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2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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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东奇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1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直接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5次,作出决议决定5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67人次,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7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采取专题培训、履职学习、辅导讲座、人大讲坛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召开庆祝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更加自觉担负起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责使命。认真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委会研究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推动落实落地。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大任务,扎实做好相关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以法治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人大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努力为我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作出贡献。
(三)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在试行基础上制定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项制度落细落实。修订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制定进一步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落实的工作措施,持续加强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并高效执行,推动省委重点工作安排在人大工作中有效落实。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及时就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5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规范有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省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二、充分履行立法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一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法规9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决定52件。目前,我省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263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93件。
(一)持续加大法规制度供给。聚焦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制定黄河保护条例,这是我省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就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作出规范;同时修改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黄河防汛条例,以法治之力护黄河安澜;出台湿地保护条例,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制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先行区建设提供法治支撑;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促进构建以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开发区条例,推动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制定快递业促进条例,保障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意愿和需求,出台院前急救条例,推动急救体系建设与服务管理,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不同阶段家庭教育指导重点,凝聚家校共育合力;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健全生育支持和激励机制,推动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初次审议退役军人保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着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持续改善全省营商环境。
(二)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地方立法的制度规范和工作程序,认真把好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并结合实际建立常委会立法专题会议制度,改进立法工作流程,实现人大提前介入、研究把关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确保地方性法规导向更加鲜明。积极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邀请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与法规立项、调研、论证等工作,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好用好黄岛、沂南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1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组织召开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探索完善联系点“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制定评价考核办法,加强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发挥立法智库外脑作用。改进开门立法方式,组织立法调研论证活动20余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家庭教育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递业促进等立法听证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凝聚立法共识。
(三)持续加强立法工作指导。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暨特色专题立法推介座谈会,加强立法经验交流互鉴,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统筹做好我省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各市因地制宜开展“小快灵”、精细化立法,出台一批各有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济南、烟台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青岛修改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淄博制定水土保持条例,东营修改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围绕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枣庄制定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潍坊制定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日照制定日照绿茶保护管理条例,德州制定粮食生产促进条例;围绕加强城乡建设和基层治理,济宁、聊城制定消防条例,泰安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威海制定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临沂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滨州出台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菏泽制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常委会及时提供立法指导,严格审查把关,推动各市提升立法能力和成效。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地见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3项,接受报备并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
(一)加强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监督。围绕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我省实施黄河保护法情况,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所提问题整改报告,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专题调研,依法推动监督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选定科技成果转化、能源绿色转型等16个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围绕美丽山东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方面加强协同治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围绕科技强省、海洋强省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实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经略海洋战略实施。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组织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落实文化“两创”方针,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围绕农业强省建设,听取审议保障粮食安全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农业法执法检查及修法调研等工作,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扛牢农业大省、粮食大省责任。
(二)加强对民生事业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对八大类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管道安全情况,推动各级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听取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加快无障碍环境标准化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生活便利。听取审议山东现代水网建设情况的报告,支持各地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现代水网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组织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慈善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支持有关方面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针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笑气”滥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家安全法实施等开展专题调研,依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协助全国人大调研组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602件次,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全省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省级决算。认真贯彻预算法定原则,先后三次作出关于预算调整的决议,支持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加强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监督,出台专项制度并抓好实施,建立定期报告、跟踪监督机制,推动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听取审议2023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提升我省国资国企管理质效。听取审议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围绕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督促做好查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重点监督财政、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
(四)加强人大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明确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分工,增加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方式,创新建立审查建议初步反馈机制,完善工作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监督作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措施,明确报告时间和方式、审议程序和重点,对强化日常监督、预算联网监督、定期分析政府债务情况等作出规定,依法推动提升政府债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会同有关方面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努力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服务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服务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一年来直接组织或委托组织代表专题调研、视察39次,依法审结代表议案38件、督办答复代表建议1083件。
