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力量助推“强工兴产、转型突围”
2023-07-0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通讯员 孙艳楼 李浩源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深入实施“司法护航工业倍增”行动,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力量。
以高度政治自觉优化营商环境
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以经办的营商环境案件“述思想、述理解、述落实”,运用蕴含其中的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及省高级法院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50余次,出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实施意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北方锂电之都”“山亭产业突破”等重大发展部署,制定司法保障意见6项,探索设立山亭“四新法庭”、薛城“锂电法庭”,司法保护链深植产业发展链。
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工业倍增”动员大会召开后,枣庄中级人民法院高位推进、狠抓落实,第一时间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工业倍增计划推进会,迅速在全院部署开展“司法护航工业倍增”行动,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枣庄新篇章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不断强化平等保护理念
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立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绿色通道,努力营造竞争有序、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对6250件民事案件依法采取“活封”、财产置换等灵活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审结各类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8361件,解决争议标的额6.42亿元,为工业发展畅通血脉、壮大筋骨,枣庄中级人民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在全省推广。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审结破产案件61件,助推高质量经营主体建设。创新“先终结破产程序、后处置划拨土地”模式,盘活土地资源。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42件,加强对全市产业核心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坚持能动司法,制定《进一步推进“开门办案”的实施意见》,在企业、园区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联络站6个,联系走访招商部门、产业协会、重点企业1000余次,编发《现代企业制度指引》《企业风险提示及防控指引》等5000余份,主动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推行“多元解纷+速裁”模式
围绕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民商事案由归口庭室的规定》,制定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类案查明事实操作指引10个,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机制,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
围绕缩短办案周期,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诉前鉴定、大保全等工作机制,推行“多元解纷+速裁”工作模式,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以来,枣庄中级人民法院诉前化解纠纷9055件,同比提升39.6%,简易程序适用率91.54%,平均办案天数同比缩短9天,诉讼全流程提速,纠纷解决成本进一步降低。在山亭试点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围绕破解“执行难”,深入开展“执行铁拳”行动,2022年以来,枣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集中执行42次,依法高效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执行到位案款4.52亿元,依法将853家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的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依法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线考验干部、培养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支部建在法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中”,建设“党的二十大精神长廊”等党建阵地,重温入党誓词、诵读红色经典、参观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纵深推进“司法作风能力大整顿、审判执行质效大提升、涉诉信访投诉大清查、行政诉讼综治大联动”四项重点工作,运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人民法院大讲堂等学习教育载体,深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十佳法官等评选活动,切实提升法官专业化水平。
以纪律作风为保障,相继制定“党组问责办法”“院庭长‘一岗双责’双报告”“投诉举报线索函询、问询、质询”“全过程审判监督管理”“审判管理与审务督察工作衔接”等工作机制,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38次,组织填报“三个规定”2.1万条,形成了“考核牵引、全程监管、督察常严、三询问责”闭环监督管理体系。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深入实施“司法护航工业倍增”行动,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力量。
以高度政治自觉优化营商环境
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以经办的营商环境案件“述思想、述理解、述落实”,运用蕴含其中的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及省高级法院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50余次,出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实施意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北方锂电之都”“山亭产业突破”等重大发展部署,制定司法保障意见6项,探索设立山亭“四新法庭”、薛城“锂电法庭”,司法保护链深植产业发展链。
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工业倍增”动员大会召开后,枣庄中级人民法院高位推进、狠抓落实,第一时间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工业倍增计划推进会,迅速在全院部署开展“司法护航工业倍增”行动,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枣庄新篇章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不断强化平等保护理念
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立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绿色通道,努力营造竞争有序、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对6250件民事案件依法采取“活封”、财产置换等灵活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审结各类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8361件,解决争议标的额6.42亿元,为工业发展畅通血脉、壮大筋骨,枣庄中级人民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在全省推广。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审结破产案件61件,助推高质量经营主体建设。创新“先终结破产程序、后处置划拨土地”模式,盘活土地资源。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42件,加强对全市产业核心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坚持能动司法,制定《进一步推进“开门办案”的实施意见》,在企业、园区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联络站6个,联系走访招商部门、产业协会、重点企业1000余次,编发《现代企业制度指引》《企业风险提示及防控指引》等5000余份,主动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推行“多元解纷+速裁”模式
围绕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民商事案由归口庭室的规定》,制定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类案查明事实操作指引10个,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机制,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
围绕缩短办案周期,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诉前鉴定、大保全等工作机制,推行“多元解纷+速裁”工作模式,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以来,枣庄中级人民法院诉前化解纠纷9055件,同比提升39.6%,简易程序适用率91.54%,平均办案天数同比缩短9天,诉讼全流程提速,纠纷解决成本进一步降低。在山亭试点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围绕破解“执行难”,深入开展“执行铁拳”行动,2022年以来,枣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集中执行42次,依法高效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执行到位案款4.52亿元,依法将853家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的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依法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线考验干部、培养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支部建在法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中”,建设“党的二十大精神长廊”等党建阵地,重温入党誓词、诵读红色经典、参观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纵深推进“司法作风能力大整顿、审判执行质效大提升、涉诉信访投诉大清查、行政诉讼综治大联动”四项重点工作,运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人民法院大讲堂等学习教育载体,深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十佳法官等评选活动,切实提升法官专业化水平。
以纪律作风为保障,相继制定“党组问责办法”“院庭长‘一岗双责’双报告”“投诉举报线索函询、问询、质询”“全过程审判监督管理”“审判管理与审务督察工作衔接”等工作机制,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38次,组织填报“三个规定”2.1万条,形成了“考核牵引、全程监管、督察常严、三询问责”闭环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