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
借消费税改东风 促地方财政紧平衡改善
2025-05-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张玉 吕承超
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是财税体制改革中不可忽视的环节。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通过将税源归属从生产端转向消费端,不仅能够有效矫正跨区域消费引致的税收转移现象,更能实质性重构央地财政分配格局。同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也有利于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拉动本地消费。
可以说,消费税改革既有助于缓解基层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错配的结构性矛盾,也为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培育地方特色消费市场注入强劲制度动能,最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政治理基础。
三重压力倒逼消费税改革
第一,财政体制失衡加剧。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呈现出“财权上收、事权下移”的显著特征。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支出责任却不断增加。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责任不断增加,财政压力持续增大。数据显示,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仅为22%,但到了2024年,这一比例已跃升至46%,实现了大幅增长;而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却始终维持在85%左右的高位,长期稳定不变。这一升一稳的背后,反映出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上的巨大压力。土地出让收入曾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其占地方综合财力的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在这样的形势下,基层政府的“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面临着刚性约束,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尖锐。
第二,产业结构矛盾凸显。现行消费税的税源结构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税收收入主要集中于烟、油、车、酒四大传统行业,且主要税源来自生产环节。这种“生产地纳税、消费地受益”的模式,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工业项目,出现了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税源与受益地的严重错位,影响了地方政府发展消费型经济的积极性。例如,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传统燃油车的市场空间受到挤压,其消费税收入也随之受到影响。这表明现行消费税制度已无法适应产业结构的快速变化,亟待改革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第三,治理能力亟待升级。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税收征管技术也在不断进步。金税四期系统的上线,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进入了数字化、智能化的新阶段。2023年,零售环节电子发票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更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然而,消费税的征管仍主要集中在生产端,与征管技术的发展脱节。例如,某高档化妆品企业年销售额达10亿元,按照现行征管模式,需提前垫付1.5亿元消费税款,这对企业的资金流造成了较大压力。若改为在零售端征税,企业无需提前垫付大量税款,可有效释放企业现金流,减轻企业负担,这充分说明了改革征管环节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巨大潜力。现行消费税征管技术与税制设计的脱节,不仅制约了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也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改革势在必行。
消费税改革三大突破重构税制逻辑
首先,征收环节后移:从“生产驱动”到“消费导向”。此次消费税改革的方向,是将征收环节从生产端逐步后移至零售端。以高档化妆品和珠宝首饰行业为例,过去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企业需提前垫付大量税款,这无疑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资金压力。改革后,这些品目改在零售环节征收,企业的资金流得到了极大的释放,能够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拓展等关键领域,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从地方政府的财力结构来看,新增财力意味着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城市发展水平。从宏观来看,这种调整实现税收归属与消费行为的直接挂钩。以往“生产地纳税、消费地受益”的模式,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为追求税收而过度依赖工业项目,引发产业同质化竞争,造成资源浪费和市场无序。如今,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关注本地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其次,税目动态扩展:从“传统品类”到“绿色经济”。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保需求,消费税改革在税目设置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将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产品纳入征税范围,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实施差异化税率。
在高耗能产品方面,含磷洗涤剂的大量使用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如果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能够有效抑制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需求,从而减少其生产和使用,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从产业链角度来看,如果对煤炭制品等碳排放较高的产品征收消费税,会促使煤炭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采用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降低碳排放。同时,新增的税收收入可用于支持充电桩、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税收调节-产业升级-环境改善”的良性闭环,推动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再次,央地税收共享:从“中央独享”到“央地共享”。在央地财政关系方面,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共享机制,增量部分全部归属地方。这一调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按照新的税收共享机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为地方财政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共享机制的建立将增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培育税源的积极性,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本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消费税改革激活地方财政活水
缓解地方收支矛盾。改革全面实施后,地方政府的综合财力可迎来显著增长。这一增长将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债务风险指数也会因此下降,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财政稳定性会得到增强。
如果对高端住宅加征消费税,这一政策可以使房价增速放缓,有效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为保障性住房筹集资金,这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现了税收政策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这一举措,实现了“控房价—保民生—稳财政”的多重目标,为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税改革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通过消费税的引导,单位GDP能耗能够降低,有助于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比如,对高污染企业的高污染产品加征消费税,企业为了应对税收压力,就会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寻求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路径。消费税改革通过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现代财政体系。在构建现代财政体系方面,消费税改革可以建立消费税动态调整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使消费税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提高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海南自贸港试点运用区块链技术追踪商品流向,使征税成本下降,征管效率提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实现了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了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这种“技术+制度”双轮驱动的模式,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制度供给。
综上,这场万亿级税制改革,既是应对财政困局的务实之策,更是引领经济转型的战略之举。通过重构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格局,破解财政体制深层次矛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制度性红利。唯有以制度创新破题,方能实现财政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为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分别系青岛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青岛科技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教授)