(一)拓展“两个联系”深度广度。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完善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现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常态化长效化。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640余人次,邀请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400余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4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座谈会,统筹邀请280余名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视察、评议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指导各地进一步建好用好7500多个代表联络站点,支持代表通过联络站、专业小组等平台常态化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新形势下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市县人大作经验交流。扎实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平台规范化建设,宣传推介全省代表联络站典型案例,构建“实体+网上+掌上”多样化、立体式联系群众格局,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二)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8件议案,已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5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8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1020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63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座谈交流、网络督办等方式压实办理责任,努力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确定的36件重点督办建议,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建议所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服务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协调推进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要求,为代表提供选题、论证等服务支撑,协助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制定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工作办法,高质量办理代表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通过直报渠道向省委领导同志报送代表建议14件,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52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5期代表学习班,做好在山东举办的第二期学习班服务保障工作。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317名代表参加集中学习,实现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小组召集人及联络员履职学习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基本形式的重要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定期调度,各代表小组一年来共开展活动120余次。直接组织80名全国人大代表、57名省人大代表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400余名省人大代表开展跨行政区域调研,围绕海洋经济、粮食安全等形成一批专题调研报告。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出席大会做好准备。改造提升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省人大代表14人,终止代表资格13人。目前,省十四届人大实有代表909人。
五、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常委会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修订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常委会和机关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安排,压紧压实人大党建工作责任链条。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联学联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打造具有人大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把关作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要求,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排查梳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健全预警防控机制,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巡视、经得起审计。全力支持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巡视,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应对处置网络舆情等工作机制,抓好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
(二)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作用,增强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制定常委会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方案(2023-2027),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举办“人大讲坛”4期、专题辅导报告8次,推动人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常态化,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建立常委会备案审查研究服务基地,充分利用高校专业力量,推动提升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支持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发挥作用,组织开展人大制度课题研究、专题培训等。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密切与中央、省主流媒体的联系,配合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2024年山东宣传活动,开展庆祝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讲好山东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举办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履职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班,加强与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联系,推动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提升全省人大整体工作实效。
(三)强化作风效能提升。及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从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从细节入手完善常委会会议工作规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及时制定修改制度规范19件,完善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程序,引导推动机关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学制度、守规矩、提质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负责同志每人牵头开展1项重点课题调研,带动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工作调研22项,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扎实做好华侨团体负责人列席省人代会相关工作,加强经常性联系,推动解决华侨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建立政绩观偏差具体表现清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深入推进人大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为常委会和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一年来组团6批次出访16个国家,接待10个国家的代表团,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宣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推进对外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直各部门、16市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驻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央驻鲁单位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立法质量和精准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存在不足,监督工作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行职责不够到位,“两个联系”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建设“四个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仍有差距,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任务
今后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思维,认真落实人大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守正创新、完善发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责作用,着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完善人大决定、任免工作机制,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通过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我省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强省建设,坚持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粮食安全保障、沂蒙精神传承弘扬、特殊教育、海洋牧场建设管理等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时修改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专利、道路交通安全、文物保护、供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海洋环境保护、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努力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落实立法领域改革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重视开展立法前协商,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作用,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外事、医疗保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农村供水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金融、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省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全生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营经济发展及中小企业促进、归侨侨眷及华侨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烟草专卖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运行、气象灾害防御、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海上搜寻救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创新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领域,加强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四)提升代表工作能力。根据代表法修改情况,及时完善我省的相关制度规范,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完善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网上代表家站等平台融合建设,服务保障各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进站履职,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等学习内容,增强代表履职学习的实际效果。认真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优化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召开代表建议工作会议,开展代表优秀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更好推动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充分发挥四个方面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选拔使用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更好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作用,持续加强人大机关各项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化拓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人大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服务保障常委会和代表更好履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阐释,深入宣传全省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情况。加强人大对外交往与外事交流,发挥人大对外工作特点优势。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协同,深化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做好全省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走在前”就是排头兵,“挑大梁”就要担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1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直接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5次,作出决议决定5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67人次,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7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采取专题培训、履职学习、辅导讲座、人大讲坛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召开庆祝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更加自觉担负起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责使命。认真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委会研究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推动落实落地。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大任务,扎实做好相关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以法治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人大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努力为我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作出贡献。
