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诺千金”唱响全社会
博兴县人民法院成立滨州市首家失信警示教育基地
2024-07-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程芃芃
本报通讯员 盖瑞 张琰
7月5日,在博兴县人民法院失信警示教育基地的诚信讲堂上,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助理刘月茹正在进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讲解,通过定义阐述、法条索引和案例解读三个模块传授。部分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来到这里听课,这场讲解既是一场约谈会也是一场教育会。刘月茹告诫大家,生效的判决、裁定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有关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应该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上诉、申诉,而万万不能抗拒执行甚至把判决、裁定当儿戏,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教育基地的墙面上,“守信乃为人之本 失信则害己之根”几个大字赫然显现。另一面墙上,“诚信立身、一诺千金,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行必诚、言必信,言而有信、以信致远”等警示词也清晰醒目。
该教育基地于今年6月20日正式揭牌,是滨州市首家,标志着博兴县人民法院推动失信警示教育纳入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成为社会诚信教育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像刘月茹这样的讲解,每周都会进行。该基地集警示、教育、惩罚于一体,通过相关执行案例展示、打击拒执罪视频教育,以及定期指派在执行一线的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的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当下,“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但不可否认,仍有部分社会个体心存侥幸,妄图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为“老赖”。博兴县因为个体经济从业者多、市场参与度活跃,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且体量大,牵扯的经济利益和纠纷自然也多。此外,随着近年来财产形式更加多样,票据、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新类型纠纷涌现出来,对执行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三年来,博兴县人民法院年均受理执行案件3000余件,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率为46%,相当一部分案件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未能主动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仅有1/3的案件能够主动或者经法院采取措施后足额履行,另有1/3左右的案件能够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化解矛盾;另外1/3左右的案件虽经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无法执行到位,而这部分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方法逃避执行的情况,这些“老赖”就属于法院执行工作中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日常执行案件办理中,该失信教育基地的主要功能包括:利用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到场,通过对集中到场的被执行人播放打击拒执罪的视频,形成震慑;对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拘传,拘传到场后由办案法官在警示教育基地对被执行人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警示教育,对通过教育后继续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制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警示教育基地不定期向社会开放,通过讲解执行案例进行“严格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诚信理念。
教育基地运行以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某公司与袁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判决生效后,袁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并在某法院将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中,由其女儿领取执行到位的款项,逃避执行五年之久。发现财产线索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袁某拘传。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后,该院将其带至失信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思想教育,办案人员耐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160万元。
“我们这里13个执行法官,每个人手头每年有三四百起案子。教育基地的运用,就是让被执行人知道没有空子可钻。”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佳佳告诉记者,“不少被执行人认为,我就是欠钱不还还能被认定为犯罪吗?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会上升到刑事领域吗?答案是肯定的。严厉打击拒执罪,可以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在全社会形成抵制失信的合力,这样的氛围一旦形成,群众会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有信心。”
近年来,博兴县人民法院从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到开展打击拒执犯罪,设立失信教育基地等有效措施,坚决向拒执行为说“不”,让守信者享有诚信资源,让失信者受到相应惩罚,构建起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体制机制。
本报通讯员 盖瑞 张琰
7月5日,在博兴县人民法院失信警示教育基地的诚信讲堂上,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助理刘月茹正在进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讲解,通过定义阐述、法条索引和案例解读三个模块传授。部分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来到这里听课,这场讲解既是一场约谈会也是一场教育会。刘月茹告诫大家,生效的判决、裁定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有关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应该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上诉、申诉,而万万不能抗拒执行甚至把判决、裁定当儿戏,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教育基地的墙面上,“守信乃为人之本 失信则害己之根”几个大字赫然显现。另一面墙上,“诚信立身、一诺千金,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行必诚、言必信,言而有信、以信致远”等警示词也清晰醒目。
该教育基地于今年6月20日正式揭牌,是滨州市首家,标志着博兴县人民法院推动失信警示教育纳入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成为社会诚信教育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像刘月茹这样的讲解,每周都会进行。该基地集警示、教育、惩罚于一体,通过相关执行案例展示、打击拒执罪视频教育,以及定期指派在执行一线的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的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当下,“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但不可否认,仍有部分社会个体心存侥幸,妄图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为“老赖”。博兴县因为个体经济从业者多、市场参与度活跃,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且体量大,牵扯的经济利益和纠纷自然也多。此外,随着近年来财产形式更加多样,票据、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新类型纠纷涌现出来,对执行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三年来,博兴县人民法院年均受理执行案件3000余件,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率为46%,相当一部分案件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未能主动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仅有1/3的案件能够主动或者经法院采取措施后足额履行,另有1/3左右的案件能够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化解矛盾;另外1/3左右的案件虽经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无法执行到位,而这部分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方法逃避执行的情况,这些“老赖”就属于法院执行工作中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日常执行案件办理中,该失信教育基地的主要功能包括:利用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到场,通过对集中到场的被执行人播放打击拒执罪的视频,形成震慑;对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拘传,拘传到场后由办案法官在警示教育基地对被执行人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警示教育,对通过教育后继续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制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警示教育基地不定期向社会开放,通过讲解执行案例进行“严格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诚信理念。
教育基地运行以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某公司与袁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判决生效后,袁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并在某法院将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中,由其女儿领取执行到位的款项,逃避执行五年之久。发现财产线索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袁某拘传。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后,该院将其带至失信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思想教育,办案人员耐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160万元。
“我们这里13个执行法官,每个人手头每年有三四百起案子。教育基地的运用,就是让被执行人知道没有空子可钻。”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佳佳告诉记者,“不少被执行人认为,我就是欠钱不还还能被认定为犯罪吗?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会上升到刑事领域吗?答案是肯定的。严厉打击拒执罪,可以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在全社会形成抵制失信的合力,这样的氛围一旦形成,群众会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有信心。”
近年来,博兴县人民法院从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到开展打击拒执犯罪,设立失信教育基地等有效措施,坚决向拒执行为说“不”,让守信者享有诚信资源,让失信者受到相应惩罚,构建起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