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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双遗”之美 书写绿色答卷

泰安市泰山区法院打造“法润泰山”环资审判工作品牌

2025-09-1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王鹏
  泰山是首个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享有“五岳独尊”的美誉。近年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打造“法润泰山”环资审判工作品牌,坚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主旋律,通过专业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协作模式,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为泰山环境资源保护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之盾。
  理念先行:筑牢修复与预防的司法屏障
  泰山红门景区,“青未了”石刻在晨光中巍然矗立,诉说着历史的沧桑。4年前,当红色记号笔涂画在这处省级文物上,摆在承办法官张莉面前一个现实的问题:“文物古迹的生态价值如何量化?”
  时间回溯至2021年,张某和李某因家庭变故,轻信迷信说法,手持红色记号笔在红门至中天门景区沿途碑刻肆意涂写。经专业鉴定,其行为对“泰山古建筑群”本体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均造成了一定损害。
  泰山区法院多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就如何认定故意损毁文物罪中的“损毁”、被损毁文物古迹的生态公益价值评估模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方式等问题深入细致研讨,最终认定二人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决侵权人采取“以劳代偿”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确立“属地劳务代偿”执行新模式,该案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这起案例是泰山区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通过探索“引导修复”与“责令修复”相结合、“实际修复”与“替代修复”相补充、“判前修复”与“判后修复”相统一的多元路径,织密一张覆盖案件全流程的生态修复司法网络。这种“打击+修复”的双轨并行模式,成功将破坏者转化为修复者,让冰冷的判决书化作有力的生态宣言,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重价值平衡。
  除修复已造成的损毁外,防患于未然同样关键。泰山区法院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泰山保护中的隐患,法院精准发力,深化府院联动,向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了景区文物电子标识设立、智能监控加装等防护措施落地。
  智慧赋能:“泰山云法庭”开启司法守护新篇章
  “这个纠纷能圆满调解,离不开李法官的指导。”岱顶派出所民警周洋感慨道。7月10日一早,泰前法庭庭长李健收到周洋的信息后,在审判庭打开“云上法庭”小程序,看到两位游客已坐在云法庭的电脑前。经询问,原来是两方观看完日出在餐厅休息时,因吸烟问题产生争执。
  游客余某受到轻微伤害,余某要求游客武某必须赔偿其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而武某认为余某拍摄其吸烟视频侵害了其名誉权、肖像权,坚决不赔。僵持之下双方均表示要诉讼解决问题。考虑到双方都是省外游客,周洋在调解的同时,迅速与李健联系。通过云法庭视频连线,李健对两位游客进行背对背沟通,分别析法明理,帮助双方算清“明细账”,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5月15日,在泰山之巅的南天门管理区,“泰山云法庭”正式揭牌启用,建立涉旅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让游客、商户随时随地感受到温暖的司法守护。该平台集在线诉讼、调解指导、联席会议、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将司法服务的触角直接延伸至旅游纠纷发生的最前沿,为景区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开辟了全新路径。
  泰山作为首批5A级旅游景区,年接待游客连续两年突破800万人次。人流如织的背后,旅游纠纷、消费争议、人身损害等矛盾难以避免。游客对解纷的时效性要求较高,一些小摩擦、小问题不了了之,既损害游客权益,也影响旅游体验。“泰山云法庭”采用“指导调解—庭前调解—远程审理”的递进式办案模式,力求将纠纷以最快速度化解在最前端,有效解决部分游客的解纷需求。
  多元协作:共绘“双遗产”保护的司法画卷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兼具绝美自然与深厚人文”之地的最高认证。6月,泰山区法院联合“双遗产”所在地法院即安徽黄山市黄山区法院、四川峨眉山市法院、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及福建武夷山市法院,共同发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倡议》,签订《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合作共识》,正式建立起“共商、共解、共研、共治、共护”的协作新机制。
  泰安中院组织“双遗产”所在地法院召开司法保护座谈会,交流“双遗产”司法保护经验做法,研讨典型案例和法律问题,共商“双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经座谈,五地法院将建立典型案例研讨和发布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联合打造和发布精品案例,并建立跨域诉讼服务协作,实现诉讼服务五家通办、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协同。
  同时,泰山区法院与泰山管委、区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会商、案情通报、共享信息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沟通,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在生态保护、纠纷化解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此外,为不断激发公众参与活力,泰山区法院“深”“活”兼具讲好“环保故事”,近两年邀请代表委员、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参与环资案件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活动12次200余人。利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在泰山景区红门、天外村、岱庙等处,联合泰山景区管委会、市交警支队等,开展“普法宣传进景区‘典’亮美好生活”等法治宣传活动11次,发放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材料1800余册,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石刻无言,青山为证。站在南天门远眺,云海翻腾,曾遭涂画的“青未了”石刻在司法的精心守护下重现庄重;历经沧桑的望人松,身姿亦更显挺拔。泰山区法院以理念之新、科技之智、协作之力,正奋力书写着守护泰山千秋文脉、永葆齐鲁青山常在的司法新篇章。
  □ 王鹏
  泰山是首个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享有“五岳独尊”的美誉。近年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打造“法润泰山”环资审判工作品牌,坚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主旋律,通过专业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协作模式,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为泰山环境资源保护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之盾。
  理念先行:筑牢修复与预防的司法屏障
  泰山红门景区,“青未了”石刻在晨光中巍然矗立,诉说着历史的沧桑。4年前,当红色记号笔涂画在这处省级文物上,摆在承办法官张莉面前一个现实的问题:“文物古迹的生态价值如何量化?”
