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讨薪无果”到“案结事了”
“检察+综治”,解了9名工人的“薪”愁
2026-04-22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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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为了讨要工资东奔西跑,没想到这次在综治中心,这么快就解决了!”近日,拿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后,张某感慨万分。这笔欠薪历经多次奔波、多个部门辗转,最终依托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双向协同”机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023年4月,山东某安装工程公司(下称“安装公司”)承包了某产业园项目,张某等9人受雇进行施工。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发包单位已与安装公司结清全部工程款,但张某等人的部分工资却被安装公司负责人杨某某以“资金流向不清”为由长期拖欠。
张某等人多次向杨某某追讨工资未果,随后又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经与杨某某沟通无果后,人社部门于2024年6月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杨某某经责令仍拒不支付,人社部门遂于2024年8月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并于2025年1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工程都结束一年多了,我们的辛苦钱还能不能要回来?”2025年年初,案件刚移送审查起诉,张某等9名务工人员便走进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言语中充满疲惫与焦虑。
审查起诉期间,杨某某提交了相关支付流水,辩称款项已支付或无支付能力。办案检察官围绕其辩解退回补充侦查,但关于杨某某在案发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是否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关键事实仍未查清,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办案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仍未能完全消解张某等人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此时,罗庄区检察院与区综治中心共同探索建立的“双向协同”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机制旨在推动检察机关专业监督与综治调解资源深度融合,实现有效衔接。该院在综治中心设立派驻窗口,派驻检察官担任“联络员”,负责前端接访、分流引导与协调对接;综治中心则整合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等力量,协同参与矛盾化解。双方通过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调处,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2025年11月,罗庄区检察院依托这一机制,通过派驻窗口迅速将案件线索导入综治平台,并依据双方共建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了联合调解程序。
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场景从简单的“诉求—答复”转变为多方协同的“解题”现场。检察官、调解员与律师紧密配合、各有侧重:检察官重点厘清案件事实、阐明法律责任与后果;调解员与律师着力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搭建沟通桥梁。调解采取“背对背”单独沟通与“面对面”集中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先分别听取农民工与承包方诉求,缓和双方情绪,梳理争议焦点;再组织双方对话,引导其从法律、情理等角度理性协商。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杨某某先行支付半数工资,余款分期支付。该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为农民工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2025年12月,罗庄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至此,一场持续近一年的劳资纠纷,在多方协同努力下圆满化解。
据了解,自2025年入驻区综治中心以来,罗庄区检察院通过“窗口前移、力量整合、双向协同”的工作模式,已成功化解同类案件11件,真正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化解在“家门口”,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张鹏 刘畅 薛焕敏
2023年4月,山东某安装工程公司(下称“安装公司”)承包了某产业园项目,张某等9人受雇进行施工。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发包单位已与安装公司结清全部工程款,但张某等人的部分工资却被安装公司负责人杨某某以“资金流向不清”为由长期拖欠。
张某等人多次向杨某某追讨工资未果,随后又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经与杨某某沟通无果后,人社部门于2024年6月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杨某某经责令仍拒不支付,人社部门遂于2024年8月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并于2025年1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工程都结束一年多了,我们的辛苦钱还能不能要回来?”2025年年初,案件刚移送审查起诉,张某等9名务工人员便走进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言语中充满疲惫与焦虑。
审查起诉期间,杨某某提交了相关支付流水,辩称款项已支付或无支付能力。办案检察官围绕其辩解退回补充侦查,但关于杨某某在案发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是否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关键事实仍未查清,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办案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仍未能完全消解张某等人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此时,罗庄区检察院与区综治中心共同探索建立的“双向协同”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机制旨在推动检察机关专业监督与综治调解资源深度融合,实现有效衔接。该院在综治中心设立派驻窗口,派驻检察官担任“联络员”,负责前端接访、分流引导与协调对接;综治中心则整合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等力量,协同参与矛盾化解。双方通过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调处,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2025年11月,罗庄区检察院依托这一机制,通过派驻窗口迅速将案件线索导入综治平台,并依据双方共建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了联合调解程序。
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场景从简单的“诉求—答复”转变为多方协同的“解题”现场。检察官、调解员与律师紧密配合、各有侧重:检察官重点厘清案件事实、阐明法律责任与后果;调解员与律师着力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搭建沟通桥梁。调解采取“背对背”单独沟通与“面对面”集中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先分别听取农民工与承包方诉求,缓和双方情绪,梳理争议焦点;再组织双方对话,引导其从法律、情理等角度理性协商。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杨某某先行支付半数工资,余款分期支付。该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为农民工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2025年12月,罗庄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至此,一场持续近一年的劳资纠纷,在多方协同努力下圆满化解。
据了解,自2025年入驻区综治中心以来,罗庄区检察院通过“窗口前移、力量整合、双向协同”的工作模式,已成功化解同类案件11件,真正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化解在“家门口”,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张鹏 刘畅 薛焕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