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检察院制发建议
多措并举保护我国最早甲骨文出土地
2025-09-1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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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娜娜
2025年2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史家遗址附近堆放大量纸箱、啤酒瓶等生活垃圾,且附近搭建大棚种植蔬菜。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发现遗址现场不仅堆放生活垃圾、搭建大棚,无有力的保护措施,而且有农户抽水浇地,极易对该古文化遗址造成不可逆的损害。检察官用无人机航拍、三维建模等方式固定证据,全方位掌握了受损情况。
史家遗址位于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史家村西南的高埠上,南部被史家村、高楼村民房占压,北部被砖厂破坏,遗址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中心区约为5-6万平方米。该遗址为龙山文化、岳石文化至商周时期的环壕居落遗址。出土的两片卜骨都带有人工楔刻的文字,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甲骨文,比殷墟甲骨文年代要早300余年。该遗址对研究东夷文化及商代鲁北地区的方国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调查后,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磋商,检察官学习了遗址四至范围、重点发掘区域情况等知识,同时了解到,遗址北处有村民经营饭店,需要进一步调查,重点对饭店经营者进行约谈。
2025年3月,根据此前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向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破坏遗址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协同属地镇政府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护力度,严格按照“淄博市智慧文物管理系统”的规定做好日常巡护,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对周边居民集体约谈,加强法律宣传。2025年6月,多措并举之下,遗址周围围起了护栏、树立了警示标志,大棚已拆除、垃圾已清理,消除了损害风险,确保文物单位安全,守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
2025年2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史家遗址附近堆放大量纸箱、啤酒瓶等生活垃圾,且附近搭建大棚种植蔬菜。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发现遗址现场不仅堆放生活垃圾、搭建大棚,无有力的保护措施,而且有农户抽水浇地,极易对该古文化遗址造成不可逆的损害。检察官用无人机航拍、三维建模等方式固定证据,全方位掌握了受损情况。
史家遗址位于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史家村西南的高埠上,南部被史家村、高楼村民房占压,北部被砖厂破坏,遗址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中心区约为5-6万平方米。该遗址为龙山文化、岳石文化至商周时期的环壕居落遗址。出土的两片卜骨都带有人工楔刻的文字,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甲骨文,比殷墟甲骨文年代要早300余年。该遗址对研究东夷文化及商代鲁北地区的方国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调查后,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磋商,检察官学习了遗址四至范围、重点发掘区域情况等知识,同时了解到,遗址北处有村民经营饭店,需要进一步调查,重点对饭店经营者进行约谈。
2025年3月,根据此前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向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破坏遗址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协同属地镇政府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护力度,严格按照“淄博市智慧文物管理系统”的规定做好日常巡护,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对周边居民集体约谈,加强法律宣传。2025年6月,多措并举之下,遗址周围围起了护栏、树立了警示标志,大棚已拆除、垃圾已清理,消除了损害风险,确保文物单位安全,守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