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
2024-07-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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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涛
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列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诸多重要元素,其中就包括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重要命题,源远流长,底蕴深厚,在新时代依然有其强大的生命力、影响力,必将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赋能美丽中国建设。
思想渊源
作为中国传统生态理念的核心思想和集中体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把人与自然视为有机整体,根本意蕴就在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并善用自然之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发展。群经之首《周易》是最早表述“天人合一”的典籍,其《文言传》有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源头和重要渊薮,也是中国传统生态理念的经典释义和生动表述,是古圣先贤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的文化要义和思想精髓。“万物并育”出自儒家典籍《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体现了中华民族利用厚生、不役于物的深厚仁德和遵从自然、参赞化育的卓越智慧。历史上有学者认为《中庸》是解《易》之作,甚至视作“十翼”之外的“十一翼”。现在看来,就二者的生态理念而言,此论虽不中亦不远矣。
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儒、释、道都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看作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和至高境界,并对其多所阐扬、屡有创获,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儒家主张“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其核心思想“仁”就包括了对天地万物的友善和热爱,希望协助天地化育万物,实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理想境界。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仁民爱物”,都蕴含着仁爱及于万物和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生产、生活的价值取向,荀子则向往“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志在实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到了宋代,张载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命题,为传统生态思想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哲学依据和理论基础。程朱学派也主张“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推动传统生态思想发展到新的阶段。明代王阳明提出“万物一体”“知行合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
道家、道教在传统生态观方面也建树颇多,影响深远。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强调“万物皆一也”,又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些都与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道教也继承了这种思想理念,早期经典《太平经》指明凡事皆一分为三,天、地、人三者同心相合,即可成就万物,实现万物并育、和谐发展。《阴符经》则用天、地、人“相盗”之说来诠释人与自然的互补、会通,更好地展现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的精神内涵和实践功能。
佛教特别是中国化、本土化佛教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也提出不少思想主张,且独具特色。缘起论、无我论等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人与自然的对立观。佛教认为众生常执迷于自身生命或外物,只有破除我执和法执才能成就佛性。佛教“依正不二”“众生平等”“无情有性”等思想主张,强调天人共生、万物共荣,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提供了新的思想养料和文化依据,为这一理念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有别于西方主客二分的传统思维。主客二分思维走向极致,弊端日益显露,包括物欲横流,环境污染,对自然界盲目索取和征服。恩格斯曾经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当然,在天人关系中,中国古人并未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开发自然、造福人类。《周易》的“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可以说,儒、释、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借鉴、相互融合,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积累了悠久的历史传统,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
历代实践
在中国传统社会,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促使人们以宽仁、包容的心态看待万物,以理性、整体的思维尊重自然,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接纳“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规律,并将其作为认真遵循的实践准则来安排生产、生活。先秦时期,人们就认识到尊重万物、保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管子·立政》有言:“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孟子·梁惠王上》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可见,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已经深得有识之士的认同和尊崇,进而体现在相关的生产、生活当中。
秦汉时期更是如此,甘肃敦煌悬泉置遗址发现的汉代壁书“四时月令诏条”,包含了在不同月份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定,并附有大量司法解释,如“禁止伐木”条下有:“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汉元帝也曾颁布“毋犯四时之禁”的诏令,居延汉简则载有地方政府每个季度皆须向上级汇报四时之禁的实施情况。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以律令形式得以强化,成为各级政府理政的重要内容。此外,从《淮南子》《春秋繁露》等相关记载亦可知,汉代人们大体遵循季节变换规律,有序开展各项生产活动,以确保万物能尽得其性,生生不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南北朝时期出现、隋唐时期盛行的“禁屠令”,强调“必以其时”,限定人类对其他生物的肆意戕害,可视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隋唐时期虞官“掌京城街巷种植、山泽苑囿、草木薪炭供顿、田猎之事。凡采捕渔猎,必以其时。凡京兆、河南二都,其近为四郊,三百里皆不得弋猎采捕”。到了宋代,周敦颐“窗前草不除”,认为草木生命和人的生命相贯通。程颐曾因宋哲宗戏折柳枝而进谏道:“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辽圣宗曾明令禁止冬季“罝网捕兔”,而南宋朝廷也有“春夏不得伐木”的规定。这些都反映出有识之士对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的高度认同和有力践行。
随着时代发展,天人合一、万物并育进一步成为人们开展相关工作的实践准则和评价标准。《明史·职官志》详载虞衡之责:“水课禽十八、兽十二,陆课兽十八、禽十二,皆以其时。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泽;春夏之交,毒药不施原野。”此举可视作是对以往相关思想理念、实践准则的赓续和传承。王阳明《大学问》列举仁者对他人苦难的同情、对鸟兽哀鸣的不忍、对草木摧折的悯恤、对瓦石毁坏的顾惜,同样也有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的影响和濡染在其中。千百年来,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凝聚了中华民族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成功经验和无穷智慧,是古人留下的宝贵思想文化遗产。
当代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制度体系日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我国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率先落实《巴黎协定》,承诺“双碳”目标,对全球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贡献愈益突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都是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在新时代的进一步传承、弘扬和发展。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任重道远。如何从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中继续深度挖掘、充分汲取历史经验和思想精髓,从而更加有效应对、及时化解纷繁复杂的各种现实问题,目前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应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扎实行动中更好地体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和发展方向,持续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源源不断地为全球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奉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易学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列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诸多重要元素,其中就包括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重要命题,源远流长,底蕴深厚,在新时代依然有其强大的生命力、影响力,必将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赋能美丽中国建设。
