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住户能否“一票否决”?
2025-06-10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郑丽慧 许贞敏
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12户业主原本已签字同意,但在施工过程中,一楼业主反悔,阻碍施工,电梯安装是否就此作罢?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某住宅楼共有6层12户住户。为改善居住环境,该楼栋的12户业主一致同意加装电梯,表决后经过备案、公示,先后在规划、住建等部门办理完成相关审批及手续。但在施工过程中,一楼业主突然反悔,表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且以加装电梯对其隐私、采光、通风等均有影响为由,阻挠电梯施工。为此,该单元其他住户将一楼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对该单元电梯安装施工的阻碍和妨碍,配合加装电梯。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建筑物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一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案中,除一楼业主外,该单元其余11户业主均明确同意加装电梯,该单元加装电梯事宜已经获得法定比例以上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电梯安装设计施工方案已报有关部门审批通过,方案亦进行了公示。一楼业主认为电梯安装会在较大程度上占用停车空间等,但其未在法定公示时间内向相关行政部门合理行使自己的异议权,从而将加装电梯方案进行修改,以降低电梯安装可能对业主造成的通行等方面的影响。综上,低楼层业主对此应负有适度容忍义务,应对案涉单元加装电梯施工予以配合。如加装电梯后在通行等方面确对一楼业主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楼业主亦可就补偿问题与其他业主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故其余业主要求被告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惠及民生的工程,但实践中加装或升级改造电梯极易引发低楼层业主与其他业主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在加装电梯项目推进中,低楼层业主与中高楼层业主分别如何及时合理表达诉求,从而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呢?首先在业主表决中,业主应当积极主动表达意见,认真对待自己享有的投票权,对于经过合法程序表决且形成有效表决结果的,单个业主应当受业主团体意志的约束;其次,在加装电梯方案设计过程中,高低楼层业主可在充分协商后确定方案,尽可能从方案上兼顾低楼层业主生活、出行等方面的保障;第三,在加装电梯方案的公示环节,低楼层业主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合理行使异议权,反映自己的诉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系对老旧住宅配套功能缺失的改善和弥补,以满足居住人需求,在无明显影响低层住户利益的情况下,低楼层住户应秉持崇德修睦、与邻为善、包容互让的原则,给予理解和适度容忍,共同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如加装电梯后在采光、通风等方面确对被告造成较大影响的,亦可就补偿问题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12户业主原本已签字同意,但在施工过程中,一楼业主反悔,阻碍施工,电梯安装是否就此作罢?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某住宅楼共有6层12户住户。为改善居住环境,该楼栋的12户业主一致同意加装电梯,表决后经过备案、公示,先后在规划、住建等部门办理完成相关审批及手续。但在施工过程中,一楼业主突然反悔,表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且以加装电梯对其隐私、采光、通风等均有影响为由,阻挠电梯施工。为此,该单元其他住户将一楼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对该单元电梯安装施工的阻碍和妨碍,配合加装电梯。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建筑物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一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案中,除一楼业主外,该单元其余11户业主均明确同意加装电梯,该单元加装电梯事宜已经获得法定比例以上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电梯安装设计施工方案已报有关部门审批通过,方案亦进行了公示。一楼业主认为电梯安装会在较大程度上占用停车空间等,但其未在法定公示时间内向相关行政部门合理行使自己的异议权,从而将加装电梯方案进行修改,以降低电梯安装可能对业主造成的通行等方面的影响。综上,低楼层业主对此应负有适度容忍义务,应对案涉单元加装电梯施工予以配合。如加装电梯后在通行等方面确对一楼业主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楼业主亦可就补偿问题与其他业主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故其余业主要求被告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惠及民生的工程,但实践中加装或升级改造电梯极易引发低楼层业主与其他业主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在加装电梯项目推进中,低楼层业主与中高楼层业主分别如何及时合理表达诉求,从而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呢?首先在业主表决中,业主应当积极主动表达意见,认真对待自己享有的投票权,对于经过合法程序表决且形成有效表决结果的,单个业主应当受业主团体意志的约束;其次,在加装电梯方案设计过程中,高低楼层业主可在充分协商后确定方案,尽可能从方案上兼顾低楼层业主生活、出行等方面的保障;第三,在加装电梯方案的公示环节,低楼层业主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合理行使异议权,反映自己的诉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系对老旧住宅配套功能缺失的改善和弥补,以满足居住人需求,在无明显影响低层住户利益的情况下,低楼层住户应秉持崇德修睦、与邻为善、包容互让的原则,给予理解和适度容忍,共同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如加装电梯后在采光、通风等方面确对被告造成较大影响的,亦可就补偿问题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