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检察办案“生命线”
淄博淄川:以现代化案件管理体系保障高质效办案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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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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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决定后,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坚持守正创新,以全局思维、系统观念、一体化理念谋划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统筹打造案件管理现代化特色工作体系,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监督保障。
规范“实时在线+定期分析研判”的案件管理体系
淄川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案件受理初审环节的“望闻问切”作用,从源头上严把案件入口关,杜绝“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通过优化案件受理流转程序,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分案流转工作,严格执行“当日受理、当日流转”,显著提高了案件受理流转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该院进一步优化轮案规则,坚持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严格规范指定分案和变更承办人的适用程序和把关审核。
为实现办案过程的实时监管与指导,该院在各业务部门均设置一名流程监控员,由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负责对网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真正做到“业务专家在身边”。明确检察官为办案数据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案管部门作为监管单位,对数据的审核把关负责,依托“数检通”平台每日向检察官推送待修改的瑕疵数据,实现问题“日清日结”。
此外,该院不断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精准定位短板弱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一季度一总结一通报一会商”机制,由案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检察业务会商研判会议,聚焦检察官办案中出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围绕业务数据提升、流程监控强化、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检察听证实质化运行等工作展开深入研讨,为案件办理提供精准指引,助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打造“全流程监控+大数据助力”的业务管理体系
淄川区检察院灵活运用日常监控、专项监控、重点监控等方式,对所有案件在结案前开展“闭环式”的“质效体检”,杜绝案件“带病”结案。日常监控重点强化流程监控与业务数据管理的衔接,对监控中发现的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错误、文书制作瑕疵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提醒。专项监控主要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和提醒。重点监控则侧重于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排查法律文书中的错漏问题。
该院在开展刑事案件受理专项监督中,发现不捕案件存在长期未移送起诉的风险,遂依托大数据构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未移送起诉监督模型”,通过比对不批准逮捕人员名单和受理审查起诉人员名单,筛选出不批准逮捕也未起诉的人员,进而全面核查应起诉而未起诉的案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采取抓捕措施。最终,一名脱管3年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移送审查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此外,该院还专门研发了“法律文书错漏违规大数据业务监管模型”,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办理案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文书、工作文书进行全面、系统地筛查,对筛查核实的法律文书错漏违规问题,及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起流程监控,常态化开展预警提醒和整改督促,确保法律文书制作及时规范、要素完整、表达准确。该模型获省检察院冠名推广,目前已在全市检察机关多个区县院部署应用。
建立“统筹检查+多元化评查”的质量管理体系
淄川区检察院建立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齐抓共管”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协同推动“每案必检”落到实处。案管部门专门制作《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和《案件质量检查表》,便于业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业务部门则通过承办人自查与内部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案件质量自主管理。
同时,该院实行“交叉互评”模式,构建起“随机抽取有广度、交叉评查有力度”的监督格局,与结对单位临淄区检察院开展异地交叉评查,依托“双随机、全覆盖”评查机制,采用“随机选人+随机抽案”相结合的方式,打破监督壁垒,实现检察官和业务类别全覆盖。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根据案件类型及人民监督员专业背景,灵活邀请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员直接参与评查,或其他专业背景的人员对评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办案的促进作用。
在多维度评查的基础上,该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整改纠错机制,建立案件评查与反向审视衔接制度,通过评查讲评,对问题案件进行溯源分析,既点个案又讲类案,系统梳理近五年上级检察机关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常见案件质量“问题池”》工作台账,并组织检察官集体学习,提升类案办理质效。 魏枫琳
规范“实时在线+定期分析研判”的案件管理体系
淄川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案件受理初审环节的“望闻问切”作用,从源头上严把案件入口关,杜绝“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通过优化案件受理流转程序,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分案流转工作,严格执行“当日受理、当日流转”,显著提高了案件受理流转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该院进一步优化轮案规则,坚持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严格规范指定分案和变更承办人的适用程序和把关审核。
为实现办案过程的实时监管与指导,该院在各业务部门均设置一名流程监控员,由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负责对网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真正做到“业务专家在身边”。明确检察官为办案数据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案管部门作为监管单位,对数据的审核把关负责,依托“数检通”平台每日向检察官推送待修改的瑕疵数据,实现问题“日清日结”。
此外,该院不断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精准定位短板弱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一季度一总结一通报一会商”机制,由案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检察业务会商研判会议,聚焦检察官办案中出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围绕业务数据提升、流程监控强化、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检察听证实质化运行等工作展开深入研讨,为案件办理提供精准指引,助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打造“全流程监控+大数据助力”的业务管理体系
淄川区检察院灵活运用日常监控、专项监控、重点监控等方式,对所有案件在结案前开展“闭环式”的“质效体检”,杜绝案件“带病”结案。日常监控重点强化流程监控与业务数据管理的衔接,对监控中发现的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错误、文书制作瑕疵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提醒。专项监控主要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和提醒。重点监控则侧重于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排查法律文书中的错漏问题。
该院在开展刑事案件受理专项监督中,发现不捕案件存在长期未移送起诉的风险,遂依托大数据构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未移送起诉监督模型”,通过比对不批准逮捕人员名单和受理审查起诉人员名单,筛选出不批准逮捕也未起诉的人员,进而全面核查应起诉而未起诉的案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采取抓捕措施。最终,一名脱管3年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移送审查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此外,该院还专门研发了“法律文书错漏违规大数据业务监管模型”,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办理案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文书、工作文书进行全面、系统地筛查,对筛查核实的法律文书错漏违规问题,及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起流程监控,常态化开展预警提醒和整改督促,确保法律文书制作及时规范、要素完整、表达准确。该模型获省检察院冠名推广,目前已在全市检察机关多个区县院部署应用。
建立“统筹检查+多元化评查”的质量管理体系
淄川区检察院建立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齐抓共管”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协同推动“每案必检”落到实处。案管部门专门制作《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和《案件质量检查表》,便于业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业务部门则通过承办人自查与内部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案件质量自主管理。
同时,该院实行“交叉互评”模式,构建起“随机抽取有广度、交叉评查有力度”的监督格局,与结对单位临淄区检察院开展异地交叉评查,依托“双随机、全覆盖”评查机制,采用“随机选人+随机抽案”相结合的方式,打破监督壁垒,实现检察官和业务类别全覆盖。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根据案件类型及人民监督员专业背景,灵活邀请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员直接参与评查,或其他专业背景的人员对评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办案的促进作用。
在多维度评查的基础上,该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整改纠错机制,建立案件评查与反向审视衔接制度,通过评查讲评,对问题案件进行溯源分析,既点个案又讲类案,系统梳理近五年上级检察机关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常见案件质量“问题池”》工作台账,并组织检察官集体学习,提升类案办理质效。 魏枫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