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
斩断盗卖公民个人信息“黑手”
2025-05-21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数字化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就如同个人的无形财产,是在社会中安全、有序生活的重要保障,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却屡屡发生,骚扰电话、促销广告接踵而来,让人不胜其扰。近日,莒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赵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法院审理后对起诉事实予以认定并采纳量刑建议,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赵某等4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某装饰公司员工张某因客户较少、绩效不佳,为寻找意向客户,多次联系购买业主信息。2021年7月,张某与赵某夫妻、董某达成“合作”,即赵某夫妻、董某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小区业主信息后出售给张某。两年间,赵某夫妻非法获利17.6万元、董某非法获利5600元。
然而,绝大部分业主在接听电话后并未接受张某推销,反而质问个人信息来源。购买并掌握大量业主信息却无法变现,张某担心做了“亏本买卖”,便将购买的部分业主信息加价转卖给周某、郭某等人,非法获利17300元,形成了一条“盗取-贩卖-转卖”黑色链条。
“这些全面精准的个人信息,就像给诈骗分子递上的‘敲门砖’。”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崔荣艳介绍,被泄露的信息包含业主姓名、电话、房号等敏感内容,部分甚至包括家庭成员信息,一旦被诈骗分子利用进而实施精准诈骗,后果不堪设想。
该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等4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易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衍生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追究赵某等4人刑事责任、追缴违法所得的同时,还应以4人非法获利数额为基数承担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
最终,赵某等4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秦梦羽
某装饰公司员工张某因客户较少、绩效不佳,为寻找意向客户,多次联系购买业主信息。2021年7月,张某与赵某夫妻、董某达成“合作”,即赵某夫妻、董某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小区业主信息后出售给张某。两年间,赵某夫妻非法获利17.6万元、董某非法获利5600元。
然而,绝大部分业主在接听电话后并未接受张某推销,反而质问个人信息来源。购买并掌握大量业主信息却无法变现,张某担心做了“亏本买卖”,便将购买的部分业主信息加价转卖给周某、郭某等人,非法获利17300元,形成了一条“盗取-贩卖-转卖”黑色链条。
“这些全面精准的个人信息,就像给诈骗分子递上的‘敲门砖’。”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崔荣艳介绍,被泄露的信息包含业主姓名、电话、房号等敏感内容,部分甚至包括家庭成员信息,一旦被诈骗分子利用进而实施精准诈骗,后果不堪设想。
该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等4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易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衍生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追究赵某等4人刑事责任、追缴违法所得的同时,还应以4人非法获利数额为基数承担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
最终,赵某等4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秦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