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

侦监协作助推高质效办案

2025-11-03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记者 屈庆春 通讯员 刘冉
  2022年3月以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成立侦监协作办公室(简称“侦协办”),始终坚持“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做实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该院两次承担全省试点任务,所办案件1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3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工作经验多次被省检察院、最高检转发。其创建的“鲁枫和畅·东枫化雨”常见多发犯罪治理品牌,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章立制,确保机制规范运行
  东昌府区检察院在辖区3个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均设立侦协办,确保监督协作机制与执法办案紧密相连。在全省率先采取专职检察官长期派驻,检察专线网全部接入,依托侦协办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制定《东昌府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东昌府区检察院速裁案件实施细则》《东昌府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部分案件管理事项进行明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11项,做到有章可循。
  侦协办运行以来,坚持监督常态化。通过线上查阅警综平台、线下实地巡查,纠正侦查不规范、不及时问题92个。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受理警情记录,发现民警王某某对徐某某猥亵男童警情接报后,21天未进一步处理,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对猥亵男童案快速立案侦查,促使该案成功办结。同时移送民警王某某涉嫌渎职线索,经深挖彻查,最终王某某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坚持引导侦查实质化。制定提前介入实施办法,明确介入的启动方式、介入要求、跟踪监督等内容,先后提前介入案件115件,有效解决事实认定、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分歧。
  坚持专题研讨实质化。针对日益增多的新类型犯罪案件,就证据标准、定性、强制措施、量刑情节等有争议的内容,开展同堂培训、专题研讨、联席会议87次,明确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围绕庭审收集固定证据。对于特别复杂案件,及时推动提请政法委召开公检法联席会,就事实证据进行专题论证,确保罪当其罚,杜绝带病起诉。
  坚持类案指导实质化。针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多发案件,制作清单式取证指引,以“口袋书”的方式配发到一线执法人员,从源头上强化证据收集的全面、及时和规范。
  坚持繁简分流实质化。确保刑检部门集中优势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疑不捕、存疑不诉、退查、延期、上诉均创历史新低。
紧盯质效,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东昌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协办前出优势,通过监督协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一批“诉不动、撤不了”的积案。对长期挂案,加强会商研究解决认识分歧,对符合移送起诉条件的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无法达到构罪标准的及时监督撤案。有21件“挂案”经完善证据后顺利提起公诉,涉企挂案清理被最高检《地方信息摘要》转发。王某洲贩毒案在2017年立案后停滞不前,经重新收集整理证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安某某7人合同诈骗案,两次报捕均达不到逮捕条件,经重新固定证据后批捕、起诉,主犯判处七年六个月。
  解决一批复杂案。李某等人销售盗版书案,侦查机关定性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先期抓获3人均不认罪、主犯在逃,依法改变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月促周督,引导侦查,李某被抓获,其余4人主动投案,全案认罪认罚,顺利判决。
  解决一批信访案。孙某卫寻衅滋事案社会高度关注,诉讼一波三折,侦协办与法制、专案组通力协作,准确定性,顺利批捕起诉并判决。另有一批信访案件存在证据缺陷,经检察院研究后出具建议函,公安机关依法撤案。
  监督一批串案窝案。李某友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系李某强帮信案中发现线索,监督立案后,其为立功又举报张某鹤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张某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检察机关又追诉了段某某、陈某某,系列监督从2人扩大到6人,从帮信一案扩大到诈骗、偷越国境等4案,形成全链条打击的良好效果。
“东枫化雨”,服务保障民生
  东昌府区检察院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在“事心双解和为贵”办案机制和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模式成果基础上,结合东昌府区司法实践,创建以“东枫化雨”命名的轻罪办理品牌,作为山东检察“鲁枫和畅”的子品牌,使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机关司法温度,提升轻罪办理实效。
  该品牌科学界定轻罪定义,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科学划定犯罪圈、繁简分流、引导侦查、风险评估、行刑衔接、制发检察建议,以及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推动一站式调解、前出式调解、立体化调解等,出台了详细规范。通过确立一个理念、制发一批检察建议、出台一批办案指引、建立一批协作机制“四个一”集约轻罪办理资源,融入党委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还配套12项创新制度,创新品牌特色,充实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实质化运行体系,
  品牌创建以来,依托侦协平台解决一批民生小案。王某某故意伤害案,系乡邻偶发矛盾引起的老年人犯罪,在公安阶段长达一年不能调解,嫌疑人因身体原因不能收押,诉讼受阻,被害人多次信访,侦协办职能延伸,在派出所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和解。
  此外还解决一批“争议案”。王某红无证行医案,卫健局未委托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无法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被害人左右为难。侦协办组织卫健、公安、信访、律师及被害人召开听证会,统一意见,后王某红主动投案,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38万元并取得谅解,最终案件依法相对不起诉,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做到公平正义,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侦协办提请召开联席会,对民刑交叉案件联席会商,确保不枉不纵。
