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清单”筑牢信心底座

2025-04-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评论员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清单管理方式规范涉企检查,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给广大企业吃下“定心丸”。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规范涉企执法标准,对5842项违法事项细化裁量阶次、明确处罚标准;优化涉企执法流程,全省试点地区进企检查次数平均减少30%以上;拓展涉企执法方式,柔性执法范围涵盖29个执法领域、374项行为事项……以“减负式”执法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有效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但也要看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逐利式检查等涉企检查不规范问题。比如,在司法部公布的最近几批典型案例中,省外有企业一年迎检上百次,还有企业两年半接受省、市、县、乡四级多个部门592次检查。此外,去年省外还有地方爆出“远洋捕捞”等违规检查行为。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毫无疑问,乱检查,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让企业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服务提升中去,阻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现实中,一些企业苦于行政检查不同于行政处罚,难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监督执法机关,以致在面对不规范检查时,往往选择“默默忍受”。
  市场经济是预期经济,也是“候鸟经济”。哪里“生态好、环境美”,经营主体就会向哪里聚集。如果一个地方涉企检查不规范问题较多,企业的预期就不稳、信心就不足,就不敢投不敢闯,地方经济也就难以实现更好发展。所以,对于任何一个地方而言,如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给企业吃下定心丸,始终是重要课题。
  山东此番出台《意见》,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一张表单”制度,以清单化方式对“谁能检查”“检查什么”“对谁检查”等一一明确,并要求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无疑给各级各部门划定了红线,规范了“有形之手”,可以说是一次制度上的创新。检查主体、事项、内容、范围、标准、程序、方式详细具体,既提高涉企检查的精度,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各部门从此多了个“紧箍咒”,能够确保检查不缺位不越位。
  清单之外无检查,对清单内的检查,企业有预期判断,对没有列入清单的检查,企业也多了一份拒绝的底气。这一切,都有利于构建更加规范、高效、公正的行政执法体系,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有利于增强企业信心,让企业大胆发展,心无旁骛干事业。
  可以说,以一张清单管理涉企检查的方法,是对政府职能边界的进一步厘清,是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标定,也是对“无形之手”活力的进一步释放。这也告诉我们,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找准线团的线头,有的放矢,创新机制和方法,方能事半功倍、破解问题。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只是第一步。从纸面到地面,还有很多功课要做。要充分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以强有力的执行力,让清单管理制度真正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释放企业发展活力的催化剂。如此,山东定能产生更强的磁场效应,吸引更多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安心发展。
  □ 本报评论员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清单管理方式规范涉企检查,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给广大企业吃下“定心丸”。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规范涉企执法标准,对5842项违法事项细化裁量阶次、明确处罚标准;优化涉企执法流程,全省试点地区进企检查次数平均减少30%以上;拓展涉企执法方式,柔性执法范围涵盖29个执法领域、374项行为事项……以“减负式”执法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有效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但也要看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逐利式检查等涉企检查不规范问题。比如,在司法部公布的最近几批典型案例中,省外有企业一年迎检上百次,还有企业两年半接受省、市、县、乡四级多个部门592次检查。此外,去年省外还有地方爆出“远洋捕捞”等违规检查行为。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毫无疑问,乱检查,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让企业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服务提升中去,阻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现实中,一些企业苦于行政检查不同于行政处罚,难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监督执法机关,以致在面对不规范检查时,往往选择“默默忍受”。
  市场经济是预期经济,也是“候鸟经济”。哪里“生态好、环境美”,经营主体就会向哪里聚集。如果一个地方涉企检查不规范问题较多,企业的预期就不稳、信心就不足,就不敢投不敢闯,地方经济也就难以实现更好发展。所以,对于任何一个地方而言,如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给企业吃下定心丸,始终是重要课题。
  山东此番出台《意见》,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一张表单”制度,以清单化方式对“谁能检查”“检查什么”“对谁检查”等一一明确,并要求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无疑给各级各部门划定了红线,规范了“有形之手”,可以说是一次制度上的创新。检查主体、事项、内容、范围、标准、程序、方式详细具体,既提高涉企检查的精度,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各部门从此多了个“紧箍咒”,能够确保检查不缺位不越位。
  清单之外无检查,对清单内的检查,企业有预期判断,对没有列入清单的检查,企业也多了一份拒绝的底气。这一切,都有利于构建更加规范、高效、公正的行政执法体系,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有利于增强企业信心,让企业大胆发展,心无旁骛干事业。
  可以说,以一张清单管理涉企检查的方法,是对政府职能边界的进一步厘清,是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标定,也是对“无形之手”活力的进一步释放。这也告诉我们,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找准线团的线头,有的放矢,创新机制和方法,方能事半功倍、破解问题。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只是第一步。从纸面到地面,还有很多功课要做。要充分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以强有力的执行力,让清单管理制度真正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释放企业发展活力的催化剂。如此,山东定能产生更强的磁场效应,吸引更多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