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法院
打好府院联动“组合拳” 构建司法协同“保障网”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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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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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从我们企业的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不仅妥善调好了案子,还为我们争取到了最长的还款期限,真是太感谢您了!”单县某木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握着单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与金融破产审判庭法官石永林的手,激动地说道。
近年来,单县法院持续纵深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以府院联动作为创新破题之举、发展破局之策,积极化解纠纷、修补制度漏洞,为单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断流”企业重续资金流
今年5月,石永林受理了某商业银行诉单县某木业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借款数额近5000万元。尽管该案案情相对简单,但案涉金额较大,案件办理情况不仅会影响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关乎金融安全。法院办案,必须以法治之力为企业发展、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石永林想到了单县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组织——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今年7月,单县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单县监管支局携手共同打造“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系统总结提炼出“156”工作模式。该模式依托司法协同指导队、金融监管队、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队、普法宣传队等5支专业队伍,协同构建风险防控、纠纷多元化解、金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六大机制,以协同之力筑牢金融安全法治屏障。
石永林团队依托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司法多元调解指导队以及单县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共同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商业银行坚持要求木业公司立即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石永林在了解双方基本诉求后,安排司法协同指导队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队分别组织木业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背对背”调解,法官全程跟踪指导。在法官的悉心指导下,调解团队经过数轮“拉锯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还款计划。银行也对双方约定的利率作出调整,并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
闲置土地终于赶上“秋种”
近日,浮龙湖法庭法官杨学建接到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由于土地租赁问题,该块土地自秋收后一直闲置,无法进行耕种。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季”。收案后,杨学建高度重视,意识到这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案件,必须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切不可耽误农时。
2024年10月,甲公司租赁了乙村500亩土地,并与村里代表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为3年,同时明确了土地流转费,甲公司还缴纳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村里将500亩土地交付给甲公司经营。甲公司经营一年后,在2025年秋天收割当季玉米后表示不再继续租赁,但未清理案涉土地上的玉米秸秆。村里多次与公司沟通协调无果,遂诉至法院。
杨学建办案团队经过深入讨论,一致认为可以通过联动调解的方式打破当前僵局。杨学建随即与村委会、所在镇政府取得联系,三方共同决定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成立解纷小组,凝聚起强大的解纷合力。
办案团队与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走访入户,深入了解村民的想法,又与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座谈交流。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还召开了一次村民大会。会上,办案团队成员说道:“现在关键是要先把土地平整好,绝不能耽误种植秋粮,咱们农民就指望着这些土地过活呢。”办案团队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结合群众的合理诉求,最终找到了妥善的调解方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终于做通了村民的思想工作。
随后,办案团队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又与涉事公司取得联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公司最终也同意了调解方案。
嗡嗡……机器在地里忙碌地平整着土地,村民们站在地头,仿佛已经看到了明年金灿灿的麦子……
“藏粮于地、藏粮于民”,土地与粮食里藏着“国之大者”,这起案件里也藏着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期盼。府院联动共化纠纷,能够以更大的合力、更强的力度、更快的速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司法建议修补监管漏洞
“法院提出的这几点意见,切实给我们打了一剂‘预防针’。”某银行代表王先生感慨地说道。
法官朱文静在办理近期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时发现,某银行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法律风险把控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担保人等相关方的权益,更给金融机构自身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朱文静敏锐地意识到,案涉问题的存在或许并非个案,很可能在多家银行普遍存在。于是,朱文静办案团队系统梳理了单县法院近3年的金融类案件,按照问题类型、案件类型等维度,对涉金融案件进行了系统分类与总结。
为深入了解问题根源,办案团队与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取得联系,共同前往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联合调查、系统研判,法官和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几家银行在贷前调查审核、贷后监管、送达不明等方面存在13类金融风险。
为由表及里剖析问题、精准有效地解决问题,办案团队和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共同建立了专家咨询研讨机制,针对发现的13大类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朱文静进一步制发了详细的司法建议,为帮助金融机构从源头上减少纠纷隐患、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路径。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组织金融监管队伍,前往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业监管工作,具体包括提出监管意见、实施风险线索移送以及进行政策指导等。为保障工作长治长效,进一步做实源头风险防控,法官团队与金融监管队伍建立了常态化联络群,及时与金融监管局沟通联系,强化监管力度。
近年来,单县法院针对金融类司法案件,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创新金融协同服务举措。诉前,指导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团队、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多元调解工作;诉中,对涉金融类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并定期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近期,单县法院与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金融消费风险提示3次,发布典型案例4起,明确金融交易规则,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持续为引导金融机构合法经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阚洪惠