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是财税体制改革中不可忽视的环节。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通过将税源归属从生产端转向消费端,不仅能够有效矫正跨区域消费引致的税收转移现象,更能实质性重构央地财政分配格局。同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也有利于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拉动本地消费。
可以说,消费税改革既有助于缓解基层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错配的结构性矛盾,也为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培育地方特色消费市场注入强劲制度动能,最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政治理基础。
三重压力倒逼消费税改革
第一,财政体制失衡加剧。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呈现出“财权上收、事权下移”的显著特征。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支出责任却不断增加。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责任不断增加,财政压力持续增大。数据显示,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仅为22%,但到了2024年,这一比例已跃升至46%,实现了大幅增长;而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却始终维持在85%左右的高位,长期稳定不变。这一升一稳的背后,反映出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上的巨大压力。土地出让收入曾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其占地方综合财力的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在这样的形势下,基层政府的“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面临着刚性约束,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尖锐。
第二,产业结构矛盾凸显。现行消费税的税源结构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税收收入主要集中于烟、油、车、酒四大传统行业,且主要税源来自生产环节。这种“生产地纳税、消费地受益”的模式,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工业项目,出现了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税源与受益地的严重错位,影响了地方政府发展消费型经济的积极性。例如,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传统燃油车的市场空间受到挤压,其消费税收入也随之受到影响。这表明现行消费税制度已无法适应产业结构的快速变化,亟待改革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第三,治理能力亟待升级。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税收征管技术也在不断进步。金税四期系统的上线,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进入了数字化、智能化的新阶段。2023年,零售环节电子发票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更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然而,消费税的征管仍主要集中在生产端,与征管技术的发展脱节。例如,某高档化妆品企业年销售额达10亿元,按照现行征管模式,需提前垫付1.5亿元消费税款,这对企业的资金流造成了较大压力。若改为在零售端征税,企业无需提前垫付大量税款,可有效释放企业现金流,减轻企业负担,这充分说明了改革征管环节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巨大潜力。现行消费税征管技术与税制设计的脱节,不仅制约了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也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改革势在必行。
消费税改革三大突破重构税制逻辑
首先,征收环节后移:从“生产驱动”到“消费导向”。此次消费税改革的方向,是将征收环节从生产端逐步后移至零售端。以高档化妆品和珠宝首饰行业为例,过去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企业需提前垫付大量税款,这无疑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资金压力。改革后,这些品目改在零售环节征收,企业的资金流得到了极大的释放,能够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拓展等关键领域,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从地方政府的财力结构来看,新增财力意味着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城市发展水平。从宏观来看,这种调整实现税收归属与消费行为的直接挂钩。以往“生产地纳税、消费地受益”的模式,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为追求税收而过度依赖工业项目,引发产业同质化竞争,造成资源浪费和市场无序。如今,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关注本地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其次,税目动态扩展:从“传统品类”到“绿色经济”。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保需求,消费税改革在税目设置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将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产品纳入征税范围,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实施差异化税率。
在高耗能产品方面,含磷洗涤剂的大量使用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如果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能够有效抑制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需求,从而减少其生产和使用,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从产业链角度来看,如果对煤炭制品等碳排放较高的产品征收消费税,会促使煤炭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采用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降低碳排放。同时,新增的税收收入可用于支持充电桩、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税收调节-产业升级-环境改善”的良性闭环,推动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再次,央地税收共享:从“中央独享”到“央地共享”。在央地财政关系方面,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共享机制,增量部分全部归属地方。这一调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按照新的税收共享机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为地方财政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共享机制的建立将增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培育税源的积极性,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本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消费税改革激活地方财政活水
缓解地方收支矛盾。改革全面实施后,地方政府的综合财力可迎来显著增长。这一增长将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债务风险指数也会因此下降,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财政稳定性会得到增强。
如果对高端住宅加征消费税,这一政策可以使房价增速放缓,有效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为保障性住房筹集资金,这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现了税收政策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这一举措,实现了“控房价—保民生—稳财政”的多重目标,为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税改革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通过消费税的引导,单位GDP能耗能够降低,有助于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比如,对高污染企业的高污染产品加征消费税,企业为了应对税收压力,就会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寻求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路径。消费税改革通过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现代财政体系。在构建现代财政体系方面,消费税改革可以建立消费税动态调整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使消费税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提高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海南自贸港试点运用区块链技术追踪商品流向,使征税成本下降,征管效率提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实现了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了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这种“技术+制度”双轮驱动的模式,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制度供给。
综上,这场万亿级税制改革,既是应对财政困局的务实之策,更是引领经济转型的战略之举。通过重构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格局,破解财政体制深层次矛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制度性红利。唯有以制度创新破题,方能实现财政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为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分别系青岛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青岛科技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