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齐鲁风帆劲 司法护航开放新
——山东法院以高效能涉外审判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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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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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之滨涛声激荡,渤海之畔活力奔涌。山东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完备的产业体系以及日益深化的国际交往,走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列。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人民法院有所为。山东法院立足山东开放发展实际,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出台《关于以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若干措施》,以二十条创新举措为笔,浓墨重彩书写司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和海洋强省建设的时代答卷。
专业赋能
架起跨境司法桥梁
原告哈萨克斯坦某企业委托案外人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运输货物,后者转委托被告青岛某物流公司完成中国境内运输。青岛某物流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失联并拖欠运费后依法留置货物,原告哈萨克斯坦某企业以货物所有权人身份起诉要求返还货物。
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青岛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提出“继续运输+费用支付”等“一揽子”调解协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青岛某物流公司当日恢复运输,实现“调解即履行”,双方更进一步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于2024年2月28日正式揭牌成立,是山东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地方性国际商事法庭,自设立以来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纠纷616件,标的额达145亿元,成功化解涉外商事纠纷211件,调撤率达45%。
近年来,山东法院年均受理自贸区案件逾1.2万件,当事人分布于30多个国家、地区,制度创新的活力在自贸区持续迸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试点创新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助力企业将信用资源转化为“现实红利”;青岛中院“1+2+3+N”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机制入选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烟台开发区法院设立自贸区人民法庭,实现涉自贸区案件的专案专审……
从国际公约的灵活运用到本土创新司法机制的迭代升级,山东法院以一系列创新举措书写着对外开放的法治答卷,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山东对外开放的“金字招牌”。
向海而兴
擘画护航深蓝新篇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山东法院每年受理海事海商案件2000余件,涉及300余家全球知名航运、贸易、金融企业,遍及80余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法官,好样的!”利比里亚籍“狮子”轮上的外籍船员这样说。该轮船东不履行与德国某银行的借款合同义务,银行申请扣押拍卖“狮子”轮后,船东弃船,船上物资断供,船员工资欠付,船舶和船员均陷入危险境地。
青岛海事法院在收到21名乌克兰籍和菲律宾籍船员的求救邮件后,一边说服银行指定船舶临时管理人提供补给、先行垫付船员工资,一边与外交部门、相关国家大使馆、国际劳工组织、边检、海事部门积极沟通。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狮子”轮外籍船员平安回国。
山东法院设立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自贸区审判区,与8家单位共同签署“创新提升、法智护航”合作协议;促成希腊菲尼克斯船级社亚洲区总部落户青岛,填补了青岛作为国内主要港口城市在重要船级社总部方面的空白,进一步提升了山东港口的国际影响力和航运服务能级。
海事司法标准供给、“互联网+”船舶扣押管理新模式等5项制度创新成果被全面推广……一个个真实的数据,一件件生动的事例,成为山东法院服务国家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鲜活写照。
公信立世
绘制互信共赢图景
当事人的主动选择,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最直接体现。
“我们自愿放弃新加坡仲裁条款,选择青岛海事法院管辖!”青岛海事法院在“努萨”轮被扣押后,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和调解的便捷优势,促成利比里亚籍原告与印度尼西亚籍被告主动中止新加坡仲裁程序,在中国司法框架内握手言和。该案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成为国际社会认可中国司法公信力的生动注脚。
承认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制度,是衡量国家涉外司法开放度的重要标志。山东法院全面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积极适用互惠原则,彰显了我国法院推进国际司法合作的决心。在一起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判决案件中,虽然我国与韩国并未缔结相关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青岛中院仍依据互惠原则对该韩国判决予以认可,对维护两国间的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更广阔的国际视野、更坚定的法治自信执掌公正天平,让司法公信力跨越国界,持续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与信赖。山东法院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专业的素养、更加公正的裁判,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能力,为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海洋强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王一平 段格林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人民法院有所为。山东法院立足山东开放发展实际,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出台《关于以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若干措施》,以二十条创新举措为笔,浓墨重彩书写司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和海洋强省建设的时代答卷。
专业赋能
架起跨境司法桥梁
原告哈萨克斯坦某企业委托案外人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运输货物,后者转委托被告青岛某物流公司完成中国境内运输。青岛某物流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失联并拖欠运费后依法留置货物,原告哈萨克斯坦某企业以货物所有权人身份起诉要求返还货物。
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青岛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提出“继续运输+费用支付”等“一揽子”调解协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青岛某物流公司当日恢复运输,实现“调解即履行”,双方更进一步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于2024年2月28日正式揭牌成立,是山东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地方性国际商事法庭,自设立以来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纠纷616件,标的额达145亿元,成功化解涉外商事纠纷211件,调撤率达45%。
近年来,山东法院年均受理自贸区案件逾1.2万件,当事人分布于30多个国家、地区,制度创新的活力在自贸区持续迸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试点创新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助力企业将信用资源转化为“现实红利”;青岛中院“1+2+3+N”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机制入选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烟台开发区法院设立自贸区人民法庭,实现涉自贸区案件的专案专审……
从国际公约的灵活运用到本土创新司法机制的迭代升级,山东法院以一系列创新举措书写着对外开放的法治答卷,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山东对外开放的“金字招牌”。
向海而兴
擘画护航深蓝新篇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山东法院每年受理海事海商案件2000余件,涉及300余家全球知名航运、贸易、金融企业,遍及80余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法官,好样的!”利比里亚籍“狮子”轮上的外籍船员这样说。该轮船东不履行与德国某银行的借款合同义务,银行申请扣押拍卖“狮子”轮后,船东弃船,船上物资断供,船员工资欠付,船舶和船员均陷入危险境地。
青岛海事法院在收到21名乌克兰籍和菲律宾籍船员的求救邮件后,一边说服银行指定船舶临时管理人提供补给、先行垫付船员工资,一边与外交部门、相关国家大使馆、国际劳工组织、边检、海事部门积极沟通。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狮子”轮外籍船员平安回国。
山东法院设立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自贸区审判区,与8家单位共同签署“创新提升、法智护航”合作协议;促成希腊菲尼克斯船级社亚洲区总部落户青岛,填补了青岛作为国内主要港口城市在重要船级社总部方面的空白,进一步提升了山东港口的国际影响力和航运服务能级。
海事司法标准供给、“互联网+”船舶扣押管理新模式等5项制度创新成果被全面推广……一个个真实的数据,一件件生动的事例,成为山东法院服务国家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鲜活写照。
公信立世
绘制互信共赢图景
当事人的主动选择,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最直接体现。
“我们自愿放弃新加坡仲裁条款,选择青岛海事法院管辖!”青岛海事法院在“努萨”轮被扣押后,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和调解的便捷优势,促成利比里亚籍原告与印度尼西亚籍被告主动中止新加坡仲裁程序,在中国司法框架内握手言和。该案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成为国际社会认可中国司法公信力的生动注脚。
承认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制度,是衡量国家涉外司法开放度的重要标志。山东法院全面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积极适用互惠原则,彰显了我国法院推进国际司法合作的决心。在一起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判决案件中,虽然我国与韩国并未缔结相关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青岛中院仍依据互惠原则对该韩国判决予以认可,对维护两国间的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更广阔的国际视野、更坚定的法治自信执掌公正天平,让司法公信力跨越国界,持续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与信赖。山东法院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专业的素养、更加公正的裁判,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能力,为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海洋强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王一平 段格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