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2020年至今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6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了东营样板

2023-02-23 作者: 李广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广寅 报道
  本报东营讯 2月17日,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油地融合产业园创新路两侧,整齐划一的绿化树笔直排列伸向远方,沟渠边枯黄的芦苇下,小草已隐约露出春意。“虽然现在这些沟渠周边的环境跟其他地方已经没什么两样,可就在两年多前,这里因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曾引起突发环境事件。”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副局长商海卫告诉记者。
  2020年5月31日,东营区牛庄镇发生一起恶意倾倒危废事件。事件发生后,东营区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情况、修复目标、司法确认、案件刑事审判等问题进行会商,确保各单位都充分了解案情,保障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顺利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修复工作,先后完成了对污染水体的修复、涉案沟渠的修复改造提升工程,对涉案沟渠及毛细排沟实施河道清淤、淤泥清运及河道筑胎工程,恢复沟渠的灌溉和泄洪功能,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修复了水生态系统。因为处置及时、有效,该案顺利入选了2021年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实施以来,东营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完善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为统筹协调谋划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东营区成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进行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多方联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进行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工作,确保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为赔偿磋商及时收集了有效证据。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有序推进。
  东营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程序要求,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作用,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明确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筑了“东营样板”。2020年至今,东营区分局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6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获得的赔偿资金目前已达7700余万元。
  □记者 李广寅 报道
  本报东营讯 2月17日,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油地融合产业园创新路两侧,整齐划一的绿化树笔直排列伸向远方,沟渠边枯黄的芦苇下,小草已隐约露出春意。“虽然现在这些沟渠周边的环境跟其他地方已经没什么两样,可就在两年多前,这里因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曾引起突发环境事件。”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副局长商海卫告诉记者。
  2020年5月31日,东营区牛庄镇发生一起恶意倾倒危废事件。事件发生后,东营区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情况、修复目标、司法确认、案件刑事审判等问题进行会商,确保各单位都充分了解案情,保障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顺利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修复工作,先后完成了对污染水体的修复、涉案沟渠的修复改造提升工程,对涉案沟渠及毛细排沟实施河道清淤、淤泥清运及河道筑胎工程,恢复沟渠的灌溉和泄洪功能,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修复了水生态系统。因为处置及时、有效,该案顺利入选了2021年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实施以来,东营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完善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为统筹协调谋划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东营区成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进行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多方联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进行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工作,确保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为赔偿磋商及时收集了有效证据。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有序推进。
  东营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程序要求,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作用,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明确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筑了“东营样板”。2020年至今,东营区分局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6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获得的赔偿资金目前已达7700余万元。