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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2025-10-1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本报讯 10月14日,济南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泽民参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要持续推进“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高标准建设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要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所联调”,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抓好社区矫正、专门矫治、安置帮教对象教育管理;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展全民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要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内容,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的全部工作之中;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探索打造独具特色的系列工作品牌,用好“金点子”创意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本报讯 10月14日,济南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泽民参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要持续推进“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高标准建设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要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所联调”,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抓好社区矫正、专门矫治、安置帮教对象教育管理;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展全民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要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内容,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的全部工作之中;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探索打造独具特色的系列工作品牌,用好“金点子”创意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