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试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

2023-07-14 作者: 刘飞跃 胡沥中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飞跃 胡沥中

  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今年3月31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按照“全省统筹、效益优先、税负稳定”的原则,济南起步区(大桥街道区域)等多个区县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范围。
  《实施方案》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探索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地方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据悉,《实施方案》的试点范围为起步区(大桥街道区域)内使用土地的企业,与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相对应,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税率,税额标准有增有减,税负总体保持平衡。
  根据《实施方案》,将大桥街道区域内土地等级调整为济南市区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为6.4元/平方米。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在调整后适用税额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为便于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统一以企业上年度评价情况作为本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适用依据。
  大桥街道区域内参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3.2元/平方米;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6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3.84元/平方米;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8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5.12元/平方米;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10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6.4元/平方米。
  大桥街道区域内未纳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8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5.12元/平方米。大桥街道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3.2元/平方米。
  为推进试点工作,济南起步区成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试点具体推进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此外,起步区还将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宣传,为扩大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氛围,使纳税人对改革试点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引导企业增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理念,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持有成本,腾让低效利用土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土地利用质效。
  □ 本报记者 刘飞跃 胡沥中

  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今年3月31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按照“全省统筹、效益优先、税负稳定”的原则,济南起步区(大桥街道区域)等多个区县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范围。
  《实施方案》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探索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地方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据悉,《实施方案》的试点范围为起步区(大桥街道区域)内使用土地的企业,与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相对应,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税率,税额标准有增有减,税负总体保持平衡。
  根据《实施方案》,将大桥街道区域内土地等级调整为济南市区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为6.4元/平方米。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在调整后适用税额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为便于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统一以企业上年度评价情况作为本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适用依据。
  大桥街道区域内参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3.2元/平方米;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6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3.84元/平方米;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8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5.12元/平方米;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10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6.4元/平方米。
  大桥街道区域内未纳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8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5.12元/平方米。大桥街道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即适用税额标准为3.2元/平方米。
  为推进试点工作,济南起步区成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试点具体推进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此外,起步区还将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宣传,为扩大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氛围,使纳税人对改革试点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引导企业增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理念,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持有成本,腾让低效利用土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土地利用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