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近3年新增博物馆37家

2024-11-27 作者: 杨国胜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杨国胜 报道
  本报青岛讯 在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进程中,青岛市财政部门持续完善博物馆扶持政策,多渠道统筹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助力提升博物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青岛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以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为契机,青岛市财政局连续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大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力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近3年,全市新增博物馆37家,国家一级博物馆达到6家,“博物馆之城”建设已基本形成海洋文化、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乡村记忆四大特色。
  青岛市财政部门强化资金保障,提升博物馆开放服务效能,每年统筹资金约1500万元,支持博物馆免费开放,打造陈列展览精品,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观展需求。统筹财政资金,投资约5.1亿元,支持青岛市博物馆扩建工程,新建馆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提升了青岛市博物馆的收藏和展览能力。支持馆藏文物价值深入挖掘,近3年市财政统筹资金超过4500万元,支持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和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保护近20项,将“深藏”于库房的大量珍贵馆藏文物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让文物“活起来”,绽放光彩。
  青岛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3年来,累计向全市非国有博物馆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50万元。全市102家非国有博物馆中,国家二级博物馆6家、三级博物馆4家,免费开放93家,免费开放率达91%。丰富地域特色博物馆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博物馆,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且已向社会开放的博物馆给予不低于50万元扶持奖励。采取央地共建模式,支持打造全国唯一国家级海洋考古博物馆、山东省首家“国字号”博物馆——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
  解锁“博物馆+”,诠释文旅融合新活力。青岛市鼓励博物馆合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生产文创产品,推进馆藏文物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国有文物博物馆开发文创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等;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国有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开发生产文创产品,给予10万~50万元奖励。青岛电影博物馆、青岛啤酒博物馆、妙府老酒博物馆等项目入选“全国文化遗产百强旅游案例”。“文博+文创+文旅”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品读文化、传承文化的新场景新体验,展现青岛市文博发展的新面貌。
  青岛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博物馆总数达144家,居全省首位、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6家,二级博物馆9家,三级博物馆13家,初步形成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为特色、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体系。
  □记者 杨国胜 报道
  本报青岛讯 在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进程中,青岛市财政部门持续完善博物馆扶持政策,多渠道统筹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助力提升博物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青岛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以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为契机,青岛市财政局连续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大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力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近3年,全市新增博物馆37家,国家一级博物馆达到6家,“博物馆之城”建设已基本形成海洋文化、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乡村记忆四大特色。
  青岛市财政部门强化资金保障,提升博物馆开放服务效能,每年统筹资金约1500万元,支持博物馆免费开放,打造陈列展览精品,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观展需求。统筹财政资金,投资约5.1亿元,支持青岛市博物馆扩建工程,新建馆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提升了青岛市博物馆的收藏和展览能力。支持馆藏文物价值深入挖掘,近3年市财政统筹资金超过4500万元,支持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和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保护近20项,将“深藏”于库房的大量珍贵馆藏文物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让文物“活起来”,绽放光彩。
  青岛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3年来,累计向全市非国有博物馆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50万元。全市102家非国有博物馆中,国家二级博物馆6家、三级博物馆4家,免费开放93家,免费开放率达91%。丰富地域特色博物馆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博物馆,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且已向社会开放的博物馆给予不低于50万元扶持奖励。采取央地共建模式,支持打造全国唯一国家级海洋考古博物馆、山东省首家“国字号”博物馆——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
  解锁“博物馆+”,诠释文旅融合新活力。青岛市鼓励博物馆合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生产文创产品,推进馆藏文物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国有文物博物馆开发文创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等;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国有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开发生产文创产品,给予10万~50万元奖励。青岛电影博物馆、青岛啤酒博物馆、妙府老酒博物馆等项目入选“全国文化遗产百强旅游案例”。“文博+文创+文旅”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品读文化、传承文化的新场景新体验,展现青岛市文博发展的新面貌。
  青岛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博物馆总数达144家,居全省首位、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6家,二级博物馆9家,三级博物馆13家,初步形成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为特色、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