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司法全面加强诉源治理
2024-05-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通讯员 孙志强 黄兆芳
本报记者 张环泽
近年来,滕州市司法局以全面加强“诉源治理”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资源统筹、协调联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走出了一条具有滕州特色的诉源治理之路。
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全市21个镇(街)1195个村(居)全部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员队伍与网格员队伍深度融合,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构建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村(居)每半月、镇(街)每月至少开展1次常规纠纷排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健全1195个村级、9个行业性专业性、9个企业、24个派驻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培植“家伟”“先锋”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创新“统一战线+人民调解”“访调融合、联调联动”等新型特色调解模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市、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等“五大行动”,把服务送到企业、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强化运用非诉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成立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3669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活动55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122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全力办好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梳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强化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功能作用。大力推进律师调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聘任227名律师为村(居)特邀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14起信访积案。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好矛盾预防服务工作。
强化部门衔接联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依托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综合运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对接社会治理中心信息平台,配合网格化管理模块设置,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闭环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落实“以案定补”机制,制定出台《滕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细则》等制度措施,对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常年坐班的调解员和部分访调融合试点乡镇的专职调解员给予了不同数额的坐班补助,按照“以案定补”标准给予补贴。完善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分流、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统一进行梳理汇总,联合纪检监察、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集中化解纠纷,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分析研判、交流通报。
本报记者 张环泽
近年来,滕州市司法局以全面加强“诉源治理”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资源统筹、协调联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走出了一条具有滕州特色的诉源治理之路。
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全市21个镇(街)1195个村(居)全部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员队伍与网格员队伍深度融合,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构建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村(居)每半月、镇(街)每月至少开展1次常规纠纷排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健全1195个村级、9个行业性专业性、9个企业、24个派驻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培植“家伟”“先锋”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创新“统一战线+人民调解”“访调融合、联调联动”等新型特色调解模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市、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等“五大行动”,把服务送到企业、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强化运用非诉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成立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3669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活动55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122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全力办好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梳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强化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功能作用。大力推进律师调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聘任227名律师为村(居)特邀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14起信访积案。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好矛盾预防服务工作。
强化部门衔接联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依托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综合运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对接社会治理中心信息平台,配合网格化管理模块设置,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闭环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落实“以案定补”机制,制定出台《滕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细则》等制度措施,对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常年坐班的调解员和部分访调融合试点乡镇的专职调解员给予了不同数额的坐班补助,按照“以案定补”标准给予补贴。完善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分流、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统一进行梳理汇总,联合纪检监察、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集中化解纠纷,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分析研判、交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