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法院望留法庭
“流动调解”进车间 唱好家门口的和谐曲
2025-11-07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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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望留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流动调解”服务触角延伸到企业车间,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两年前,安丘某公司从潍城某设备公司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后控制系统故障无法运转,诉至法院要求更换。卖方核对照片后称设备非己方提供。“这种设备可自由组装,型号不一致可能是买方自己更换过。”因业务员离职、资料管理不规范,卖方无法核实控制系统是否为自己供货厂家提供。买方则称设备安装时曾提出过异议,但业务员称提供设备级别更高,便未追究。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僵局。
为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说法,买方申请对控制系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设备型号是否实质与合同约定一致进行鉴定。鉴定程序启动后,卖方情绪非常激动,坚决反对鉴定。而买方也钻了牛角尖,表示“7.6万元鉴定费已上交,就算将来执行不回来,也要让对方上黑名单”。
一台新设备价值15万元,7.6万鉴定费接近一半。为防损失,承办法官分步骤调解。针对卖方,提议现场核实设备、找经手业务员确认事实;针对买方,从理性维权角度引导,算清经济账。同时对接鉴定机构,退回鉴定费,打消双方顾虑。
经多方查找,身在外地的离职业务员终于“现身”。经核实,卖方确认设备为自身提供,并提出了“先检修,修不好再赔偿”的方案,买方随即也同意这一方案。
为防止纠纷再起波澜,法庭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案:由法官全程见证检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维修成功则买方撤诉,卖方提供半年保修;失败则卖方负责更换或赔偿。
当日,承办法官一大早就来到了买方车间现场,参与见证了检修全过程。但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设备最终未能调试成功,双方再次因赔偿金额发生分歧。
眼看又要回到最初的僵局,承办法官再次站了出来,“打官司不是目的,置气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手段。”把当事人分开后,承办法官在中间传达劝解。经过多轮反复说和,卖方终于被打动,主动提出了合适的赔偿方案,买方也体谅其实际难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卖方当场支付3万元赔偿款。
牟继安
两年前,安丘某公司从潍城某设备公司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后控制系统故障无法运转,诉至法院要求更换。卖方核对照片后称设备非己方提供。“这种设备可自由组装,型号不一致可能是买方自己更换过。”因业务员离职、资料管理不规范,卖方无法核实控制系统是否为自己供货厂家提供。买方则称设备安装时曾提出过异议,但业务员称提供设备级别更高,便未追究。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僵局。
为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说法,买方申请对控制系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设备型号是否实质与合同约定一致进行鉴定。鉴定程序启动后,卖方情绪非常激动,坚决反对鉴定。而买方也钻了牛角尖,表示“7.6万元鉴定费已上交,就算将来执行不回来,也要让对方上黑名单”。
一台新设备价值15万元,7.6万鉴定费接近一半。为防损失,承办法官分步骤调解。针对卖方,提议现场核实设备、找经手业务员确认事实;针对买方,从理性维权角度引导,算清经济账。同时对接鉴定机构,退回鉴定费,打消双方顾虑。
经多方查找,身在外地的离职业务员终于“现身”。经核实,卖方确认设备为自身提供,并提出了“先检修,修不好再赔偿”的方案,买方随即也同意这一方案。
为防止纠纷再起波澜,法庭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案:由法官全程见证检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维修成功则买方撤诉,卖方提供半年保修;失败则卖方负责更换或赔偿。
当日,承办法官一大早就来到了买方车间现场,参与见证了检修全过程。但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设备最终未能调试成功,双方再次因赔偿金额发生分歧。
眼看又要回到最初的僵局,承办法官再次站了出来,“打官司不是目的,置气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手段。”把当事人分开后,承办法官在中间传达劝解。经过多轮反复说和,卖方终于被打动,主动提出了合适的赔偿方案,买方也体谅其实际难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卖方当场支付3万元赔偿款。
牟继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