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法院
成功调解跨省工伤纠纷
2025-08-08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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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案,外地务工人员王某与某公司达成28.5万元赔偿调解协议,为其近4年维权路画上句号。
2022年初,王某在井下排险作业时受伤,诊断为失血性休克、肋骨及腰椎多发骨折等。事故后,王某家属多次与公司沟通赔偿无果,无奈踏上维权路,历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以及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程序。期间,公司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王某及其家属身心俱疲,双方矛盾尖锐。
案件发回重审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原则,仔细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与矛盾症结。考虑到王某居住在陕西,往来不便,法官第一时间组建案件微信群,搭建起沟通调解桥梁。
然而,公司辩称与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具诉讼主体资格,对赔偿抵触强烈,甚至抛出“闭门羹”。但法官并未气馁,5次前往该公司。一方面,凭借专业知识,专业细致解读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企业信用、市场形象等维度,剖析长期诉讼和执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同时,法官从情理角度引导公司:“王某是家中顶梁柱,受伤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企业作为县里龙头企业、纳税大户,调解成功既能彰显对矿工负责、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能展现良好形象。”此外,法官还与王某沟通,疏导其情绪,分析调解方案对缓解家庭困境的积极作用。
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公司负责人终于被打动,同意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签订一次性赔偿28.5万元的调解协议。这场历时近4年的纠纷,原告终获应有赔偿。通过互联网法庭组织双方签字时,原告眼含热泪、声音哽咽,感激地对法官说:“谢谢法官,让我们家生活有了希望!”
东平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为先,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一次性履行方案“快调快结”,让王某尽快获赔、减少诉累,凸显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郑志珍
2022年初,王某在井下排险作业时受伤,诊断为失血性休克、肋骨及腰椎多发骨折等。事故后,王某家属多次与公司沟通赔偿无果,无奈踏上维权路,历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以及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程序。期间,公司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王某及其家属身心俱疲,双方矛盾尖锐。
案件发回重审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原则,仔细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与矛盾症结。考虑到王某居住在陕西,往来不便,法官第一时间组建案件微信群,搭建起沟通调解桥梁。
然而,公司辩称与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具诉讼主体资格,对赔偿抵触强烈,甚至抛出“闭门羹”。但法官并未气馁,5次前往该公司。一方面,凭借专业知识,专业细致解读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企业信用、市场形象等维度,剖析长期诉讼和执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同时,法官从情理角度引导公司:“王某是家中顶梁柱,受伤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企业作为县里龙头企业、纳税大户,调解成功既能彰显对矿工负责、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能展现良好形象。”此外,法官还与王某沟通,疏导其情绪,分析调解方案对缓解家庭困境的积极作用。
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公司负责人终于被打动,同意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签订一次性赔偿28.5万元的调解协议。这场历时近4年的纠纷,原告终获应有赔偿。通过互联网法庭组织双方签字时,原告眼含热泪、声音哽咽,感激地对法官说:“谢谢法官,让我们家生活有了希望!”
东平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为先,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一次性履行方案“快调快结”,让王某尽快获赔、减少诉累,凸显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郑志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