工作体系。
《规范》要求,省、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制定公安心理服务工作制度、规划,指导开展本地区心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测评、心理行为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活动。建设培养心理服务教官队伍,组织评聘和日常管理,开展理论研究、课程研发。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行为训练、心理健康动态信息收集和日常心理疏导。基层所队负责动态关注队伍心理健康状况,定期报告民辅警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需求。
《规范》要求,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省、市级公安机关每年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掌握民辅警心理变化和心理问题并及时跟进相关服务,推动心理服务由事后帮扶向事前预防转移。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将科学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纳入民辅警教育培训体系,省、市级公安机关每年举办覆盖全警的心理辅导或讲座,并将心理课程作为3天以上培训班的必训内容。依托各类宣传平台,传播维护心理健康知识技能,传授自我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方法,引导民辅警积极自助。组织团体心理行为训练,根据队伍心理需求设计心理训练方案并组织实施,引导民辅警在训练中理解心理知识、体验心理现状、觉察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强化公安业务工作心理支撑,推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在110接处警、侦查破案、窗口服务、社区警务等公安业务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心理服务外延,支撑公安实战提质增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为民辅警提供个体化、针对性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依托省、市两级心理服务教官团队和社会专业力量,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规范》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要明确人员负责心理服务工作,基层所队分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心理工作职责。建立心理服务教官库,按照心理服务教官人数不少于当地民辅警总数的 0.25% 配备,县级公安局不少于2人。加强与高等院校、专业医疗单位及社会机构的合作,建立外聘专家库,为人才培养、服务活动、危机干预等提供技术支持。省、市级公安机关每年开展心理服务教官培训,县级公安机关适时组织短平快“小班化”培训,突出实战能力培养,积极为教官成长搭建实战锻炼平台,提升专业素养。鼓励和支持开展公安心理实战理论研究,为公安心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刘贵增 史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