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法院
奋楫“三提三争”,司法护航“强富美优”新淄博
2023-06-3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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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法院法官走进淄博齐盛高级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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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服务企业专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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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法院调解员在村居一线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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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法院法官参加装饰行业协会3·15诚信消费共建座谈会,现场释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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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法院干警进村对菜农开展普法宣传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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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法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宣传《黄河保护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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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玮 王琦
“实力强、群众富、城市美、生态优”,新的城市愿景标注着新的发展刻度,新的发展刻度丈量着更优的城市司法赋能。今年以来,淄博市法院围绕“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以“高品质提效争先年”为主题,奋楫“三提三争”(聚力提效率,争先锋冲在前;聚力提效能,争先例作示范;聚力提效益,争先进树标杆),动员全市法院赶超突破、争先进位,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为“实力强”鼓足产业底气
今年春天,淄博市经济活跃、人流量大,招聘市场也迎来用工、求职“两旺期”。4月底,淄博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市法院发出困难问题咨询,因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部分雇佣人员拒绝企业为其缴纳保险,要求保险以工资形式发放,后续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市法院企业服务专员孙衍龙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系人李颖进行对接,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展开帮扶,进一步厘清劳务派遣及劳动用工公司的权责,对前期已审结案件再次进行释法说明。服务企业专员制度运行以来,市法院以服务效率提升争司法助企先锋,精准选派58名服务专员深入83家企业,积极宣传最新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放自主汇编的《人民法院助力民营企业安全发展资料选编》,群策群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法治营商“软”环境,助力城市“硬”发展,企业有所盼,法院有所为。淄博市法院以企业难题为课题、以企业困局为战局,着力完善“双结六定”联系代表、司法赋能服务企业等机制,坚持“严谨善意”原则,推进企业信用修复行动,开展企业合规治理等系列活动。其中,博山法院对全区23家被执行企业适用信用修复,渡过难关后,企业均主动履行了义务,取得了“活水养鱼”的效果。
“我们要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品牌优势,巩固府院联动体系优势,系统开展僵尸企业出清、服务‘双招双引’专项行动,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传统产业存量焕新、新兴产业增量换乘。”3月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说。全市法院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保障产业转型,放大破产审判在企业战略重组、产业升级、破圈解链等方面的特殊优势,助力困境企业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为老工业城市振兴发展提供强劲司法动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打造创新无扰、应用无虑、维权无忧保护链条,全力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
保障安全稳定提能扩面
为“群众富”聚足内生动力
平凡烟火气,最是抚人心。作为新晋网红城市,淄博市消费市场迅速回温,浓郁烟火气的背后离不开司法的有力护航。淄博市法院坚持,聚力开展刑事司法安心工程,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安全保障精准化、打击养老诈骗长效化、少年审判体系化、减刑假释审理实质化;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就业等涉民生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护万家灯火、守岁月静好。近日,淄博市法院刑一庭制发司法建议5条,涉及自然资源、金融放贷、教育卫生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均得到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反馈整改率100%,实现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与市域社会治理一体落实促进。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加大打击涉及消费领域的犯罪活动,依法审结了大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打造消费纠纷诉调工作品牌,高标准推动消费维权举措落地。”3月1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兴军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3月,淄博市法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联合淄博市消保委、市企两会走进建筑装饰、食品药品、果蔬行业协会等,开展系列普法、研讨调研,助力行业规范运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淄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防范养老诈骗直播、家庭教育指导令、自动履行证明书……淄博市法院以平安建设效能提升争司法为民护民先例。今年,淄博法院在全市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全面规范执行工作项目,深入查摆整改问题,确保执行权规范、高效运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常态化开展“雷霆行动”,深化依法强制执行、多方联动执行,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扶养费、医疗费、交通事故赔偿金等群众切身权益兑现到位,让司法更有力量。
民生行政审判提质增温
为“城市美”蓄足发展势能
