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股交“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标准公布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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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新蕾 通讯员 肖学猛 刘瑜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交”)入选证监会首批“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方案获批后,齐鲁股交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出台“专精特新”专板实施细则,公布“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标准。目前,齐鲁股交“专精特新”专板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到位,即将开板。
齐鲁股交作为山东唯一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在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山东证监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订专板建设方案,不断强化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力度,设立高成长企业上市培育库,吸引1400多家优质企业入库培育,推出“358”标准化产品,开展“上市苗圃计划”“赋能专精特新”“券商面对面”“直通交易所”等系列精品活动,助力“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企业申请进入齐鲁股交“专精特新”专板,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满足“专精特新”专板基础条件,尚未达到规范层或培育层标准的专板企业,可进入“专精特新”专板孵化层。企业申请进入规范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专精特新”专板基础条件且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企业;如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受上一条融资限制。企业申请进入培育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专精特新”专板基础条件,且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具有上市潜力或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如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不受上一条财务指标限制;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和拟申请IPO的全国股转系统摘牌企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本报济南讯 近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交”)入选证监会首批“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方案获批后,齐鲁股交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出台“专精特新”专板实施细则,公布“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标准。目前,齐鲁股交“专精特新”专板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到位,即将开板。
齐鲁股交作为山东唯一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在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山东证监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订专板建设方案,不断强化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力度,设立高成长企业上市培育库,吸引1400多家优质企业入库培育,推出“358”标准化产品,开展“上市苗圃计划”“赋能专精特新”“券商面对面”“直通交易所”等系列精品活动,助力“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企业申请进入齐鲁股交“专精特新”专板,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满足“专精特新”专板基础条件,尚未达到规范层或培育层标准的专板企业,可进入“专精特新”专板孵化层。企业申请进入规范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专精特新”专板基础条件且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企业;如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受上一条融资限制。企业申请进入培育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专精特新”专板基础条件,且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具有上市潜力或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如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不受上一条财务指标限制;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和拟申请IPO的全国股转系统摘牌企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