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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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蓝天保卫战
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30+”水平,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10%以上,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
碧水保卫战
2023年,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4.3%、超年度目标15.7个百分点,黄河流域、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均达100%,五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列入国家考核的79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刷新监测纪录。
净土保卫战
2023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超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30+”水平;
黄河干流全线保持Ⅱ类水质,入黄主要支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均达100%,五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刷新监测纪录;
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
…………
2023年,《山东省2023年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等一批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为全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
2023年,全省上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国前列,在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
迎难而上
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
2023年,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来说是迎难而上的一年。如何以更多确定性的减排量来冲抵各类不利条件的不确定性影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我省先后印发《山东省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系统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我们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包保16市工作机制,‘一对一’包保帮扶,督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帮扶指导,累计帮扶企业195家次,解决问题941个。”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侯翠荣介绍。我省发挥空气质量高值区管理和大气污染源远程监督帮扶“两个机制”作用,累计推送问题线索723条,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11月至12月,对淄博、枣庄、德州、聊城、滨州5市,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为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我省坚定不移抓减排。全省接续开展两轮次“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位于原传输通道城市的长流程钢铁产能全部退出。非传输通道城市的10家长流程钢铁企业达到环保绩效最高的A级,227家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工程改造,1735家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新一轮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落实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累计632家企业创建为环保绩效A、B级和行业引领性企业。
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30+”水平,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10%以上,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
持续改善
“人水和谐”美丽画卷徐徐铺展
2023年,我省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核心,坚持“保水质、增颜值”一体发力,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日常监管方面,我省创新建立全省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与监督帮扶工作机制,将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等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纳入识别范畴,定期会商,预警通报,压实责任,推动整改。
在重点时段管控方面,压茬开展冬春季水质保障和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两个专项行动”,构建重点时段无空档、污染防治全覆盖的防治格局,有效解决了旱季“藏污纳垢”、雨季“借雨排污”和汛期水质反弹问题。
在源头治理方面,年内新增67个县(市、区)完成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全省累计改造管网1740余公里,54%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准Ⅳ类提标改造,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率分别达98%、5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在配套保障机制方面,制定《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范围内首个从省级层面明确美丽河湖“保护—建设—管理”全链条工作。新一轮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续签及资金兑付工作全面完成。
2023年,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4.3%、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较“十三五”末累计改善22.2个百分点,五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黄河干流全线保持Ⅱ类水质,入黄主要支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均达100%。列入国家考核的79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刷新监测纪录。
多措并举
全力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安全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我省坚持“健全体系、源头防控、保障安全”的工作思路,连续3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00%,基本做到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体系。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山东省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等10余个系列技术标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10余个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文件,覆盖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准入等各个环节。2023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全国首个土壤方面服务类文件,为建设用地进入高质量发展领域探索了降本增效新路径。
强化源头防控,筑牢土壤安全防护墙。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1596 家企业纳入管理,全部完成了企业自行监测,分批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已经完成700余家。建立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清单制度,将536个地块纳入管理,2023年已完成192个地块风险管控,提前2个月完成国家下达的35%的年度任务。我省9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已完工5个,青岛市获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全省土壤污染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实现全流程监管,守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命线”。我省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有效防范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全力守护一方净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了部门会商和帮扶机制,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对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不得办理征收、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手续。”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管言明介绍。
实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报告“全流程”监管,连续3年开展报告质量提升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全省通报,推动重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提质增效。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对重污染“6+1”行业地块(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行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明确采样、检测、核查要求,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历史清白的农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简化调查和评审程序,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面对大型企业搬迁地块面积较大、污染复杂,修复时间长、资金压力大等实际问题,探索合理拆分地块实施风险评估和修复,有效化解修复和利用矛盾,破解了大型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的制约瓶颈。
绿色低碳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
支撑高质量发展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省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的同时,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纵深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依法推进督察执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我省推动出台《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印发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在16个县域开展生态红线监管试点,实施省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指数(EQI)监测评估试点。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
聚焦建设美丽山东,我省出台《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构建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2023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2023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新增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第一。累计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各4个,数量分列全国第一位、第二位。2个城市、3个产业园入选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聚焦应对气候变化,我省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实施《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严格实施“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推动全省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履约,交易企业数量和成交额均为全国第一。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4个试点城市全部取得优良成绩。
2024年是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关键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谱写美丽山东建设新篇章。