思想渊源
作为中国传统生态理念的核心思想和集中体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把人与自然视为有机整体,根本意蕴就在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并善用自然之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发展。群经之首《周易》是最早表述“天人合一”的典籍,其《文言传》有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源头和重要渊薮,也是中国传统生态理念的经典释义和生动表述,是古圣先贤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的文化要义和思想精髓。“万物并育”出自儒家典籍《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体现了中华民族利用厚生、不役于物的深厚仁德和遵从自然、参赞化育的卓越智慧。历史上有学者认为《中庸》是解《易》之作,甚至视作“十翼”之外的“十一翼”。现在看来,就二者的生态理念而言,此论虽不中亦不远矣。
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儒、释、道都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看作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和至高境界,并对其多所阐扬、屡有创获,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儒家主张“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其核心思想“仁”就包括了对天地万物的友善和热爱,希望协助天地化育万物,实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理想境界。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仁民爱物”,都蕴含着仁爱及于万物和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生产、生活的价值取向,荀子则向往“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志在实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到了宋代,张载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命题,为传统生态思想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哲学依据和理论基础。程朱学派也主张“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推动传统生态思想发展到新的阶段。明代王阳明提出“万物一体”“知行合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
道家、道教在传统生态观方面也建树颇多,影响深远。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强调“万物皆一也”,又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些都与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道教也继承了这种思想理念,早期经典《太平经》指明凡事皆一分为三,天、地、人三者同心相合,即可成就万物,实现万物并育、和谐发展。《阴符经》则用天、地、人“相盗”之说来诠释人与自然的互补、会通,更好地展现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的精神内涵和实践功能。
佛教特别是中国化、本土化佛教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也提出不少思想主张,且独具特色。缘起论、无我论等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人与自然的对立观。佛教认为众生常执迷于自身生命或外物,只有破除我执和法执才能成就佛性。佛教“依正不二”“众生平等”“无情有性”等思想主张,强调天人共生、万物共荣,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提供了新的思想养料和文化依据,为这一理念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有别于西方主客二分的传统思维。主客二分思维走向极致,弊端日益显露,包括物欲横流,环境污染,对自然界盲目索取和征服。恩格斯曾经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当然,在天人关系中,中国古人并未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开发自然、造福人类。《周易》的“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可以说,儒、释、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借鉴、相互融合,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积累了悠久的历史传统,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
历代实践
在中国传统社会,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促使人们以宽仁、包容的心态看待万物,以理性、整体的思维尊重自然,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接纳“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规律,并将其作为认真遵循的实践准则来安排生产、生活。先秦时期,人们就认识到尊重万物、保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管子·立政》有言:“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孟子·梁惠王上》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可见,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已经深得有识之士的认同和尊崇,进而体现在相关的生产、生活当中。
秦汉时期更是如此,甘肃敦煌悬泉置遗址发现的汉代壁书“四时月令诏条”,包含了在不同月份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定,并附有大量司法解释,如“禁止伐木”条下有:“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汉元帝也曾颁布“毋犯四时之禁”的诏令,居延汉简则载有地方政府每个季度皆须向上级汇报四时之禁的实施情况。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以律令形式得以强化,成为各级政府理政的重要内容。此外,从《淮南子》《春秋繁露》等相关记载亦可知,汉代人们大体遵循季节变换规律,有序开展各项生产活动,以确保万物能尽得其性,生生不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南北朝时期出现、隋唐时期盛行的“禁屠令”,强调“必以其时”,限定人类对其他生物的肆意戕害,可视为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隋唐时期虞官“掌京城街巷种植、山泽苑囿、草木薪炭供顿、田猎之事。凡采捕渔猎,必以其时。凡京兆、河南二都,其近为四郊,三百里皆不得弋猎采捕”。到了宋代,周敦颐“窗前草不除”,认为草木生命和人的生命相贯通。程颐曾因宋哲宗戏折柳枝而进谏道:“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辽圣宗曾明令禁止冬季“罝网捕兔”,而南宋朝廷也有“春夏不得伐木”的规定。这些都反映出有识之士对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的高度认同和有力践行。
随着时代发展,天人合一、万物并育进一步成为人们开展相关工作的实践准则和评价标准。《明史·职官志》详载虞衡之责:“水课禽十八、兽十二,陆课兽十八、禽十二,皆以其时。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泽;春夏之交,毒药不施原野。”此举可视作是对以往相关思想理念、实践准则的赓续和传承。王阳明《大学问》列举仁者对他人苦难的同情、对鸟兽哀鸣的不忍、对草木摧折的悯恤、对瓦石毁坏的顾惜,同样也有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的影响和濡染在其中。千百年来,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凝聚了中华民族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成功经验和无穷智慧,是古人留下的宝贵思想文化遗产。
当代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制度体系日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我国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率先落实《巴黎协定》,承诺“双碳”目标,对全球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贡献愈益突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都是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在新时代的进一步传承、弘扬和发展。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任重道远。如何从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生态理念中继续深度挖掘、充分汲取历史经验和思想精髓,从而更加有效应对、及时化解纷繁复杂的各种现实问题,目前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应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扎实行动中更好地体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和发展方向,持续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源源不断地为全球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奉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易学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