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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灵”立法赋能红色基因传承

《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7月1日起施行

2025-05-26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记者 郭延冉
  本报讯 5月22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天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不分章节,共22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表示,组织开展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创新举措,对于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凝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的首创意义和示范作用。
  在沂蒙精神研究阐发、教育宣传和展示推广方面,《条例》规定,规范沂蒙精神的研究、阐发,加大对沂蒙精神相关资料、代表性人物事迹和实物的搜集、整理、挖掘和保护;开展传承弘扬活动,有关部门及媒体等加大对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各类活动、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动沂蒙精神深入人心;对双拥共建工作进行规定,推动军地协同发展。
  在沂蒙精神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做好承载沂蒙精神的革命旧址、纪念设施等的保护和有效利用;通过完善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文旅部门引导和支持红色文化资源与其他文物史迹、非遗资源优化整合,拓展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新形态。
  《条例》还在促进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方面作出规定,明确省政府、经济发达地区应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沂蒙革命老区的支持和帮扶;鼓励和引导教育、科技等方面人才向沂蒙革命老区流动,提升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
  □ 记者 郭延冉
  本报讯 5月22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天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不分章节,共22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表示,组织开展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创新举措,对于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凝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的首创意义和示范作用。
  在沂蒙精神研究阐发、教育宣传和展示推广方面,《条例》规定,规范沂蒙精神的研究、阐发,加大对沂蒙精神相关资料、代表性人物事迹和实物的搜集、整理、挖掘和保护;开展传承弘扬活动,有关部门及媒体等加大对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各类活动、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动沂蒙精神深入人心;对双拥共建工作进行规定,推动军地协同发展。
  在沂蒙精神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做好承载沂蒙精神的革命旧址、纪念设施等的保护和有效利用;通过完善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文旅部门引导和支持红色文化资源与其他文物史迹、非遗资源优化整合,拓展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新形态。
  《条例》还在促进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方面作出规定,明确省政府、经济发达地区应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沂蒙革命老区的支持和帮扶;鼓励和引导教育、科技等方面人才向沂蒙革命老区流动,提升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