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时事

以法治护航,让生活无“碍”

——聚焦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2023-06-3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此次表决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看点一:将残疾人、老年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
  根据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无障碍受益人群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一大突出亮点就是扩大了受益群体。总则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有2.67亿。国家卫健委数据测算显示,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点受益群体之一。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娟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重点规定为残疾人、老年人,在制度设计、标准确立、建设要求等方面,紧扣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和期盼,体现了鲜明的特点,并回应了很强的现实需要。
  “及时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关心关爱,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邵磊认为,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有利于最大限度提升无障碍环境的包容性。
  看点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理念、思路和举措。
  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围绕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司法诉讼仲裁、公共交通、教育考试、医疗卫生、文旅体育等场景下的无障碍服务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比如,规定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新增应急避难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义务性规定,以及完善残疾人使用服务犬的相关规定。
  就公众关心的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内置说明书字体过小等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建议加强大字版教材的出版和供应,满足低视力学生的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
  “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是事关视力障碍孩子未来发展的大事。”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建议,要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同时,全方位全系统促进教材内容和无障碍呈现方式相统一,实现相得益彰。
  看点三:增加税收激励措施,完善体验试用等监督机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设保障措施专章,对“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这部法律明确提出:“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
  在监督管理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强调,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丁鹏认为,“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受益群体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亲身参与设计、评估等环节,有利于推动无障碍设施从有到好、从能用到好用。”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高蕾 任沁沁 冯家顺)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此次表决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看点一:将残疾人、老年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
  根据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无障碍受益人群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一大突出亮点就是扩大了受益群体。总则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有2.67亿。国家卫健委数据测算显示,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点受益群体之一。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娟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重点规定为残疾人、老年人,在制度设计、标准确立、建设要求等方面,紧扣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和期盼,体现了鲜明的特点,并回应了很强的现实需要。
  “及时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关心关爱,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邵磊认为,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有利于最大限度提升无障碍环境的包容性。
  看点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理念、思路和举措。
  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围绕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司法诉讼仲裁、公共交通、教育考试、医疗卫生、文旅体育等场景下的无障碍服务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比如,规定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新增应急避难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义务性规定,以及完善残疾人使用服务犬的相关规定。
  就公众关心的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内置说明书字体过小等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建议加强大字版教材的出版和供应,满足低视力学生的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
  “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是事关视力障碍孩子未来发展的大事。”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建议,要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同时,全方位全系统促进教材内容和无障碍呈现方式相统一,实现相得益彰。
  看点三:增加税收激励措施,完善体验试用等监督机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设保障措施专章,对“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这部法律明确提出:“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
  在监督管理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强调,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丁鹏认为,“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受益群体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亲身参与设计、评估等环节,有利于推动无障碍设施从有到好、从能用到好用。”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高蕾 任沁沁 冯家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