去年底,临淄区某村委会与郑某、淄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到市法院。因案件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同时该公司前期投入巨大,也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承办法官与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对接,从村集体的持续性收益及就近解决村民务工问题等方面入手,联合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月28日,双方当事人签订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村集体土地实现了经济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司法有温度,幸福有质感,城市增颜值。全市法院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在解民忧纾民困上提效争先,打造有齐文化特色的“齐乐融融”诉源治理品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428处“E+智慧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联合四部门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让“无讼之花”遍地绽放,点缀淄博城市之美。2月24日,“三提三争见行动”淄博市法院采访团走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博山区白塔镇白塔村,切身感受到了“无讼村居”建设结出的丰硕成果。
行政诉讼一头连接公民权利,一头连接政府职能,往往反映着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淄博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搭建行政争议预防沟通平台,综合运用争议前端化解、类案示范裁判、全程联动协调等措施,提前研判、率先介入、预警联动,服务重大项目、提升城市品质,切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中润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桓台县少海路带状公园建设、周村区淦河公园改造……人民法院护航“城市美”的愿景照进现实。
环境资源保护提效联动
为“生态优”注足绿色含量
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淄博市法院聚力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提效争先,秉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求,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用足补绿放生、增殖放流等惩罚性、恢复性裁判规则,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司法效率提升争作生态保护先锋。2月23日,周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某村委大院开展巡回审判,因该案原告人数较多,且老年人居多,承办法官便现场开起了板凳谈心会,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耕地保护政策,并就土地整改和退林还耕等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就地促成了十起环资案件达成和解。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如何更好发挥司法服务职能,积极稳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维护黄河沿岸群众合法权益成为摆在沿黄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务。淄博市法院第一时间设立环境资源黄河法庭,实施巡回审判和就地审判;联合黄河河务局在刘春家险工建立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的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与公安局、检察院、黄河河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联动,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4月13日,高青县法院组织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庭审观摩及增殖放流活动,这是4月1日《黄河保护法》实施后,全省首例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刑事案件宣判。被告人曹某某在黄河流域禁渔期、禁渔区内,持自制电鱼工具非法捕捞黄河鲤鱼、鲫鱼等水产品,造成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庭审中,被告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申请通过放养鱼苗等措施履行增殖放流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全国人大代表董丹华见证两万多尾鱼苗放流黄河后表示:“作为《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一部分,庭审观摩活动更加直观、鲜活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对《黄河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强司法服务的自觉担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需求。”
“实力强、群众富、城市美、生态优”,新的城市愿景标注着新的发展刻度,新的发展刻度丈量着更优的城市司法赋能。今年以来,淄博市法院围绕“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以“高品质提效争先年”为主题,奋楫“三提三争”(聚力提效率,争先锋冲在前;聚力提效能,争先例作示范;聚力提效益,争先进树标杆),动员全市法院赶超突破、争先进位,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为“实力强”鼓足产业底气
今年春天,淄博市经济活跃、人流量大,招聘市场也迎来用工、求职“两旺期”。4月底,淄博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市法院发出困难问题咨询,因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部分雇佣人员拒绝企业为其缴纳保险,要求保险以工资形式发放,后续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市法院企业服务专员孙衍龙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系人李颖进行对接,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展开帮扶,进一步厘清劳务派遣及劳动用工公司的权责,对前期已审结案件再次进行释法说明。服务企业专员制度运行以来,市法院以服务效率提升争司法助企先锋,精准选派58名服务专员深入83家企业,积极宣传最新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放自主汇编的《人民法院助力民营企业安全发展资料选编》,群策群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法治营商“软”环境,助力城市“硬”发展,企业有所盼,法院有所为。淄博市法院以企业难题为课题、以企业困局为战局,着力完善“双结六定”联系代表、司法赋能服务企业等机制,坚持“严谨善意”原则,推进企业信用修复行动,开展企业合规治理等系列活动。其中,博山法院对全区23家被执行企业适用信用修复,渡过难关后,企业均主动履行了义务,取得了“活水养鱼”的效果。
“我们要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品牌优势,巩固府院联动体系优势,系统开展僵尸企业出清、服务‘双招双引’专项行动,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传统产业存量焕新、新兴产业增量换乘。”3月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说。全市法院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保障产业转型,放大破产审判在企业战略重组、产业升级、破圈解链等方面的特殊优势,助力困境企业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为老工业城市振兴发展提供强劲司法动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打造创新无扰、应用无虑、维权无忧保护链条,全力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
