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数智化转型的基层探索路径之思考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振华

2026-02-09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要立足辅助定位,坚持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突出实用导向,让广大检察官愿用、会用、用得好各类智能辅助系统,真正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检察官解决问题、减轻负担。”在数字浪潮奔涌的时代,如何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检察工作,不仅是科学技术的时代命题,更是关乎司法理念、工作模式深刻变革的战略议题。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实践自觉和基层首创精神,通过自主研发和应用“案易”检察智能化系统,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基层检察智能化之路。
  一、立足辅助定位,坚守检察官主体地位
  在推进智能化的进程中,邹平检察始终秉持清醒的理性认知——科技是利器,检察官才是司法责任的主体。他们对“案易”系统的定位是AI辅助,始终坚持“检察官主导、智能辅助”的原则。这深刻反映了对司法规律和人工智能边界的尊重。
  在实践中,“案易”系统被设计为强大的辅助工具,其价值在于延伸检察官的感知、拓展检察官的认知、增强检察官的能力。系统能够快速处理海量数据、提示证据矛盾、生成分析报告、提供量刑参考,但最终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决策判断,必须由检察官亲自完成。这种人机协同、人主机辅的模式,既充分发挥了技术在处理结构化、重复性任务上的高效率和高精度优势,又确保了司法决策所必需的批判性思维、价值权衡和人性关怀由人类检察官牢牢掌握。这不仅是对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捍卫,更是对司法公正最终负责的体现。
  二、突出实用导向,为检察官解决问题、减轻负担
  数字检察要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邹平检察的智能化转型,始于对基层办案困境的深刻洞察和破解难题的迫切需求。基层案多人少,书记员配备不到位,检察官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撰写各类审查报告和法律文书上,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投入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面对这些现实压力,其技术研发绝非“为智能而智能”的跟风,而是坚持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将科技手段精准用于解决基层办案痛点的思路。
  这一思路贯穿于“案易”系统发展的全过程。系统功能设计直接源于对检察官工作场景的沉浸式调研——从耗费数日的卷宗阅录到分钟级完成的智能解析,从依赖个人经验的线索发现到数据驱动的自动筛查,从繁琐重复的文书撰写到一键生成的标准化初稿。每一项革新都旨在将检察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能更专注于检察决策、证据分析、出庭公诉等司法价值创造。这种扎根于实践、服务于实战的务实风格,确保了技术投入能够直接转化为办案质效的切实提升,形成了“业务需求驱动技术应用,技术应用反哺业务质效”的良性循环。
  三、坚定渐进路径,以安全稳健为发展前提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邹平检察的智能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遵循技术发展规律和司法规律特性的渐进式、迭代式过程。其推进过程严格贯彻积极稳妥、安全可靠的稳健路径。
  “积极”体现在其拥抱变革的主动性和持续创新的韧性。从初期聚焦刑事检察关键环节的突破,到逐步覆盖“四大检察”全流程;从基础功能的实现,到与DeepSeek等先进大模型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快速适配,“案易”系统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进化、充满活力的有机体。“稳妥”则体现在对数据安全、系统稳定和改革风险的高度重视。作为处理涉密司法信息的系统,“案易”构建了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闭环运行。在推广策略上,采取试点先行、总结优化、再逐步扩大的模式,充分验证了技术的可靠性和应用的实效性,有效规避了盲目冒进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了创新发展与稳健前行相统一。
  基层检察机关是科技强检战略落地生根的肥沃土壤。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赋能司法主体为根本、以安全稳健为保障的智能化建设思想,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基层样本和实践智慧。这条检察智能化之路,是一条技术赋能与司法价值深度融合之路,更是一条守正创新、行稳致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要立足辅助定位,坚持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突出实用导向,让广大检察官愿用、会用、用得好各类智能辅助系统,真正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检察官解决问题、减轻负担。”在数字浪潮奔涌的时代,如何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检察工作,不仅是科学技术的时代命题,更是关乎司法理念、工作模式深刻变革的战略议题。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实践自觉和基层首创精神,通过自主研发和应用“案易”检察智能化系统,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基层检察智能化之路。
  一、立足辅助定位,坚守检察官主体地位
  在推进智能化的进程中,邹平检察始终秉持清醒的理性认知——科技是利器,检察官才是司法责任的主体。他们对“案易”系统的定位是AI辅助,始终坚持“检察官主导、智能辅助”的原则。这深刻反映了对司法规律和人工智能边界的尊重。
  在实践中,“案易”系统被设计为强大的辅助工具,其价值在于延伸检察官的感知、拓展检察官的认知、增强检察官的能力。系统能够快速处理海量数据、提示证据矛盾、生成分析报告、提供量刑参考,但最终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决策判断,必须由检察官亲自完成。这种人机协同、人主机辅的模式,既充分发挥了技术在处理结构化、重复性任务上的高效率和高精度优势,又确保了司法决策所必需的批判性思维、价值权衡和人性关怀由人类检察官牢牢掌握。这不仅是对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捍卫,更是对司法公正最终负责的体现。
  二、突出实用导向,为检察官解决问题、减轻负担
  数字检察要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邹平检察的智能化转型,始于对基层办案困境的深刻洞察和破解难题的迫切需求。基层案多人少,书记员配备不到位,检察官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撰写各类审查报告和法律文书上,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投入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面对这些现实压力,其技术研发绝非“为智能而智能”的跟风,而是坚持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将科技手段精准用于解决基层办案痛点的思路。
  这一思路贯穿于“案易”系统发展的全过程。系统功能设计直接源于对检察官工作场景的沉浸式调研——从耗费数日的卷宗阅录到分钟级完成的智能解析,从依赖个人经验的线索发现到数据驱动的自动筛查,从繁琐重复的文书撰写到一键生成的标准化初稿。每一项革新都旨在将检察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能更专注于检察决策、证据分析、出庭公诉等司法价值创造。这种扎根于实践、服务于实战的务实风格,确保了技术投入能够直接转化为办案质效的切实提升,形成了“业务需求驱动技术应用,技术应用反哺业务质效”的良性循环。
  三、坚定渐进路径,以安全稳健为发展前提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邹平检察的智能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遵循技术发展规律和司法规律特性的渐进式、迭代式过程。其推进过程严格贯彻积极稳妥、安全可靠的稳健路径。
  “积极”体现在其拥抱变革的主动性和持续创新的韧性。从初期聚焦刑事检察关键环节的突破,到逐步覆盖“四大检察”全流程;从基础功能的实现,到与DeepSeek等先进大模型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快速适配,“案易”系统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进化、充满活力的有机体。“稳妥”则体现在对数据安全、系统稳定和改革风险的高度重视。作为处理涉密司法信息的系统,“案易”构建了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闭环运行。在推广策略上,采取试点先行、总结优化、再逐步扩大的模式,充分验证了技术的可靠性和应用的实效性,有效规避了盲目冒进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了创新发展与稳健前行相统一。
  基层检察机关是科技强检战略落地生根的肥沃土壤。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赋能司法主体为根本、以安全稳健为保障的智能化建设思想,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基层样本和实践智慧。这条检察智能化之路,是一条技术赋能与司法价值深度融合之路,更是一条守正创新、行稳致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