  时间回溯至2021年,张某和李某因家庭变故,轻信迷信说法,手持红色记号笔在红门至中天门景区沿途碑刻肆意涂写。经专业鉴定,其行为对“泰山古建筑群”本体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均造成了一定损害。
  泰山区法院多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就如何认定故意损毁文物罪中的“损毁”、被损毁文物古迹的生态公益价值评估模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方式等问题深入细致研讨,最终认定二人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决侵权人采取“以劳代偿”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确立“属地劳务代偿”执行新模式,该案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这起案例是泰山区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通过探索“引导修复”与“责令修复”相结合、“实际修复”与“替代修复”相补充、“判前修复”与“判后修复”相统一的多元路径,织密一张覆盖案件全流程的生态修复司法网络。这种“打击+修复”的双轨并行模式,成功将破坏者转化为修复者,让冰冷的判决书化作有力的生态宣言,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重价值平衡。
  除修复已造成的损毁外,防患于未然同样关键。泰山区法院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泰山保护中的隐患,法院精准发力,深化府院联动,向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了景区文物电子标识设立、智能监控加装等防护措施落地。
  智慧赋能:“泰山云法庭”开启司法守护新篇章
  “这个纠纷能圆满调解,离不开李法官的指导。”岱顶派出所民警周洋感慨道。7月10日一早,泰前法庭庭长李健收到周洋的信息后,在审判庭打开“云上法庭”小程序,看到两位游客已坐在云法庭的电脑前。经询问,原来是两方观看完日出在餐厅休息时,因吸烟问题产生争执。
  游客余某受到轻微伤害,余某要求游客武某必须赔偿其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而武某认为余某拍摄其吸烟视频侵害了其名誉权、肖像权,坚决不赔。僵持之下双方均表示要诉讼解决问题。考虑到双方都是省外游客,周洋在调解的同时,迅速与李健联系。通过云法庭视频连线,李健对两位游客进行背对背沟通,分别析法明理,帮助双方算清“明细账”,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5月15日,在泰山之巅的南天门管理区,“泰山云法庭”正式揭牌启用,建立涉旅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让游客、商户随时随地感受到温暖的司法守护。该平台集在线诉讼、调解指导、联席会议、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将司法服务的触角直接延伸至旅游纠纷发生的最前沿,为景区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开辟了全新路径。
  泰山作为首批5A级旅游景区,年接待游客连续两年突破800万人次。人流如织的背后,旅游纠纷、消费争议、人身损害等矛盾难以避免。游客对解纷的时效性要求较高,一些小摩擦、小问题不了了之,既损害游客权益,也影响旅游体验。“泰山云法庭”采用“指导调解—庭前调解—远程审理”的递进式办案模式,力求将纠纷以最快速度化解在最前端,有效解决部分游客的解纷需求。
  多元协作:共绘“双遗产”保护的司法画卷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兼具绝美自然与深厚人文”之地的最高认证。6月,泰山区法院联合“双遗产”所在地法院即安徽黄山市黄山区法院、四川峨眉山市法院、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及福建武夷山市法院,共同发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倡议》,签订《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合作共识》,正式建立起“共商、共解、共研、共治、共护”的协作新机制。
  泰安中院组织“双遗产”所在地法院召开司法保护座谈会,交流“双遗产”司法保护经验做法,研讨典型案例和法律问题,共商“双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经座谈,五地法院将建立典型案例研讨和发布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联合打造和发布精品案例,并建立跨域诉讼服务协作,实现诉讼服务五家通办、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协同。
  同时,泰山区法院与泰山管委、区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会商、案情通报、共享信息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沟通,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在生态保护、纠纷化解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此外,为不断激发公众参与活力,泰山区法院“深”“活”兼具讲好“环保故事”,近两年邀请代表委员、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参与环资案件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活动12次200余人。利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在泰山景区红门、天外村、岱庙等处,联合泰山景区管委会、市交警支队等,开展“普法宣传进景区‘典’亮美好生活”等法治宣传活动11次,发放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材料1800余册,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石刻无言,青山为证。站在南天门远眺,云海翻腾,曾遭涂画的“青未了”石刻在司法的精心守护下重现庄重;历经沧桑的望人松,身姿亦更显挺拔。泰山区法院以理念之新、科技之智、协作之力,正奋力书写着守护泰山千秋文脉、永葆齐鲁青山常在的司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