保障安全稳定提能扩面
为“群众富”聚足内生动力
平凡烟火气,最是抚人心。作为新晋网红城市,淄博市消费市场迅速回温,浓郁烟火气的背后离不开司法的有力护航。淄博市法院坚持,聚力开展刑事司法安心工程,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安全保障精准化、打击养老诈骗长效化、少年审判体系化、减刑假释审理实质化;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就业等涉民生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护万家灯火、守岁月静好。近日,淄博市法院刑一庭制发司法建议5条,涉及自然资源、金融放贷、教育卫生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均得到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反馈整改率100%,实现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与市域社会治理一体落实促进。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加大打击涉及消费领域的犯罪活动,依法审结了大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打造消费纠纷诉调工作品牌,高标准推动消费维权举措落地。”3月1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兴军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3月,淄博市法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联合淄博市消保委、市企两会走进建筑装饰、食品药品、果蔬行业协会等,开展系列普法、研讨调研,助力行业规范运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淄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防范养老诈骗直播、家庭教育指导令、自动履行证明书……淄博市法院以平安建设效能提升争司法为民护民先例。今年,淄博法院在全市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全面规范执行工作项目,深入查摆整改问题,确保执行权规范、高效运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常态化开展“雷霆行动”,深化依法强制执行、多方联动执行,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扶养费、医疗费、交通事故赔偿金等群众切身权益兑现到位,让司法更有力量。
民生行政审判提质增温
为“城市美”蓄足发展势能
去年底,临淄区某村委会与郑某、淄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到市法院。因案件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同时该公司前期投入巨大,也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承办法官与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对接,从村集体的持续性收益及就近解决村民务工问题等方面入手,联合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月28日,双方当事人签订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村集体土地实现了经济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司法有温度,幸福有质感,城市增颜值。全市法院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在解民忧纾民困上提效争先,打造有齐文化特色的“齐乐融融”诉源治理品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428处“E+智慧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联合四部门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让“无讼之花”遍地绽放,点缀淄博城市之美。2月24日,“三提三争见行动”淄博市法院采访团走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博山区白塔镇白塔村,切身感受到了“无讼村居”建设结出的丰硕成果。
行政诉讼一头连接公民权利,一头连接政府职能,往往反映着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淄博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搭建行政争议预防沟通平台,综合运用争议前端化解、类案示范裁判、全程联动协调等措施,提前研判、率先介入、预警联动,服务重大项目、提升城市品质,切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中润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桓台县少海路带状公园建设、周村区淦河公园改造……人民法院护航“城市美”的愿景照进现实。
环境资源保护提效联动
为“生态优”注足绿色含量
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淄博市法院聚力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提效争先,秉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求,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用足补绿放生、增殖放流等惩罚性、恢复性裁判规则,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司法效率提升争作生态保护先锋。2月23日,周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某村委大院开展巡回审判,因该案原告人数较多,且老年人居多,承办法官便现场开起了板凳谈心会,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耕地保护政策,并就土地整改和退林还耕等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就地促成了十起环资案件达成和解。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如何更好发挥司法服务职能,积极稳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维护黄河沿岸群众合法权益成为摆在沿黄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务。淄博市法院第一时间设立环境资源黄河法庭,实施巡回审判和就地审判;联合黄河河务局在刘春家险工建立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的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与公安局、检察院、黄河河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联动,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4月13日,高青县法院组织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庭审观摩及增殖放流活动,这是4月1日《黄河保护法》实施后,全省首例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刑事案件宣判。被告人曹某某在黄河流域禁渔期、禁渔区内,持自制电鱼工具非法捕捞黄河鲤鱼、鲫鱼等水产品,造成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庭审中,被告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申请通过放养鱼苗等措施履行增殖放流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全国人大代表董丹华见证两万多尾鱼苗放流黄河后表示:“作为《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一部分,庭审观摩活动更加直观、鲜活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对《黄河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强司法服务的自觉担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