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公诉人是用案子“喂”出来的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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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第十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刚刚落下帷幕,这场汇聚全省公诉精英的赛事,既是对公诉队伍专业素养的一次集中检阅,也为新时代公诉能力建设提供了重要参照。本报特邀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鲁统富,围绕竞赛背后的思考,探讨“公诉能力提升”这一核心命题。
聚焦竞赛设计:考查指向与能力映射
记者:本届“十公赛”在赛题设计、考查环节等方面突出了哪些新的特点?您认为这些设计反映了当前检察机关对公诉人能力怎样的期待?
鲁统富:本届“十公赛”是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立后举办的首次公诉业务竞赛。在指导小组的统筹谋划与协调推动下,从省检察院各刑检业务条线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开展了全方位、高质量“出题”工作。总体来看,这次竞赛试题体现了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加大业务笔试成绩比重,更加注重对选手审查案件能力的考查,树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质本源”的良好导向。针对“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实施后监督弱化问题,将刑事检察策论题目设置为“如何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重点考查和引导参赛选手深入思考、准确把握诉讼监督和审查办案之间的平衡履职关系。
二是更加贴近刑事检察办案实务。业务笔试聚焦刑事法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既有常见、多发的犯罪,更有疑难复杂的新类型犯罪,侧重考查选手对新知识、新规定的掌握运用。如危险驾驶、袭警、故意杀人、毒品犯罪、新型受贿、虚开发票、销售伪劣商品等。试题案例大多源于真实案件,经过整合改编,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
三是更加强调对综合素能的全方位考查。这次试题的覆盖面很广,涵盖实体和程序、办案和监督、理论和实务等多维度,对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文书制作、诉讼监督、庭审应对等刑事检察核心履职能力进行了全方位考查。
这些设计背后确实有一些深层次考量。近年来,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最高检提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监督办案面临更大挑战,对公诉人的综合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捕诉一体”改革后,公诉人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责于一身,履职内容更丰富、责任也更重。新时代新征程,公诉人应当更加娴熟地掌握、全面履行这些刑事检察职能,在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基础上同时具备刑事政策把握、证据审查运用、法律分析、释法说理等方方面面的综合能力,才能在具体办案中依法规范、全面充分履职,真正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到位。
记者:竞赛中特别注重对实务中常见难点、新型犯罪问题的考查,这是否意味着公诉人才的培养方向正在发生某些转变?能否结合具体赛题谈谈您的理解?
鲁统富:近年来,我们通过专题调研、办案质效分析等发现,我省刑事检察队伍具有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优等优势,但也存在拔尖领军人才相对偏少、年轻公诉人基本功不够扎实等问题。这次赛题既涉及实务中的常见多发犯罪,也包含大量新型疑难犯罪,既考查选手的刑事检察办案基本功,又考查选手对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分析能力。另外,这次公诉人业务竞赛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首次尝试将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一并纳入参赛范围,同场竞技、共同比拼。这一安排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为了扩大选材面,发现选拔一批业务素质过硬的公诉尖兵;另一方面也是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形成科学合理的公诉精英梯队,推动传承与夯实刑事检察基本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在拔尖人才培养和基本能力建设上同步发力、“双链驱动”,积极推动刑事检察队伍素能全面提升。
审视现状与短板:从竞赛表现看提升空间
记者:从本次竞赛选手的整体表现来看,您认为当前公诉人在哪些方面展现出较强优势?又普遍暴露出哪些亟待补齐的短板?
鲁统富:这次竞赛中,选手普遍展现出较好的刑法理论功底和释法说理能力。比如在涉及刑法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共同犯罪、犯罪形态等问题上,不少选手能够结合刑法理论进行阐释,有些分析论证还有一定深度,反映出选手对刑法理论知识有较为扎实的储备。但一些选手在熟练掌握和运用诉讼法、程序法规定,以及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等实务能力方面仍存在短板。比如有些选手知识储备不扎实,不能信手拈来,导致在实务笔试中答题不全甚至未答完;有些选手审查办案、诉讼监督的基本功还有欠缺,对于试题中设置的答题点没有找全。这反映出,部分选手监督办案的基本功还不够扎实。
记者:这些短板在经过三年“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的历练后,有哪些方面得到明显提升?哪些方面仍需加强?
鲁统富:根据这次竞赛选手的综合表现,结合此前开展的蹲点调研、听庭观摩等活动情况看,历经三年“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公诉人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果持续向好。近年来,我省有多起案例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优秀起诉书及各类典型案例。但是正如刚才所说,新时代公诉人集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责于一身,要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前连侦查、后接审判”等优势,依法对刑事诉讼开展全流程监督。从实践情况看,各地在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方面,仍需要针对性加强。
展望未来:以竞赛为契机推动常态建设
记者:公诉能力提升离不开实战淬炼,去年“齐鲁公诉登峰工程”的成效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在当前常态化办案压力下,您认为应如何构建可持续的公诉人能力培养机制?
鲁统富:公诉能力不是“坐而论道”、理论推演而来的能力,公诉能力提升离不开实战淬炼。我们常说,优秀的公诉人一定是用案子“喂”出来的。这次业务竞赛涉及的案例绝大多数取材于真实案件。从选手表现来看,平时大量参与办案、实务经验丰富、善于学习总结的选手确实有明显优势。可以说,公诉人当前面临的常态化、高强度办案工作,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只有在反复实践中不断磨砺,才能锤炼出过硬的公诉本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去年以来我们部署开展的“齐鲁公诉登峰工程”,始终把实战淬炼作为公诉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在实战选拔的基础上,我们专门组建“齐鲁公诉登峰工程”人才库,通过实行“业务导师带教”、定期抽调人员参与大要案办理、共同研究疑难案件、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和案例讲评等方式,推动公诉人在“真刀真枪”的实战中逐步积累经验、实现能力进阶。
记者: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部署要求和山东从办案大省向办案强省的转变,您认为我省公诉队伍应在哪些关键能力上进一步发力,以适应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
鲁统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基本能力是检察机关的“看家本领”。新时代新征程,如何筑牢我省公诉队伍的“看家本领”,我认为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发力:
一是全面提升证据审查运用能力。近年来,全省因证据不足不捕不诉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部分案件暴露出办案人员对证据的审查运用能力不强等问题,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需要更加聚焦用力。
二是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增强监督意识,切实加强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监督线索的获取与整合、调查核实、跟踪监督等能力建设。同时要积极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新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对公诉人学习运用新技术的引导和培训,以数字化赋能监督能力提升。
三是要全面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实践中存在的捕诉证据标准混同、不起诉类型混用、办案用时较长等办案不规范问题,推动构建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引导公诉人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全面规范履行检察职责。冯欣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