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30+”水平,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10%以上,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
碧水保卫战
2023年,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4.3%、超年度目标15.7个百分点,黄河流域、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均达100%,五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列入国家考核的79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刷新监测纪录。
净土保卫战
2023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超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30+”水平;
黄河干流全线保持Ⅱ类水质,入黄主要支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均达100%,五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刷新监测纪录;
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
…………
2023年,《山东省2023年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等一批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为全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
2023年,全省上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国前列,在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
迎难而上
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
2023年,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来说是迎难而上的一年。如何以更多确定性的减排量来冲抵各类不利条件的不确定性影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我省先后印发《山东省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系统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我们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包保16市工作机制,‘一对一’包保帮扶,督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帮扶指导,累计帮扶企业195家次,解决问题941个。”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侯翠荣介绍。我省发挥空气质量高值区管理和大气污染源远程监督帮扶“两个机制”作用,累计推送问题线索723条,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11月至12月,对淄博、枣庄、德州、聊城、滨州5市,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为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我省坚定不移抓减排。全省接续开展两轮次“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位于原传输通道城市的长流程钢铁产能全部退出。非传输通道城市的10家长流程钢铁企业达到环保绩效最高的A级,227家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工程改造,1735家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新一轮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落实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累计632家企业创建为环保绩效A、B级和行业引领性企业。
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30+”水平,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10%以上,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
持续改善
“人水和谐”美丽画卷徐徐铺展
2023年,我省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核心,坚持“保水质、增颜值”一体发力,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日常监管方面,我省创新建立全省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与监督帮扶工作机制,将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等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纳入识别范畴,定期会商,预警通报,压实责任,推动整改。
在重点时段管控方面,压茬开展冬春季水质保障和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两个专项行动”,构建重点时段无空档、污染防治全覆盖的防治格局,有效解决了旱季“藏污纳垢”、雨季“借雨排污”和汛期水质反弹问题。
在源头治理方面,年内新增67个县(市、区)完成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全省累计改造管网1740余公里,54%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准Ⅳ类提标改造,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率分别达98%、5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在配套保障机制方面,制定《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范围内首个从省级层面明确美丽河湖“保护—建设—管理”全链条工作。新一轮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续签及资金兑付工作全面完成。
2023年,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4.3%、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较“十三五”末累计改善22.2个百分点,五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黄河干流全线保持Ⅱ类水质,入黄主要支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均达100%。列入国家考核的79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刷新监测纪录。
多措并举
全力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安全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我省坚持“健全体系、源头防控、保障安全”的工作思路,连续3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00%,基本做到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体系。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山东省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等10余个系列技术标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10余个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文件,覆盖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准入等各个环节。2023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全国首个土壤方面服务类文件,为建设用地进入高质量发展领域探索了降本增效新路径。
强化源头防控,筑牢土壤安全防护墙。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1596 家企业纳入管理,全部完成了企业自行监测,分批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已经完成700余家。建立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清单制度,将536个地块纳入管理,2023年已完成192个地块风险管控,提前2个月完成国家下达的35%的年度任务。我省9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已完工5个,青岛市获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全省土壤污染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实现全流程监管,守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命线”。我省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有效防范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全力守护一方净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了部门会商和帮扶机制,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对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不得办理征收、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手续。”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管言明介绍。
实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报告“全流程”监管,连续3年开展报告质量提升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全省通报,推动重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提质增效。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对重污染“6+1”行业地块(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行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明确采样、检测、核查要求,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历史清白的农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简化调查和评审程序,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面对大型企业搬迁地块面积较大、污染复杂,修复时间长、资金压力大等实际问题,探索合理拆分地块实施风险评估和修复,有效化解修复和利用矛盾,破解了大型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的制约瓶颈。
绿色低碳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
支撑高质量发展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省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的同时,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纵深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依法推进督察执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我省推动出台《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印发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在16个县域开展生态红线监管试点,实施省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指数(EQI)监测评估试点。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
聚焦建设美丽山东,我省出台《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构建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2023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2023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新增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第一。累计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各4个,数量分列全国第一位、第二位。2个城市、3个产业园入选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聚焦应对气候变化,我省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实施《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严格实施“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推动全省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履约,交易企业数量和成交额均为全国第一。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4个试点城市全部取得优良成绩。
2024年是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关键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谱写美丽山东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