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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检察院

“四举措”做好简案办理“加减法”

2025-09-10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近年来,巨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以“四举措”建立简易案件办理模式,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该模式在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治理质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创新“一站式”办理,助推简案提质增效
  坚持先行先试,实现“一站”办案。该院以山东省刑事案件“一站式”速裁工作试点单位为契机,牵头组建“新和麟州”简案快办中心,公、检、法、司四部门共同进驻,诉讼程序端口前移,以“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审判”的“五集中”办理机制,实现了简易案件全流程快速办理。
  分流端口前移,强化沟通会商。该院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罪名清单,提前标记简案,与其他案件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联合公安、法院召开繁简案件筛选会议,综合考量罪名、案情、法定刑、认罪认罚等情况,精准识别和筛选案件,确保性质界定准确,避免程序倒转。今年以来,共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5次,会商制定《简易案件高质效办理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公检法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衔接和协作。
  整合办案力量,优化办案模式。组建专业化简案办理团队,实行“1+1”协作模式,即一名检察官配备一名助理,集中办理简易案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提炼案件审查要素,改革文书格式,简化审批流程,创新采用“要素化+表格式”审查报告模板,对拟不起诉案件实现在1日内完成审批,为办案减负提速。2024年以来,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9.6%,平均办案周期缩短51%。
多措并举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以管理促化解。主动融入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案件侦查阶段嵌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适时介入,发现矛盾隐患较大的案件,及时上报案管部门并纳入院内重点案件管理清单,实时全程动态跟踪,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以救助促化解。加强部门间协作,对于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全面收集司法救助所需证据,并及时将线索和材料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启动救助程序,通过善意司法、综合救助措施,提升被害人的司法获得感,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共救助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7万元,有效传递了检察温度。
  以听证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据制定的《关于加强公开听证工作的意见》,科学选聘15名听证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吸纳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工作者以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开展多角度释法说理,确保听证既体现本土温情又不失专业深度,解当事人“法结”更了“心结”,持续探求简易案件纠纷化解的“最优解”。
规范“不起诉+”工作,治理成效更加显著
  建立“不起诉+类案审查”机制。对内,针对非法狩猎、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简易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明确同类案件的不起诉标准,做到“同案同结果”;对外,联合公安、法院会商出台《常见轻罪案件证据指引》,明确危险驾驶、帮信罪等案件的证据清单、量刑情节,构建类案数据库,细化认定标准,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完善“不起诉+公开听证”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托公开听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明确设置必听案件清单,将申诉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法定不起诉案件、拟提出检察意见的不起诉案件等六类案件纳入强制听证范围,未听证须说明理由,其余案件可依申请启动,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健全“不起诉+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的办案原则,对不起诉案件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2024年以来,共对25名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处罚,有效避免“不诉即免罚”,切实强化不起诉后的综合治理效果。
深化预防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严把质效,提升监督质量。刑检部门设立监督线索专人登记备案制度和类案判决专人审查制度,深入挖掘、集中整合监督线索,针对常发、多发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将简案办理的“数量优势”转化为法律监督的“质量成效”。近年来,累计制发相关检察建议5份,追捕追诉3人。
  主动公开,彰显检察担当。依托检察开放日活动,生动讲述检察办案故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20余名代表参加,反响热烈。
  加强宣传,深化普法教育。结合简易案件特点,建立“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专项行动”的预防治理模式,今年以来,以普法故事片、检察官小课堂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1部检察微短剧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微”十佳作品奖;1部检察故事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办案故事优秀作品奖。
  下一步,巨野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探索、持续完善简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办案时限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确保“简程序”不“减质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司法公正与社会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王丹丹 刘祺璐
  近年来,巨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以“四举措”建立简易案件办理模式,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该模式在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治理质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创新“一站式”办理,助推简案提质增效
  坚持先行先试,实现“一站”办案。该院以山东省刑事案件“一站式”速裁工作试点单位为契机,牵头组建“新和麟州”简案快办中心,公、检、法、司四部门共同进驻,诉讼程序端口前移,以“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审判”的“五集中”办理机制,实现了简易案件全流程快速办理。
  分流端口前移,强化沟通会商。该院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罪名清单,提前标记简案,与其他案件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联合公安、法院召开繁简案件筛选会议,综合考量罪名、案情、法定刑、认罪认罚等情况,精准识别和筛选案件,确保性质界定准确,避免程序倒转。今年以来,共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5次,会商制定《简易案件高质效办理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公检法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衔接和协作。
  整合办案力量,优化办案模式。组建专业化简案办理团队,实行“1+1”协作模式,即一名检察官配备一名助理,集中办理简易案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提炼案件审查要素,改革文书格式,简化审批流程,创新采用“要素化+表格式”审查报告模板,对拟不起诉案件实现在1日内完成审批,为办案减负提速。2024年以来,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9.6%,平均办案周期缩短51%。
多措并举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以管理促化解。主动融入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案件侦查阶段嵌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适时介入,发现矛盾隐患较大的案件,及时上报案管部门并纳入院内重点案件管理清单,实时全程动态跟踪,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以救助促化解。加强部门间协作,对于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全面收集司法救助所需证据,并及时将线索和材料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启动救助程序,通过善意司法、综合救助措施,提升被害人的司法获得感,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共救助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7万元,有效传递了检察温度。
  以听证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据制定的《关于加强公开听证工作的意见》,科学选聘15名听证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吸纳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工作者以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开展多角度释法说理,确保听证既体现本土温情又不失专业深度,解当事人“法结”更了“心结”,持续探求简易案件纠纷化解的“最优解”。
规范“不起诉+”工作,治理成效更加显著
  建立“不起诉+类案审查”机制。对内,针对非法狩猎、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简易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明确同类案件的不起诉标准,做到“同案同结果”;对外,联合公安、法院会商出台《常见轻罪案件证据指引》,明确危险驾驶、帮信罪等案件的证据清单、量刑情节,构建类案数据库,细化认定标准,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完善“不起诉+公开听证”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托公开听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明确设置必听案件清单,将申诉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法定不起诉案件、拟提出检察意见的不起诉案件等六类案件纳入强制听证范围,未听证须说明理由,其余案件可依申请启动,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健全“不起诉+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的办案原则,对不起诉案件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2024年以来,共对25名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处罚,有效避免“不诉即免罚”,切实强化不起诉后的综合治理效果。
深化预防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严把质效,提升监督质量。刑检部门设立监督线索专人登记备案制度和类案判决专人审查制度,深入挖掘、集中整合监督线索,针对常发、多发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将简案办理的“数量优势”转化为法律监督的“质量成效”。近年来,累计制发相关检察建议5份,追捕追诉3人。
  主动公开,彰显检察担当。依托检察开放日活动,生动讲述检察办案故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20余名代表参加,反响热烈。
  加强宣传,深化普法教育。结合简易案件特点,建立“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专项行动”的预防治理模式,今年以来,以普法故事片、检察官小课堂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1部检察微短剧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微”十佳作品奖;1部检察故事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办案故事优秀作品奖。
  下一步,巨野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探索、持续完善简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办案时限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确保“简程序”不“减质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司法公正与社会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王丹丹 刘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