(三)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在试行基础上制定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项制度落细落实。修订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制定进一步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落实的工作措施,持续加强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并高效执行,推动省委重点工作安排在人大工作中有效落实。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及时就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5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规范有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省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二、充分履行立法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一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法规9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决定52件。目前,我省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263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93件。
(一)持续加大法规制度供给。聚焦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制定黄河保护条例,这是我省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就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作出规范;同时修改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黄河防汛条例,以法治之力护黄河安澜;出台湿地保护条例,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制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先行区建设提供法治支撑;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促进构建以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开发区条例,推动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制定快递业促进条例,保障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意愿和需求,出台院前急救条例,推动急救体系建设与服务管理,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不同阶段家庭教育指导重点,凝聚家校共育合力;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健全生育支持和激励机制,推动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初次审议退役军人保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着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持续改善全省营商环境。
(二)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地方立法的制度规范和工作程序,认真把好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并结合实际建立常委会立法专题会议制度,改进立法工作流程,实现人大提前介入、研究把关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确保地方性法规导向更加鲜明。积极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邀请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与法规立项、调研、论证等工作,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好用好黄岛、沂南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1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组织召开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探索完善联系点“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制定评价考核办法,加强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发挥立法智库外脑作用。改进开门立法方式,组织立法调研论证活动20余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家庭教育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递业促进等立法听证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凝聚立法共识。
(三)持续加强立法工作指导。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暨特色专题立法推介座谈会,加强立法经验交流互鉴,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统筹做好我省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各市因地制宜开展“小快灵”、精细化立法,出台一批各有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济南、烟台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青岛修改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淄博制定水土保持条例,东营修改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围绕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枣庄制定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潍坊制定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日照制定日照绿茶保护管理条例,德州制定粮食生产促进条例;围绕加强城乡建设和基层治理,济宁、聊城制定消防条例,泰安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威海制定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临沂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滨州出台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菏泽制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常委会及时提供立法指导,严格审查把关,推动各市提升立法能力和成效。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地见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3项,接受报备并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
(一)加强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监督。围绕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我省实施黄河保护法情况,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所提问题整改报告,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专题调研,依法推动监督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选定科技成果转化、能源绿色转型等16个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围绕美丽山东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方面加强协同治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围绕科技强省、海洋强省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实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经略海洋战略实施。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组织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落实文化“两创”方针,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围绕农业强省建设,听取审议保障粮食安全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农业法执法检查及修法调研等工作,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扛牢农业大省、粮食大省责任。
(二)加强对民生事业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对八大类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管道安全情况,推动各级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听取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加快无障碍环境标准化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生活便利。听取审议山东现代水网建设情况的报告,支持各地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现代水网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组织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慈善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支持有关方面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针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笑气”滥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家安全法实施等开展专题调研,依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协助全国人大调研组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602件次,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全省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省级决算。认真贯彻预算法定原则,先后三次作出关于预算调整的决议,支持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加强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监督,出台专项制度并抓好实施,建立定期报告、跟踪监督机制,推动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听取审议2023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提升我省国资国企管理质效。听取审议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围绕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督促做好查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重点监督财政、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
(四)加强人大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明确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分工,增加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方式,创新建立审查建议初步反馈机制,完善工作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监督作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措施,明确报告时间和方式、审议程序和重点,对强化日常监督、预算联网监督、定期分析政府债务情况等作出规定,依法推动提升政府债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会同有关方面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努力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服务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服务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一年来直接组织或委托组织代表专题调研、视察39次,依法审结代表议案38件、督办答复代表建议1083件。
