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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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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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框架。
答:《意见》共6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工作思路、方法路径和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出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加强正面宣传和激励引导等3方面举措。第三部分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出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强化合法权益保障、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完善监督管理等4方面举措。第四部分为加大关爱力度,提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及时回应关切等3方面举措。第五部分为促进社会融入,提出展示良好形象、引导参与社会治理等举措。第六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落实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对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问:《意见》在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引领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答:新就业群体来源渠道广泛、思想比较活跃,需要创新方式提高思想政治引领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意见》提出了3方面举措。一是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探索适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学习教育方式,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二是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强和改进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有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联系服务。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和激励引导。深入挖掘并积极宣传新就业群体先进事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群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深入开展新时代岗位建功系列活动,提升新就业群体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问:《意见》在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作出哪些部署?
答:新就业群体用工关系复杂,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需要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加盟企业履行责任,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意见》从4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依法规范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是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基础和前提,《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二是强化合法权益保障。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保护各方正当权益。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三是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四是完善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进一步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问:《意见》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关爱服务方面作出哪些部署?
答:新就业群体构成复杂、诉求多元,流动变化大,经常跨平台、跨行业、跨地域工作和生活,需要准确把握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关爱服务,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意见》着眼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新就业群体进一步拓展,发挥属地等多方作用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等作出部署。一是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新就业群体稳业安居。二是加强相关企业网点站点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联系,便于属地了解掌握辖区内新就业群体基本情况和需求,更好科学规划布局服务资源,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三是发挥党组织、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群团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作用,收集反映新就业群体集中诉求,推动跨部门、跨地域、政企协同办理,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四是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或其他承接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心理服务等。五是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六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的多方协商机制,促进新就业群体与村(居)民、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商家货主等加强交流沟通,营造尊重、理解新就业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问:《意见》针对促进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也是美好生活的追求者、共享者,需要在保障合法权益、做好关爱服务的同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意见》聚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提出了3方面举措。一是引导新就业群体爱岗敬业、奉献社会,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行为规范,展现文明素养。着力增强新就业群体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积极向上。二是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在网络空间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三是发挥新就业群体特点优势,调动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引导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支持依法参与行业治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意见》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政策宣传,将党中央对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怀及时准确传递至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分工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推动细化落实举措。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加强评估调查,及时了解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充分发挥有关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框架。
答:《意见》共6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工作思路、方法路径和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出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加强正面宣传和激励引导等3方面举措。第三部分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出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强化合法权益保障、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完善监督管理等4方面举措。第四部分为加大关爱力度,提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及时回应关切等3方面举措。第五部分为促进社会融入,提出展示良好形象、引导参与社会治理等举措。第六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落实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对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问:《意见》在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引领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答:新就业群体来源渠道广泛、思想比较活跃,需要创新方式提高思想政治引领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意见》提出了3方面举措。一是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探索适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学习教育方式,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二是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强和改进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有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联系服务。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和激励引导。深入挖掘并积极宣传新就业群体先进事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群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深入开展新时代岗位建功系列活动,提升新就业群体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问:《意见》在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作出哪些部署?
答:新就业群体用工关系复杂,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需要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加盟企业履行责任,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意见》从4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依法规范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是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基础和前提,《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二是强化合法权益保障。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保护各方正当权益。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三是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四是完善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进一步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问:《意见》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关爱服务方面作出哪些部署?
答:新就业群体构成复杂、诉求多元,流动变化大,经常跨平台、跨行业、跨地域工作和生活,需要准确把握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关爱服务,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意见》着眼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新就业群体进一步拓展,发挥属地等多方作用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等作出部署。一是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新就业群体稳业安居。二是加强相关企业网点站点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联系,便于属地了解掌握辖区内新就业群体基本情况和需求,更好科学规划布局服务资源,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三是发挥党组织、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群团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作用,收集反映新就业群体集中诉求,推动跨部门、跨地域、政企协同办理,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四是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或其他承接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心理服务等。五是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六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的多方协商机制,促进新就业群体与村(居)民、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商家货主等加强交流沟通,营造尊重、理解新就业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问:《意见》针对促进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也是美好生活的追求者、共享者,需要在保障合法权益、做好关爱服务的同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意见》聚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提出了3方面举措。一是引导新就业群体爱岗敬业、奉献社会,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行为规范,展现文明素养。着力增强新就业群体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积极向上。二是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在网络空间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三是发挥新就业群体特点优势,调动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引导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支持依法参与行业治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意见》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政策宣传,将党中央对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怀及时准确传递至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分工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推动细化落实举措。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加强评估调查,及时了解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充分发挥有关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