  复勘现场,准确界定案件性质。
  □ 记者 屈庆春 通讯员 刘冉
  2022年3月以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成立侦监协作办公室(简称“侦协办”),始终坚持“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做实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该院两次承担全省试点任务,所办案件1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3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工作经验多次被省检察院、最高检转发。其创建的“鲁枫和畅·东枫化雨”常见多发犯罪治理品牌,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章立制,确保机制规范运行
  东昌府区检察院在辖区3个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均设立侦协办,确保监督协作机制与执法办案紧密相连。在全省率先采取专职检察官长期派驻,检察专线网全部接入,依托侦协办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制定《东昌府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东昌府区检察院速裁案件实施细则》《东昌府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部分案件管理事项进行明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11项,做到有章可循。
  侦协办运行以来,坚持监督常态化。通过线上查阅警综平台、线下实地巡查,纠正侦查不规范、不及时问题92个。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受理警情记录,发现民警王某某对徐某某猥亵男童警情接报后,21天未进一步处理,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对猥亵男童案快速立案侦查,促使该案成功办结。同时移送民警王某某涉嫌渎职线索,经深挖彻查,最终王某某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坚持引导侦查实质化。制定提前介入实施办法,明确介入的启动方式、介入要求、跟踪监督等内容,先后提前介入案件115件,有效解决事实认定、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分歧。
  坚持专题研讨实质化。针对日益增多的新类型犯罪案件,就证据标准、定性、强制措施、量刑情节等有争议的内容,开展同堂培训、专题研讨、联席会议87次,明确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围绕庭审收集固定证据。对于特别复杂案件,及时推动提请政法委召开公检法联席会,就事实证据进行专题论证,确保罪当其罚,杜绝带病起诉。
  坚持类案指导实质化。针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多发案件,制作清单式取证指引,以“口袋书”的方式配发到一线执法人员,从源头上强化证据收集的全面、及时和规范。
  坚持繁简分流实质化。确保刑检部门集中优势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疑不捕、存疑不诉、退查、延期、上诉均创历史新低。
紧盯质效,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东昌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协办前出优势,通过监督协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一批“诉不动、撤不了”的积案。对长期挂案,加强会商研究解决认识分歧,对符合移送起诉条件的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无法达到构罪标准的及时监督撤案。有21件“挂案”经完善证据后顺利提起公诉,涉企挂案清理被最高检《地方信息摘要》转发。王某洲贩毒案在2017年立案后停滞不前,经重新收集整理证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安某某7人合同诈骗案,两次报捕均达不到逮捕条件,经重新固定证据后批捕、起诉,主犯判处七年六个月。
  解决一批复杂案。李某等人销售盗版书案,侦查机关定性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先期抓获3人均不认罪、主犯在逃,依法改变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月促周督,引导侦查,李某被抓获,其余4人主动投案,全案认罪认罚,顺利判决。
  解决一批信访案。孙某卫寻衅滋事案社会高度关注,诉讼一波三折,侦协办与法制、专案组通力协作,准确定性,顺利批捕起诉并判决。另有一批信访案件存在证据缺陷,经检察院研究后出具建议函,公安机关依法撤案。
  监督一批串案窝案。李某友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系李某强帮信案中发现线索,监督立案后,其为立功又举报张某鹤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张某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检察机关又追诉了段某某、陈某某,系列监督从2人扩大到6人,从帮信一案扩大到诈骗、偷越国境等4案,形成全链条打击的良好效果。
“东枫化雨”,服务保障民生
  东昌府区检察院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在“事心双解和为贵”办案机制和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模式成果基础上,结合东昌府区司法实践,创建以“东枫化雨”命名的轻罪办理品牌,作为山东检察“鲁枫和畅”的子品牌,使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机关司法温度,提升轻罪办理实效。
  该品牌科学界定轻罪定义,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科学划定犯罪圈、繁简分流、引导侦查、风险评估、行刑衔接、制发检察建议,以及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推动一站式调解、前出式调解、立体化调解等,出台了详细规范。通过确立一个理念、制发一批检察建议、出台一批办案指引、建立一批协作机制“四个一”集约轻罪办理资源,融入党委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还配套12项创新制度,创新品牌特色,充实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实质化运行体系,
  品牌创建以来,依托侦协平台解决一批民生小案。王某某故意伤害案,系乡邻偶发矛盾引起的老年人犯罪,在公安阶段长达一年不能调解,嫌疑人因身体原因不能收押,诉讼受阻,被害人多次信访,侦协办职能延伸,在派出所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和解。
  此外还解决一批“争议案”。王某红无证行医案,卫健局未委托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无法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被害人左右为难。侦协办组织卫健、公安、信访、律师及被害人召开听证会,统一意见,后王某红主动投案,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38万元并取得谅解,最终案件依法相对不起诉,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做到公平正义,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侦协办提请召开联席会,对民刑交叉案件联席会商,确保不枉不纵。
  复勘现场,准确界定案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