(一)拓展“两个联系”深度广度。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完善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现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常态化长效化。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640余人次,邀请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400余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4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座谈会,统筹邀请280余名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视察、评议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指导各地进一步建好用好7500多个代表联络站点,支持代表通过联络站、专业小组等平台常态化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新形势下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市县人大作经验交流。扎实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平台规范化建设,宣传推介全省代表联络站典型案例,构建“实体+网上+掌上”多样化、立体式联系群众格局,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二)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8件议案,已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5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8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1020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63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座谈交流、网络督办等方式压实办理责任,努力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确定的36件重点督办建议,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建议所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服务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协调推进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要求,为代表提供选题、论证等服务支撑,协助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制定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工作办法,高质量办理代表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通过直报渠道向省委领导同志报送代表建议14件,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52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5期代表学习班,做好在山东举办的第二期学习班服务保障工作。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317名代表参加集中学习,实现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小组召集人及联络员履职学习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基本形式的重要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定期调度,各代表小组一年来共开展活动120余次。直接组织80名全国人大代表、57名省人大代表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400余名省人大代表开展跨行政区域调研,围绕海洋经济、粮食安全等形成一批专题调研报告。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出席大会做好准备。改造提升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省人大代表14人,终止代表资格13人。目前,省十四届人大实有代表909人。
五、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常委会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修订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常委会和机关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安排,压紧压实人大党建工作责任链条。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联学联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打造具有人大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把关作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要求,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排查梳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健全预警防控机制,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巡视、经得起审计。全力支持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巡视,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应对处置网络舆情等工作机制,抓好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
(二)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作用,增强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制定常委会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方案(2023-2027),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举办“人大讲坛”4期、专题辅导报告8次,推动人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常态化,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建立常委会备案审查研究服务基地,充分利用高校专业力量,推动提升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支持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发挥作用,组织开展人大制度课题研究、专题培训等。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密切与中央、省主流媒体的联系,配合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2024年山东宣传活动,开展庆祝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讲好山东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举办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履职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班,加强与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联系,推动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提升全省人大整体工作实效。
(三)强化作风效能提升。及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从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从细节入手完善常委会会议工作规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及时制定修改制度规范19件,完善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程序,引导推动机关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学制度、守规矩、提质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负责同志每人牵头开展1项重点课题调研,带动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工作调研22项,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扎实做好华侨团体负责人列席省人代会相关工作,加强经常性联系,推动解决华侨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建立政绩观偏差具体表现清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深入推进人大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为常委会和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一年来组团6批次出访16个国家,接待10个国家的代表团,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宣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推进对外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直各部门、16市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驻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央驻鲁单位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立法质量和精准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存在不足,监督工作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行职责不够到位,“两个联系”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建设“四个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仍有差距,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任务
今后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思维,认真落实人大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守正创新、完善发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责作用,着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完善人大决定、任免工作机制,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通过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我省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强省建设,坚持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粮食安全保障、沂蒙精神传承弘扬、特殊教育、海洋牧场建设管理等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时修改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专利、道路交通安全、文物保护、供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海洋环境保护、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努力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落实立法领域改革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重视开展立法前协商,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作用,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外事、医疗保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农村供水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金融、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省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全生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营经济发展及中小企业促进、归侨侨眷及华侨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烟草专卖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运行、气象灾害防御、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海上搜寻救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创新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领域,加强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四)提升代表工作能力。根据代表法修改情况,及时完善我省的相关制度规范,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完善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网上代表家站等平台融合建设,服务保障各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进站履职,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等学习内容,增强代表履职学习的实际效果。认真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优化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召开代表建议工作会议,开展代表优秀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更好推动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充分发挥四个方面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选拔使用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更好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作用,持续加强人大机关各项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化拓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人大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服务保障常委会和代表更好履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阐释,深入宣传全省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情况。加强人大对外交往与外事交流,发挥人大对外工作特点优势。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协同,深化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做好全省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走在前”就是排头兵,“挑大梁”就要担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