近年来,单县法院持续纵深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以府院联动作为创新破题之举、发展破局之策,积极化解纠纷、修补制度漏洞,为单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断流”企业重续资金流
今年5月,石永林受理了某商业银行诉单县某木业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借款数额近5000万元。尽管该案案情相对简单,但案涉金额较大,案件办理情况不仅会影响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关乎金融安全。法院办案,必须以法治之力为企业发展、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石永林想到了单县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组织——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今年7月,单县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单县监管支局携手共同打造“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系统总结提炼出“156”工作模式。该模式依托司法协同指导队、金融监管队、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队、普法宣传队等5支专业队伍,协同构建风险防控、纠纷多元化解、金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六大机制,以协同之力筑牢金融安全法治屏障。
石永林团队依托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司法多元调解指导队以及单县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队,共同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商业银行坚持要求木业公司立即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石永林在了解双方基本诉求后,安排司法协同指导队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队分别组织木业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背对背”调解,法官全程跟踪指导。在法官的悉心指导下,调解团队经过数轮“拉锯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还款计划。银行也对双方约定的利率作出调整,并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
闲置土地终于赶上“秋种”
近日,浮龙湖法庭法官杨学建接到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由于土地租赁问题,该块土地自秋收后一直闲置,无法进行耕种。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季”。收案后,杨学建高度重视,意识到这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案件,必须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切不可耽误农时。
2024年10月,甲公司租赁了乙村500亩土地,并与村里代表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为3年,同时明确了土地流转费,甲公司还缴纳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村里将500亩土地交付给甲公司经营。甲公司经营一年后,在2025年秋天收割当季玉米后表示不再继续租赁,但未清理案涉土地上的玉米秸秆。村里多次与公司沟通协调无果,遂诉至法院。
杨学建办案团队经过深入讨论,一致认为可以通过联动调解的方式打破当前僵局。杨学建随即与村委会、所在镇政府取得联系,三方共同决定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成立解纷小组,凝聚起强大的解纷合力。
办案团队与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走访入户,深入了解村民的想法,又与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座谈交流。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还召开了一次村民大会。会上,办案团队成员说道:“现在关键是要先把土地平整好,绝不能耽误种植秋粮,咱们农民就指望着这些土地过活呢。”办案团队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结合群众的合理诉求,最终找到了妥善的调解方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终于做通了村民的思想工作。
随后,办案团队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又与涉事公司取得联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公司最终也同意了调解方案。
嗡嗡……机器在地里忙碌地平整着土地,村民们站在地头,仿佛已经看到了明年金灿灿的麦子……
“藏粮于地、藏粮于民”,土地与粮食里藏着“国之大者”,这起案件里也藏着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期盼。府院联动共化纠纷,能够以更大的合力、更强的力度、更快的速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司法建议修补监管漏洞
“法院提出的这几点意见,切实给我们打了一剂‘预防针’。”某银行代表王先生感慨地说道。
法官朱文静在办理近期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时发现,某银行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法律风险把控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担保人等相关方的权益,更给金融机构自身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朱文静敏锐地意识到,案涉问题的存在或许并非个案,很可能在多家银行普遍存在。于是,朱文静办案团队系统梳理了单县法院近3年的金融类案件,按照问题类型、案件类型等维度,对涉金融案件进行了系统分类与总结。
为深入了解问题根源,办案团队与湖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取得联系,共同前往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联合调查、系统研判,法官和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几家银行在贷前调查审核、贷后监管、送达不明等方面存在13类金融风险。
为由表及里剖析问题、精准有效地解决问题,办案团队和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共同建立了专家咨询研讨机制,针对发现的13大类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朱文静进一步制发了详细的司法建议,为帮助金融机构从源头上减少纠纷隐患、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路径。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组织金融监管队伍,前往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业监管工作,具体包括提出监管意见、实施风险线索移送以及进行政策指导等。为保障工作长治长效,进一步做实源头风险防控,法官团队与金融监管队伍建立了常态化联络群,及时与金融监管局沟通联系,强化监管力度。
近年来,单县法院针对金融类司法案件,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创新金融协同服务举措。诉前,指导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团队、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多元调解工作;诉中,对涉金融类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并定期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近期,单县法院与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金融消费风险提示3次,发布典型案例4起,明确金融交易规则,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持续为引导金融机构合法经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阚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