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公布
规定除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外禁止采伐古树名木
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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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
《条例》共30条,包括总体要求、分级分类认定公布、加强日常养护管理、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强化保障监督、传承古树名木文化等内容。
《条例》科学界定和划分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明确古树名木普查、认定、公布程序,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古树名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
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方面,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的原则,明确有关单位、个人作为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责任人;日常养护责任人应当严格履行养护义务,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对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规定除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外,禁止采伐古树名木;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采伐古树名木的,应当及时报告。规定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对于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可能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确需移植的,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
《条例》共30条,包括总体要求、分级分类认定公布、加强日常养护管理、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强化保障监督、传承古树名木文化等内容。
《条例》科学界定和划分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明确古树名木普查、认定、公布程序,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古树名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
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方面,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的原则,明确有关单位、个人作为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责任人;日常养护责任人应当严格履行养护义务,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对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规定除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外,禁止采伐古树名木;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采伐古树名木的,应当及时报告。规定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对于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可能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确需移植的,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